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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作者:昨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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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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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15:12 | 只看该作者
    31

      叶未明回过头来,不解地问道:“你说什么?”

      “说你呀,当然是你。”沈思忽然又从椅子上轻快地跳起来,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们刚才那番不愉快的对话,整个人显得轻松无比。

      “能从两万三千多个人里面脱颖而出,真是了不起。厉害啊厉害,我都要佩服死你了。”

      叶未明淡淡一笑。

      “其实也没有什么,我的运气比较好而已。”

      沈思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必太谦虚,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绝不是一般的人,总有一天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在音乐广场上练琴的那些清晨,岂是白白-费的?而那些汗水,又岂能白白流掉?只不过,这一天来得实在是太快太突然了。454F44窗清入很:)

      “沈思……”叶未明刚刚还想说什么,发现沈思正转身向房间外面走去,连忙叫住他,“你要做什么?”

      沈思站住,一只手撑在门上,回过头来微笑:“我打算去找一口铁锅,放进半锅开水,再把你洗洗干净,煮来吃了。”

      叶未明被他这种无厘头搞得有些不知所措,追了上去。

      “喂喂,你到底在说什么呢!讲几句人话好不好?”

      “哈哈!跟你开玩笑的。”沈思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冲叶未明眨眨眼,“肚子饿不饿?好孩子,我煮饭给你吃。”然后也不等他回答,径自走进厨房去了。

      只剩下叶未明孤零零地站在原地,看着空气中无数微尘,在阳光中似乎变成了金色的粒子,飘浮着,游荡着,无处可依。

      虽然沈思主动提出要去做饭,其实他的厨艺根本好不到哪里去,也就仅仅比叶未明强那么一点点而已,他家冰箱里的储备又有限,一时三刻之间,当然做不出什么好菜。幸好他们两个人在这一点上都不怎么讲究,胡乱弄些东西来吃,能填饱肚子也就算了。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沉闷,虽然沈思想尽一切办法逗笑,但是叶未明始终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就是高兴不起来。按理说,现在他完全可以无牵无挂地去维也纳了,可是,只要一想到刚才沈思试图挽留他时,那断断续续仿佛快要哭出来的声音,他就无缘无故地感到心悸……偏偏那个声音仿佛被人施了魔法,在他耳边不停地回响着,一遍又一遍。

      何况,沈思你明明就是在强颜欢笑,以为我看不出来?还真把我当傻瓜啊?

      两个人都满怀心事,却偏偏要装成若无其事……就在这样的沉闷气氛中,总算吃完了迟到的早餐加午饭。

      叶未明打算回去了,沈思执意要送他到车站。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几步路不会走丢的!”

      “那你为什么非要剥夺我表现风度的机会呢?”

      “你没长大脑啊?”都到这个分上了,还不忘表现所谓的风度,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我高兴!不行吗?”而且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有说。

      “没这个必要!”叶未明一口回绝。

      “谁让你晕电梯!”沈思寸土不让。

      坚持了一会,叶未明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去穿外套。拿起放在玄关的琴盒时,不经意地看见地板上那道新鲜的凹痕,就像一个讽刺的笑脸……那是昨天晚上被琴盒砸出来的。

      一刹那间,昨夜所经历的种种影像在眼前重叠起来,他仿佛从人间落入地狱,从地狱飞上天堂,又从天堂回到人间。

      再一次头痛欲裂。

      叶未明忍不住低低-一声,身体摇晃了一下,几乎就要摔倒。幸好他及时扶住了墙壁。

      沈思俯身问道:“你怎么了?脸色很不好看。”

      “没什么,一想到还要搭电梯,就有点头晕。”叶未明抬起头来看着沈思,嘴角勉强浮现出一丝微笑,带着几分自嘲,故作轻松地说道:“我这个毛病肯定是治不好了,真没用。”

      沈思从来没有发现,到车站的路竟然这样短。他宁愿时间停止在那几分钟里,他们可以这样一直并肩走下去,永远走下去。

      叶未明拨开被吹乱的头发,低声说:“沈思,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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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15:34 | 只看该作者
    32

      沈思只能深深再看他一眼,在北风里,慢慢地转过身去。忽然他又回过头来,对叶未明笑了笑。

      “未明,不用担心,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放弃的。”

      叶未明定定地看着他,没有发出声音,仅仅用口形说了三个字:

      我知道。

      叶未明的身影终于从视线里消失,沈思的立刻就肩膀垮了下来……好像一个鼓涨的皮球,不幸和针尖狭路相逢,于是一下子就泄了气。

      未明,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我是很会演戏的。

      刚才忘记告诉你了,其实你在我心里,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你永远都只是叶未明。

      无可替代的叶未明。

      不过,请原谅我这一次故意不让你知道。

      一叠照片狠狠地扔在桌子上,散了开来。

      “这就是你拍出来的东西?你自己看看!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着!”猪头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食指弯曲如同鹰钩,咚咚咚地敲着桌面,“就算再怎么疏忽,你也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你的水平呢?你的灵感呢?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技术呢?在这堆垃圾里我完全看不到!”

