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家园 - 中同

标题: -:明光社忧家暴法致司法覆核 [打印本页]

作者: angletian    时间: 2009-1-28 19:30
【明报专讯】政府建议将同性同居者纳入《家庭暴力条例》(第189章)的保障,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担心,条例一旦获得通过,会引发人们提出同性婚姻应否成立的司法覆核。-组织直指蔡志森曲解法律的意思,指条例早已保障婚姻以外的关系,如异性同居者,今次修订不触及同性婚姻的议题。



同人批曲解法律意思

在昨日的《城市论坛》节目上,蔡志森指明光社曾咨询退休法官等的法律意见,指如果将同性同居者纳入条例,日后其他人可就此条例向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解释同性婚姻应否成立,政府不应留空间予人提出覆核。他强调支持立法保障同性同居者,但条例主要目的,是保护一些源自婚姻的关系或因种种原因令拥有实质婚姻关系却没注册结婚的人士,而非一般拍拖的男女,因此同性同居者不应包括在条例内,建议条例易名。

同人组织十分一会的副会长曹文杰指条例早已保障婚姻以外的关系,现在扩阔至保护同性同居者却遭反对,明显是歧视同人,并指今次修订不会触及同性婚姻议题。
作者: sunnyst    时间: 2009-1-28 19:44
有些人脑子真有问题,非要反同
作者: allan1069    时间: 2009-1-30 05:45
这写人 唉 真的很愚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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