      沈思漠然地看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猪头,对他的冲天怒火视若不见,仿佛置身事外的陌生人一样。显然,猪头对于他这种反应非常不满,所以声音变得更加严厉起来。

      “沈思,你可以在工作的时间浑水-鱼,但首先你给我记住,前提是你不能对这份工作本身有任何懈怠!一点也不允许!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

      沈思刚刚说了一个字,就被猪头毫不留情地打断了。

      “我不要听任何解释!你至少要对得起这些胶卷!”猪头说着,用手在那叠照片上重重一拍……桌子表面立刻爆发了强烈的地震,几张照片轻轻地滑落下来,其中一张飘落在沈思的脚边。他低着头去看那张照片,足足有好几分钟。

      办公室里的气氛沉闷而又压抑,猪头在等着他对自己的胡作非为做深刻检讨。

      沈思不得不承认,脚下这张照片,还有桌子上那一大堆照片,的确很糟糕。换做是外行人也许还看不出有什么纰漏,但在职业摄影师的眼睛里,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像路边广告牌上的标语一样刺眼。

      不过,话又说回来,猪头这个人虽然很讨厌,对别人的评价倒是一向客观而公正。

      沈思向椅背上一靠,懒洋洋地说道:“既然你这么说,那么,我就干脆辞职好了。”

      猪头半边眉毛微微一挑,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不干了。我不想再-费贵报社的胶卷了,不行?”

      “你是认真的?”

      猪头十指交握,支撑着下颌,仔细研究沈思的表情,眼睛里有老狐狸般的算计一闪而过。

      “当然。”

      沈思有气无力地答道。都到这步田地了,谁还高兴和你开玩笑,除非是吃饱了撑的。

      “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能把你这脑壳给撬开,看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猪头随手从桌上捡起一张照片,看了两眼又放下,再捡起另外一张,看了看,又摇摇头,语气缓和了许多。“沈思,老实说,我认为你目前……这么说吧,还远远不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为什么突然就不想干了呢?”

      沈思装作迷惑不解地反问他:“你刚才不是说了不想听我解释的嘛?”

      猪头把脸一板。

      “少废话!要辞职,给我个理由先!”

      “这个嘛……”

      沈思装出一副凝神思考的表情,迟疑了一小会儿。其实此刻他的心里正在想着怎么样才能编出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让猪头痛快地放他走人。

      他是真的不愿意再混下去了。很累很累。

      对于生活,每一天都厌倦得不想呼吸。

      自从那天叶未明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他走之前,最后一次让沈思拍的那张照片却已经冲洗出来了。沈思放了一张最大尺寸的,摆在卧室里。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只是单纯地觉得,这张照片是自己这辈子最好的作品了,以后再也不可能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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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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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19:54 | 只看该作者
     33

      这期间,沈思曾经给叶未明打了三次,或者更多次电话,想让他过来取照片……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妙的借口而已,沈思内心真正的用意,不过是想在叶未明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再见他一面。

      明明知道无可挽留,还是忍不住会想起他。

      渴望看到他,想要触-他,想他柔软的头发,他生气的样子,他微笑的脸庞,甚至他独坐时若有所思的神情,都是如此的令人怀念。

      然而电话那一端,却始终都没有人回应。

      叶未明,就这样消失了。彻底从沈思的生命里消失掉,仿佛他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但是每一个晚上,当沈思躺在自己公寓里的那张-,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疯狂的荒唐之夜。叶未明身体上的清-味道似乎还留在席枕之间,沈思觉得他仿佛就在自己身旁,他宁愿带着这样一厢情愿的错觉朦胧睡去。

      而每一个早晨,当沈思出门时总会看到客厅里那张具有纪念意义的圆桌;记忆如同潮水一般再次涌来,昨夜仿佛未曾入梦,然而天已经亮了,他只有藏起满身的伤痕,被生活追逐着,继续前行。

      二十多天了,日子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沈思经常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正在发呆,整个人似乎变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当年肖羽离开的时候,他虽然也曾经消沉过,却没有如此痛彻心肺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失恋。

      沈思不得不承认,在三十岁之前,他终于遭遇了爱情。

      爱情,对他来说,类似于空气。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某一天,当它突然变得稀薄起来,当那个人突然从身边消失不见,他这才惊觉,原来那个人早已深入骨髓,与他血肉交融,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唯一。

      如今JiQing已经逝去,还有什么能够拯救我?

      沈思这样问自己。

      没有答案。

      于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

      逃离。

      逃离这个城市,逃离伤痛和回忆,逃离太多太多的感情;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把生命里曾经点燃的岁月尽数遗忘。

      但是这个理由,却不能直接和坐在对面的猪头老爷讲清楚。在沈思看来,猪头和肖羽差不多,都是根本不懂“感情”二字为何物的机器,他肯定不会接受的。

      沈思不顾形象地架着二郎腿,被毫无头绪的烦恼纠缠着,猪头手里转着一支签字笔,在等待他的答复……

      这时,响起了两下很轻微的敲门声。

      “请进。”猪头随口吩咐道。

      沈思抬头看去,原来是严言。他抱着厚厚一沓文件,表情严肃地站在门口。

      “明天开会用的报告我写完了。”

      “好,先放这里吧。”猪头用签字笔敲敲办公桌。

      严言还是老样子,像个木乃伊一样,四肢僵硬地走进来。不过当他的目光接触到那些照片时,飞快地扭头看了沈思一眼,背着猪头向他挤挤眼睛,好像知道沈思正在挨批,所以故意挑这个时机过来嘲笑他。

      沈思暗自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有意无意,一只脚重重踩住地上那张照片。

      “我还是那句话,没什么理由,就是不想再混下去了。同意不同意是你的事,走不走人是我的事,就这样。”

      沈思对正襟危坐的猪头老爷点点头,转身欲走,没想到猪头居然出声叫住了他。

      “沈思,你等一下!我看不如这样吧……嗯,你放个长假,四处去走走,调节一下心情,过几天恢复得差不多了再回来。”

      这个提议对沈思而言可说是有利无害。他难以置信地看着猪头,心想他今天怎么会大发善心,莫非吃错了药不成?然而猪头脸上的表情再正常不过了,看不出有什么不良企图。

      严言在一旁听到他们的对话,对事情的大概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他有点替沈思着急,本想劝他几句,碍着猪头在场,不能明说,只好拼命使眼色,让他赶快接受这个提议。

      谁知沈思却好像没有弄懂他的意思,或者他真的已经很疲倦了,严言眼睁睁地看着沈思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带着毫不掩饰的落寞对猪头说:“多谢了,头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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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0:18 | 只看该作者
    34

      “哎!沈思你等等我!”

      电梯的门刚要合拢,半路上被人用手拦截住,严言侧着身子钻了进去。

      沈思看着几乎还不到一尺的缝隙,心说,大概也只有他这么苗条的人才能顺利通过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夹缝中求生存”吗?不愧是木乃伊,领教了。

      严言热络地扑上来,死死抓住沈思的外套,张嘴就是一连串问题:“臭小子,你刚才好像说要辞职?是不是真的啊?为什么?又攀上高枝了?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怕我宰你啊?”

      看着他那么一脸热切地等待回答,沈思不耐烦地冷哼一声,甩甩胳膊,想要摆脱他的纠缠。

      “去!别在我面前冒充好奇宝宝,懒得理你。”

      “噢,对不起。”难得严言很听话地道歉,拉开一点距离,不无担忧地看着沈思。“你这几天的确有点反常呢,到底怎么了?”

      “要你管!咸吃萝卜淡操心!”沈思不想解释,懒得解释,也没法解释清楚。他斜了严言一眼,“你不在十一楼好好呆着写报告,跟我跑下来干什么?”

      “报告写完了!我下来是为了……”

      严言的话还没有说完,电梯已经停住了,沈思决定不再理他,径自走了出去。严言在后面冲着他的背影大喊大叫:“臭小子,我话还没说完呢!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可不欠你钱!”

      对,你们谁都没有欠我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沈思低着头只顾走路,差点和迎面过来的人撞个满怀。他抬头一看,原来是欧阳杰,这家伙根本用不着和他客气,于是继续向前走。

      然而欧阳杰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扳过沈思的肩膀,迫使他不得不停下来。

      “沈思!你梦游啊!我叫了你好几声都不答应!”

      “有吗?大概是你的声音太小了,我没听见。”

      沈思一副不痛不-事不关己的态度,差点没把欧阳杰给活活气死。他出其不意地上前扭住沈思的耳朵,凑上去大声吼道:“我这声音算不算小?啊!”

      沈思赶快用一只手捂住耳朵,另一只手把欧阳杰远远地推开。

      “你干嘛?有病啊?”他用力揉了几下,觉得耳朵一直在嗡嗡作响,好像是一窝蜜蜂在里面安了家,搞不好将来有失去部分听力的可能性。

      欧阳杰大声说道:“你才有病呢!我刚才喊了你那么多声,你都装没听见!”

      “好了好了,对不起,我给你赔礼道歉还不行吗?”沈思看着欧阳杰,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一只眼睛鼓鼓,肚皮也是鼓鼓的大青蛙。

      忍不住笑了一下。

      眼前这个人,是朋友。

      朋友之间一向就是这个样子的。

      “算了算了,你少拿这一套来蒙我。”他欧阳杰要是把鸡毛蒜皮都当真,早就被沈思这混蛋不知气死过几百回了。“看你笑得那么恶心,不一定心里在想什么歪七杂八呢!我懒得追究了……还有,刚才听说猪头又找你?到底怎么回事啊?你多少也收敛些吧,别闹得太不像话了!”

      沈思根本没有把欧阳杰最后那几句关心听进去,只是问他:“小杰,你真的不是双胞胎?”和我肚子里的蛔虫……如果真有的话。不然你怎么能知道在我想什么?

      双胞胎?哪儿跟哪儿呀?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敢情沈思把自己的话当成了耳边风!欧阳杰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地低声警告:“沈思,你不要以为这里人多我就不敢对你怎么样,惹火了我照样揍你!给我说重点!”

      沈思无所谓地耸耸肩,两手一摊,“没什么,被猪头骂了一顿而已。”看见欧阳杰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他又恶劣地补充一句……

      “然后我就把他给炒了。”

      “什么?”

      欧阳杰果然如同预料中那样大叫一声,吸引了几道过路的眼光,然后他又一把揪住沈思的外套,“喂,你说真的?”

      沈思两眼朝天一翻,装无辜。

      “为什么我每次和你说正经的,你总是把我的话当成玩笑?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像是个开玩笑的人吗?”

      欧阳杰已经没有力气再和他计较了,只是追问:“那猪头到底答应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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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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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0:37 | 只看该作者
    35

      沈思懒懒地说:“关于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猪头。如果他心情好,也许会解答你的疑惑,只是别来烦我……”他忽然眼睛一亮,冲着欧阳杰背后大声招呼道:“嗨!美女,你看起来很高兴?”

      欧阳杰连忙放开沈思,回头一看,原来是苏丽丽。她笑容满面,脚步轻快,正向他们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装jing致的小盒子,上面还有红色丝带挽成的同心结。

      沈思立刻就不理会欧阳杰了,只管摆出一脸假笑问苏丽丽:“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啊?”

      “你说这个吗?”苏丽丽带着几分炫耀的感觉,故意把那只小盒子在沈思眼皮底下晃了晃,“礼物呀,圣诞节的礼物!今天是平安夜,难道你忘了?”

      原来今天是平安夜,他真的给忘了。

      沈思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在城市之中,穿过熟悉的音乐广场。

      身边随处可见兴高采烈的青年男女,一对一对,一群一群,涌向广场旁边的教堂。那里灯火通明,隐约传出悠扬的管风琴和庄严的赞美诗。

      去年这个时候,他在做什么呢?

      在酒吧里喝酒,听叶未明拉小提琴。

      那天的他似乎特别高兴,不管有没有人要听,只是一首接一首地,不停地演奏着,在短暂的演奏间隙里,偶尔抬头瞥一眼坐在角落里的沈思,灯光辉映之下,沈思只看见他脸上写满了属于年轻的神采飞扬。

      今夜,灯火依旧,人却不再。

      沈思坐在吧台旁边,点了一杯酒,却不愿动手拿起来喝,只顾一支接一支地,不停地抽烟。

      以前他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奇迹。所谓奇迹,十有八九都是某些人编出来的,骗骗傻瓜而已,有几个人曾经真的亲身经历过奇迹?

      可是现在他明白了,原来奇迹也是存在的。只不过,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假如下一秒钟叶未明的身影突然出现在酒吧门口,那就是属于他的奇迹了。

      然而奇迹终于没有出现。

      凌也风主动凑过来,很讨人嫌地搭讪:“看你一脸苦瓜相,谁都猜得出来是被人甩了。”

      沈思用眼角斜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凌也风对他的无礼态度毫不介怀,只是笑了笑,用一种“过来人”的口吻劝道:“像你们这样的事情我见多了,‘去者余不及,来者吾不留’……你现在还年轻,为什么不想开一点?”

      沈思淡淡地说:“没什么好想的,你就当我已经死了算了。”

      上一次肖羽的离开,他曾经以为自己死掉了一半,再也活不过来了;谁知后来他遇到了叶未明。

      在不知不觉中,过去的伤口已经愈合了。然而,命运偏偏和沈思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在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前,叶未明竟然也离开了。

      这一次,沈思知道他完了,彻底没救了。

      听了沈思有点自暴自弃的话,凌也风也不做什么表示,抄起手边盛着冰块的玻璃杯,劈头就泼了他一头一脸。

      “要是你真的舍不得他,那就去追啊!追到维也纳去找他啊!你这样轻易地放弃,他甩了你也是你自作自受!活该!”

      冰凉的水珠不断从头发上滴落下来,沈思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懒得动手去擦,任凭它们顺着脸颊流淌下来。

      他觉得这样还比较清醒一点。

      吧台旁边有几个客人看到这奇怪的一幕,无不惊讶一向深沉内敛的凌也风也会如此发脾气;知道内情的少数几个人,更是一副幸灾乐祸等着看好戏的模样。

      过了许久,沈思不动声色地站起来,掏出一张钞票放在吧台上,对凌也风轻轻叹息一声:“你不懂的。他既然已经说了‘结束’,那么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叶未明不是那种轻易就做决定的人,一旦他作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更改。

      “我不懂?”

      凌也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子,你给我站住。”

      他弯腰从吧台下面搬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来。

      “这是未明临走时留下来的……他说如果你还记得来这里找他,就让我转交给你……我说,你个白痴还站在那里发什么呆,不快点过来打开看看吗?说不定他给你留了地址什么的,好让你过去找他……哼,算我祖上没积德,居然认识了你们这两个神经病,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究竟在搞些什么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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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2: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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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也风嘴里抱怨着,心里却在想,不管是眼前这一个,还是已经走掉的那一个,全都没大脑,简直就是白痴加笨蛋。

      好一对绝配!

      沈思看着凌也风交给他的那个盒子,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他已经隐约猜到了盒子里面的内容,可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难道叶未明真的会把那么重要的东西留给自己?

      不,也许是他想错了。

      沈思两三下就拆掉外面的包装,果然,盒子里还有另外一样东西。

      是他再熟悉不过的。

      曾经有无数次,叶未明微笑着,带着它出现在眼前。

      今天是平安夜,沈思绝对没有想到他会收到这样一份礼物。比整个世界加在一起还要沉重。

      凌也风向盒子里看了一眼,有几分不敢相信地叫了出来:“咦,这不是未明的琴盒吗?他怎么没带走?”

      是啊。他去维也纳,怎么可以不带上琴盒?他为什么要把这琴盒送给我呢?

      眼下这种情况,也容不得沈思想更多了,他只是机械地去打开摆在眼前的那只琴盒。仿佛是在开启神秘的潘多拉魔盒,那里面随时都有可能释放出不可思议的咒语。沈思的手指有些不受控制,在微微地发抖。

      静静地躺在盒子里的,果然是那把名叫“雨果”的小提琴。在过去一千多个日子里,沈思见过它的次数和见叶未明一样多,他已经习惯把它当作叶未明不可缺少的装饰品;甚至,把它看成是叶未明的一部分。

      沈思大脑里一片空白。

      他几乎没有注意到琴盒里另外还有一张CD。

      叶未明竟然把他最重要的小提琴也留给了自己,这是沈思万万没有想到的。在一刹那间,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难以抵挡的悲哀和痛苦。这种力量是如此强大,使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永远失去了叶未明一样。

      “沈思?沈思?沈思!”

      是谁的声音模糊地传过来,似乎隔着很遥远的距离。

      沈思定了一下神,才发现凌也风正有几分担忧地注视着他,“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我好好的。”

      目光落回到打开的琴盒里。这一次,沈思终于看见了那张CD……也许神秘的魔咒就记录在这上面,沈思的心跳再次加快……他犹豫片刻,还是把它拿了出来,递给凌也风。

      “麻烦你,放给我听。”

      过去二十九年里,沈思从来没有听到过自己发颤的声音。4CF30苛没记听古旧:)

      缓缓地,魔咒被释放出来了,飘扬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时间仿佛静止了,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停下来,用心灵去感受,去倾听,去品味。

      是Scorpions乐队主唱那高亢响亮而又清澈纯粹的歌声。

      “Time,it needs times to win back your love again。I will be there,I will be there。Love,only love can bring back your love someday。I will be there,I will be there……”

      这只是一张普通的CD,反反复复只有这一首歌而已。

      但是最后一句歌词,却是与众不同的。沈思知道那是叶未明不愿意或者是不能说出口,而特意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告诉自己的,至关重要的一句话。

      他听懂了……I am still loving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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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2:35 | 只看该作者
    37

      叶未明走了。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只留下了那把叫做“雨果”的小提琴,还有一张名为Still Loving You的CD。

      肖羽却来了。

      同样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就这样突然出现在面前,让沈思差一点误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在发神经,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变得不可理喻毫无章法。

      “你那是个什么表情?”肖羽看着沈思,好像有十二万分的委屈,“我的突然到来居然让你忘了应该如何表现惊喜吗?”

      沈思脸上剩下的惟有苦笑而已。

      尽管嘴里敷衍着“想不到有一天你还会回来”心里却在想,你还回来做什么,我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你这个人了。

      肖羽当然不可能知道沈思的真正想法,但是他就觉得有些地方不大对头。作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首先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够在不为常人注意的细微之处发现问题;何况,话又说回来了,虽然三年前肖羽为了进修,义无反顾地飞向大洋彼岸,但他却是沈思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情人;更何况,他们还曾经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对于彼此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当然了,那是在很久以前。而人是会变的。

      “我说沈思,你看,我刚刚下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你……怎么,难道你不觉得很高兴吗?”肖羽慢慢搅着咖啡,又往里面加了两块方糖,他最怕苦了。

      沈思斜靠在沙发软椅上,从头到脚,从上到下,打量着坐在对面的肖羽。

      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和记忆里一样意气风发。脸上的线条比以前多了一些沧桑,却显出了深沉的气度……时间,似乎特别偏爱这个男人,除了让他变得比以前更有魅力以外,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注意到沈思挑剔的眼神,肖羽带着一丝暧昧的笑意问他:“如何?有没有让你觉得比以前更加出色?”

      沈思面无表情地回答:“很遗憾,我觉得你除了脸皮变得比以前更厚以外,其他的,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变化。”

      肖羽笑着摇了摇头,不以为意地说道:“沈思,你该不会是在嫉妒我吧?”

      “我为什么要嫉妒你?你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是吗?”

      沈思忽然冷笑。

      那笑声里带着深深的怨恨,或者是别的不知名的什么感情,强烈到连他自己听了以后都暗自吃了一惊。

      肖羽却不为所动,只是无言地看着沈思,慢慢伸出手去,想要握住他放在桌子上的手腕。然而他的指尖才刚刚碰到沈思,沈思就像被火烫到一样,立刻缩了回去……却又做得一点也不留痕迹,就好像他只不过是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而已。

      上午的咖啡馆很清闲,也很安静,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的。

      肖羽忽然有些悲哀起来。这种感觉,对他而言是相当陌生的。

      自从一出生开始,他肖羽就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感觉叫做失败。和卡夫卡正好相反,肖羽的人生信条是“我将粉碎每一个障碍,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但是自从十分钟之前,当他第一眼看到现在的沈思;当沈思并没有他如所期望的,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从那个时候起,他就不自觉地开始感到悲哀。

      为什么?

      时间,竟然可以让我们变得如此疏离,就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肖羽轻轻地说道:“沈思,你别这样,好歹我们总算有过……”

      这句话没有机会说完,沈思已经打断了他。

      “过去的事情,你不用再提了。”沈思的眼睛看着别处,仿佛在谈论天气一样,毫无波澜的语调,“时间过得太久了,我早就全都忘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觉得无奈和悲哀的,莫过于遗忘。沈从文说,“倘若是不能遗忘,未必不可作他日温暖我们既已成灰之心”。

      然而,如果已经遗忘了呢?又有谁来安慰那早已成灰的心灵?

      “沈思,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这个时候,肖羽倒希望沈思能够恨他一辈子了。

      “我有什么理由怪你?我也没有立场。”沈思这样回答肖羽的时候,脑子里却突然想起了叶未明。

      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就和眼前这个人当年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他去了维也纳,而不是美国。还有,在他走了以后,居然还把沈思摆了一道,留下一个解不开的难题。

      关于那张CD,沈思虽然听懂了最后一句歌词,可是他却猜不透叶未明为什么要把小提琴也留给自己。

      他明明知道我是个标准的音乐盲,连五线谱都不认识。他总不会是希望我今后睹物思人,以此为纪念吧?当然叶未明的确曾经说过,“雨果”的思想和灵魂都是他给的;沈思还记得叶未明说这话的时候,那个表情很奇怪,一副让人搞不清是爱还是恨的样子。

      难道说,他担心我今后一个人生活会寂寞又孤单,所以要把“思想”和“灵魂”全都留下来陪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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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3:54 | 只看该作者
    38

      笑话!

      大笑话!

      如果叶未明真的是这个意思,那么沈思决定……

      立刻就出去买块豆腐,然后一头撞死在上面。

      “沈思,也许你不知道,你是第一个让我产生挫败感的人。”

      肖羽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足够把沈思的注意力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拉回来,专心地看着他。

      “奇迹啊奇迹,真是一个奇迹。想不到今天居然能从你肖羽嘴里吐出‘挫败’这个词儿,难道地球末日真的到来了?”

      肖羽一扬眉。“沈思,我和你说正经的。”

      沈思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也不是在和你开玩笑。”

      肖羽轻轻叹了口气,转头看着窗外,阳光淡淡的,他的声音也是淡淡的。

      “已经有三年多了吧……”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好像在回忆过去的时光。“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去美国?”

      关于这个问题,沈思曾经考虑过无数次,却始终没有得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当初肖羽走的时候,就连一句的话解释都没有,任凭他怎样努力,怎样挽留,也始终不能令肖羽改变分手的决心。

      于是,最后只剩下沈思一个人,在黑暗中度过了很多夜晚。

      直到他遇见了叶未明。

      肖羽离开的真正原因,在沈思眼里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目标,肖羽,他不过是选择了他认为正确的那条路而已。每一个人在上路之前,总是应该抛弃一些身外之物的,比如说,短暂而又没有希望的感情。

      所以今天,沈思才可以这样坦然地面对肖羽。

      “难道说,你去美利坚,不是为了‘拯救人类’这一伟大而崇高的事业吗?”

      “别开玩笑了。”肖羽摇了摇头,“我想出国做研究只是原因之一,甚至,也可以说是一个借口而已。”他的目光,从不到两米的距离直-过来,牢牢锁住沈思的眼睛。

      “其实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离开这里的原因,是你……沈思。”

      “我?”

      沈思万万想不到,肖羽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差一点就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未老先衰,提前出现了幻听。

      明明当初要离开的人是他,提出分手的人也是他,可现在他居然说沈思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是非常了解肖羽这个人,多半会以为他是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替自己找借口推卸责任。

      可肖羽是认真的。这一点,同样不容怀疑。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的原因,造成了你某种困扰,为了逃避,所以你才不得不把自己流放国外?”沈思一边猜测着,一边想,这算什么烂理由?完全是在胡扯!

      谁知肖羽居然点头同意他的话,“不错。你一定觉得很不可思议,对吧?”

      岂止是这样简单而已。肖羽这句话,等于是把沈思过去所有的痛苦和伤痕一笔抹杀,完全否定了。

      竟然不是肖羽抛弃了他,而是他逼走了肖羽!

      哈哈哈哈哈。

      沈思很想大笑,可是他却偏偏笑不出来。

      “肖羽,你给我听好了,要是你今天存心来消遣我的,那么……”

      沈思说着就要从椅子里站起来,但是还没等他把这个想法付诸行动,肖羽一只手已经抢先按住了他的肩膀。

      “沈思,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沈思停下来看着肖羽。不愧是做外科医生的,手上的力量不容忽视。施加在肩膀上的力度让沈思想起肖羽是个空手道黑带,看起来他在美国的这些年也没有荒废锻炼。

      “沈思,你告诉我,你……有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

      身体里某个地方好像被一根针狠狠地刺中了,痛得厉害。

      这个问题,究竟要怎样回答。

      沈思沉默着。

      眼前的肖羽,虽然曾经带给他无数哀伤和寂寞,然而那些伤痛,早已不再发作,就连一些浅浅的痕迹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漠。

      沈思想起了叶未明离去前最后一次拍照时的笑容,他低下头不去看肖羽,然而声音却是坚定的。

      “有。”

      只不过那个人已经走了,在沈思发现自己真正爱上一个人以前,就离开了。

      肖羽对于沈思的回答并不怎么惊讶,仿佛这一切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他只是带着淡淡的笑容问道:“这个人,是在我离开以后才出现的吧?”

      虽然是提问,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沈思也不说话,等于是默认了。

      肖羽并没有表现出更多情绪,他的声音依旧平静低沉,就好像在谈论别人的事情一样。

      “沈思,你可知道,我也曾经爱过一个人的……这很奇怪吗?你干嘛这样看着我?不用怀疑,现在,我对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以后决不会再说第二次了……我曾经,曾经很深很深地爱过一个人……”肖羽说到这里,微微低下头去,有些无奈地一笑,“可惜,他却完全不懂。也许在这件事上,从一开始我就做错了,我忘了教他应该怎样去爱一个人。虽然,我每天看着他,听着他,抱着他,接触他,我却从来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不能走进他的内心,我也没有办法让他明白我的想法,于是,到头来,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

      听到后来,沈思已经完全变了脸色。他用最大的自制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一拳打到对面那张脸上的冲动,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肖、羽!”

      肖羽却神色自若,对沈思的激动或者说愤怒视若不见,仍旧淡淡地笑着,把话说完……

      “在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勉强的,就是一个人的感情。所以,我不得不选择离开。远远地逃避着那个人,因为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失败……沈思,你认为呢?你觉得我除了这条路以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飘扬在空气中的旋律是那样熟悉,舒缓中带着不知名的忧伤,是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歌……“Scarborough Fair”。

      沈思看着肖羽,肖羽也看着他。

      多少前尘往事,在眼前一一闪过,却仿佛只是旧梦一场;如今,只剩下相对无言。

      在这个世界上,在你的一生里,总有一些事情,是你不得不忘记的;总有一些人,是你不得不错过的。

      “肖羽,我想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理由,也没有立场,去责怪任何人和任何事情,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你。”沈思看着停在窗台外面的一只鸽子,想必它是从对面音乐广场上飞过来的。

      以前叶未明喜欢在广场上练琴,他就经常带了面包屑去喂鸽子,借以消磨等待的时间。(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怎样一种幸福!)大概这只鸽子曾经在广场上听过小提琴,也吃过面包屑,所以它应该还记得我吧?

      可是未明……你呢?

      你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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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4: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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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羽的声音里听不出有什么感情,只是在陈述一项事实而已。

      “也许吧。别忘了人都是会变的,你也是。美国还好吗?”

      肖羽笑了起来。

      “走在大街上,甚至会有人主动过来搭讪,问你……Do you like a man ?”

      “那你还回来做什么?在美国混不下去了?” 沈思有些奇怪地问道。

      “当然不是。”肖羽摇了摇左手食指,“这边有一个学术研讨会,是关于颅脑外科手术的最新进展,我应邀前来作报告……顺便,也就回来四处看看。”

      “看什么呢?难道在这个城市,还有让你留恋的地方吗?”

      “有的。当然有。即使没有留恋的地方,也有值得怀念的过去。”

      当然,仅仅是怀念而已。

      沈思听了肖羽的话,只是笑了笑,忽然又想起叶未明来。今天已经是第几次啦?记不清了。反正十次八次总有。他换了一个姿势,坐得更舒服一些。

      “有件事,我从刚才就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弄到我电话号码的?”

      沈思的确有点想不通。肖羽怎么可能这样神通广大,在离开整整三年之后,还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他。

      今天早晨刚起来沈思就接到一个电话,那边的声音很陌生,只说想请他帮忙拍广告。沈思本来是不想答应的,可是那个人坚持要和他见面,说报酬好商量随便他开价;沈思一想,反正报社那边的工作也辞掉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过去看看再说吧……谁知当他赶到约好的地方,这才发现,等着他的那个人竟然是肖羽!

      “要找你再简单不过了。”肖羽不当一回事地说道,“我一下-就买了一份当天的报纸,那上面恰好有你的大名;一开始我还担心是重名,怎么也不相信你居然会去做摄影记者,于是我就找借口打电话到报社去,核实了一下,竟然真的是你!当然我顺便也问了一下你的电话……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思刚想说肖羽你这家伙的作风总是和别人不一样,但是当他正要开口的时候,眼光忽然被广场附近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今天不是休息日,在广场周围游荡的人并不多,放眼望去,疏疏落落也就那么十几个而已,所以沈思才会注意到那两个行为古怪的人。

      他觉得自己似乎曾经见过其中一个。

      沈思的心思同样也没能逃过肖羽的眼睛,出于好奇,他侧过脸去,顺着沈思的目光向窗外看了一下,然后倾过身子小声问道:“怎么,你见到熟人了?”

      “是,不过,我有点不太确定,不知道是不是他。”沈思皱着眉头,继续注视着那两个正在纠缠的人。

      “我看那个小朋友,好像是有点麻烦啊,要不要过去帮忙?”肖羽嘴上说得好听,一副古道热肠君子风范,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是……坐着太无聊,不如找点有意思的事情掺一脚,搅和搅和。

      沈思也不置可否,只是横了他一眼。

      这个时候,肖羽口中有点麻烦的那个“小朋友”,正在努力摆脱另外一个人的拉扯。可惜后者无论是身体还是头脑等各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能对他过分使用武力;或者仅仅是担心伤害到他而已,所以才和他纠缠了那么久,也不过是略占上风。

      一个执拗一个强势,两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一场艰苦异常的拉锯战。

      “不行,我要过去看看。”

      那个“小朋友”向这边转过脸的同时,沈思突然想到一个名字,他对肖羽抛下一句话,拔腿就走。

      “喂,等等我啊!”肖羽甚至还来不及责怪沈思,赶快掏出一张钞票放到桌子上,跟在沈思后面走出咖啡馆。

      广场附近那两个人还在纠缠中,不过看起来马上就要分出胜负了。

      “你放手!我不回家!你放开我听见没有!”聂小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拼命挣扎,想从那个男人手里挣脱出来。

      讨厌!为什么总是逃不掉!他已经很努力了。

      “小雨!别胡闹!跟我回去!”

      林清影哑着嗓子跟聂小雨讲道理……要是换了别人,他才没这个耐心呢!现在他的太阳穴正在突突突地乱跳,满腔怒火早就到了濒临爆发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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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2 20:24:40 | 只看该作者
    40

      “我不回家!就不回!就不!就不!”聂小雨还在尖叫,林清影一咬牙,用一只手把他两只胳膊拧到背后去,就像是一把铁钳子,牢牢地把聂小雨束缚住,任凭他怎么乱踢乱扭都不管用。

      可聂小雨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啊!

      无论如何,这次就算是打死他,他也绝对不肯乖乖地回家了。

      “走开!我不要你管!走开!你让我死在外面算了!你再不放开我我要喊救命啦!”

      林清影不怒反笑。冷笑。那张俊脸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

      “你喊啊!喊啊!大声地喊,使劲地喊!我告诉你,聂小雨,这是最后一次了!绝对不会再有下次了!为了找你,我把所有的地方都跑遍了,一切能够利用的关系都用上了!你倒好,躲在这里逍遥快活!好啊,你就使劲嚷嚷吧,看我回去以后怎么收拾你!”

      他已经被气得口不择言了,恨不能一拳打到那张原本很可爱,不过现在却扭成了麻花的脸上去。

      沈思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要出面干涉。

      “我说这位先生,你有点过分了吧?他还只是一个孩子,就算是犯了什么错误,你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啊!”

      对于从天而降的沈大侠客,林清影只是用眼角瞟了他一下,当然有这一下就足够了,他连站在沈思后边的肖羽也看到了。不过林清影显然是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一只有力的手仍旧牢牢握住聂小雨的胳膊,丝毫也不放松。

      虽然平时聂小雨的确有点迷迷糊糊,可是他对于比较漂亮的人,尤其是长得比较对他胃口的帅哥,还是很在意的;他只用一分半钟就把沈思认出来了,足以证明印象深刻。

      “沈,咳咳,沈大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说起来,沈思之所以能够认识聂小雨,还是因为叶未明的缘故。

      那天叶未明第一次在沈思家里过夜,因为不放心和他同住的聂小雨,特意打电话回去关照他。沈思听见叶未明“小雨”长“小雨”短的,又想起了远在美国的肖羽,就忍不住问他:“这个‘小雨’到底是你什么人啊?”

      “是我从街上捡回来的小迷糊。”叶未明笑着说,“改天介绍给你认识一下,保证让你惊喜万分。”

      当时沈思对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太认真。不过后来某一天,叶未明主动提出要请沈思在外面吃饭;结果当他兴冲冲地赶到那里时,却发现叶未明正在和一个相貌清秀,看起来却还未成年的小家伙比赛吃冰淇淋。那少年第一眼看到沈思,二话不说,大叫一声就扑上来,流着口水乱发花痴,顺便把手上的奶油全都抹到沈思衣服上,吓得他差一点在水平如镜的地面上摔倒。幸好当时有叶未明在旁边,他还能勉强支撑得住。

      这次见面果然是“惊喜”万分,不过从那以后,沈思就记住了和叶未明住在一起的聂小雨。

      “小雨,你没事吧?”

      沈思先问了一句废话,然后才把视线转向林清影……这个男人长得不错,衣服也穿得很有品味,不太像是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沈思再回过头去看看聂小雨……他现在安安静静地呆着,既不吵也不闹,像只乖巧的小鸽子,刚才那股又倔又拧的劲头全都不见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连肖羽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清影看出了他们的疑惑,主动解释道:“我是小雨的哥哥。前一阵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小雨突然从家里跑出来,一点消息也没有,害得大家都替他担心。”说到这里,林清影狠狠地瞪了聂小雨一眼,“我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才找到他,可是他却不肯跟我回去。”

      聂小雨在一旁大叫:“你根本就不关心我!我才不要你管!”

      这就等于间接地承认了林清影说的话全部都是事实。不过,沈思从遗传学的角度,认定这兄弟俩肯定不是一个妈生的,虽然看起来都很养眼,但是外形相差也太大了。

      “小雨!”林清影实在忍无可忍,抓住他胳膊的那只手暗地加了点劲,立刻就让聂小雨疼得眼泪汪汪,可他还是嘴硬,不停地跳着脚嚷:“我不回家!偏不!”

      沈思看着任性的聂小雨,开始后悔起来,觉得自己不应该趟混水,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外人不方便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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