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家园 - 中同

标题: 我是你的小羔羊—冬日暖阳 [打印本页]

作者: max_david    时间: 2014-9-23 09:56
    【重要提醒:《前言》大致阐述了创作这部小说的初衷,而《正文之声明》则是对整部小说的铺垫。所以,如果您是从本章节开始看起,请返回头去先看《前言》、以及《正文之声明》。谢谢支持!】

    理想是什么?

    我想不用我解释,每个人都能知道。而且我相信,每个人都曾经有过理想。只不过有些人的理想很可能变成现实,但另外一些人的理想,可能终此一生,只能是理想。

    我就是属于“另外”的那一些人。因为我的理想,离我太遥远太遥远,遥远到我已经二十岁,可是我连理想的边儿也-不着。

    你一定在奇怪我的理想到底是什么,那好吧我告诉你,我的理想是:当个画家!

    笑了对吧?

    其实我自己都觉得很可笑,因为画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当得了的。其一,那需要天赋。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种天赋,虽然我从小就很喜欢画画,可是我画出来的东西,除了我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够看得出来那是什么;其二,成了名的画家虽然很能赚钱,据说一幅画几十上百万都是平常事。可是在没有成名之前,在成长学习的过程中,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诸如画笔、画布、颜料等,没有钱这些东西不可能凭空落在你手上。

    我家就没钱。从小到大我爹妈给我买的唯一可供绘画用的工具,是几盒小学生专用的那种分各种颜色的廉价小蜡笔。而我就用那种小蜡笔,在我的几本作业本上,画上了各种各样色彩斑斓的图案。那是我想象中辽阔的天空,翻腾的海洋,变幻的云彩,和飘渺的美梦。可是没有人知道我画的是什么,连我们学校的美术老师都认为我是在胡乱涂鸦。而我爹妈更是因为我糟蹋了几本作业本,从此再也不肯给我买任何一种带彩色的笔。

    所以我的理想,就此搁置。连高中毕业填高考志愿的时候,我都没敢填美术一类。不是怕我爹妈不乐意,而是那必然会增加我爹妈肩上已经很沉重的负担。

    ——咦?我不是要讲男人跟男人的爱情故事吗?怎么扯到我的个人理想上来了?让马小乐知道,肯定要说我这个人说话办事这么不稳当!

    不过,我说话办事一向不稳当,因为我这个人有一个性格上的大缺陷,那就是爱走神儿。俗话说的“白日做梦”,就是我经常会干的事儿。

    幸好一些简单的家务活我还是能够做得不错,比如炒菜。我炒菜的技术是跟我妈学的,我妈在有钱人家里做了好多年的保姆,炒菜的技术相当不错。但有句话叫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炒出来的菜,甚至比我妈炒的更好吃——这个不是我自夸,而是我家里其他人一致的认知——但,有个前提是我炒菜的时候别走神儿。一旦走神儿,要么我会忘记放盐;要么,我炒的菜就会咸得吃不成。因为在走神儿的那个时间里,我很可能多放了一次盐。

    说着说着又扯远了。不过,反正已经扯远了,我就多说一点儿闲话吧!

    “冤家对头”这个词,相信跟“理想”一样,是个人就能明白是啥意思。然而“理想”人人都有,“冤家对头”却未必。可能天底下绝大多数人,终此一生都遇不到一个“冤家对头”。

    可是偏偏,我就遇到了一个。而且是从小就遇到,一直长到二十岁,我在哪儿,他也一定会在哪儿。并非刻意,他讨厌我讨厌到几近恶心的地步,恨不得离我远远的才好。可是就像老天注定的一样,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填志愿上大学,我们一直莫名其妙地,不单自始至终是在一个学校,而且自始至终是在一个班级。

    他姓李,叫珉佳。很普通的一个姓,却很“洋气”的一个名——起码在我们那种小山村里,极少能有人给孩子取上如此“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一个名儿。

    其实在李珉佳小的时候,家里的情况应该跟我们家差不多穷。但是在李珉佳刚上初中的那一年,李老爸在山里刨到一块表面上并不起眼的石头。李老爸福至心灵,将这块石头拿到大城市一个玉石加工厂去卖,结果居然卖了整整十万元!而由此引发的连锁效应,是李老爸刨到这块石头的那座大山,几乎被远近山民给铲平了。只可惜再也没有人有李老爸那样的好运气。

    李老爸本身就是一个头脑灵活之人,有了这十万元钱做本钱,渐渐地靠做生意发达起来。在李珉佳初中毕业那一年,李家就从山上搬到了镇里。再到李珉佳考上大学,他们家已经算是全镇最有钱的人家。

    你看看!他们家要是早一点儿搬到镇里去,我跟李珉佳在上初中的时候,就不可能做同学。因为初中就近上,不用跑到镇里去。可是全镇就只有一所高中,结果等我升入高中,依旧跟李珉佳“不离不弃”。

    我跟李珉佳到底是怎么结的仇,我已经不是很记得了。大概是从小学到高中,我在学习成绩上总是压着他。我如果排第一,他就只能排第二。而且两者相差分数并不多,就那么一分两分。但,正因为相差不多,他却永远超不过我,那种郁闷和不甘,才会在心里越积越多。偏偏我的脾气小,他的脾气大;我的个头儿矮,他的个头儿高,从小就只有他欺负我的份儿。等到升入高中,我猛长了一年个儿,跟他比已经差不多高矮。再加上我从小做惯了粗活儿,他却做了几年少爷,所以我虽然比他瘦,论力气应该不会比他小。可是他有钱,而且长相俊俏,人见人爱。而我一则穷苦,嘴巴又笨,还生就了一副“小羊羔”般的可怜相。李珉佳想要欺负我,根本不用亲自动手,自然有其他同学代劳。以至于高中那三年,比起小学初中,我的生活更难熬。

    好不容易读到大学,就像是为了验证“冤家路窄”的客观准确性一样,我跟李珉佳居然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并且还是同一个系,同一个班。连宿舍,都在隔壁。

    幸好李珉佳家里有钱,在宿舍没住几天,就搬出去自己找房子住。再加上大学的管理比较松,他跟我碰面的机会并不多。而且我们俩的成绩终于不再是数一数二,他要竞争的人太多了,根本没必要再将眼睛盯在我身上。所以我以为我跟他的冤仇终于可以告一段落,可是偏偏偏偏,因为一个同学——而且是个男性同学,他再一次恨我恨到想要吃了我。

    也是因为这个男性同学,使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接触到“-”这种事情。而李珉佳,我万万万万没想到,他会是一个喜欢男人的-者。

    ——呀!终于扯到正题了。

    不过我要讲的,当然不会是李珉佳的故事。我要讲的,是我自己的故事。那同样是一个男人跟另外一个男人的故事,所以有时候我会挺好笑地想:我跟李珉佳之所以从小就是冤家对头,会不会还有一个原因:同性相斥?

    我跟李珉佳毫无疑问都是男性,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骨子里,也是喜欢男人的。而且,就-的视角来说,我跟李珉佳是同一类型。

    当然,并不是所有“同性”都“相斥”,比方我跟马小乐一样是“同性”,可是我们俩不但没有“相斥”,反而有些“惺惺相惜”。所以我只能说,我跟李珉佳本来就是“同性”,再加上从小到大我的学习成绩总是比他高了那么一分两分,更加上他的心眼儿小,我的心眼儿也不大,所以我跟他,不相斥都难。

    不过在我知道李珉佳是个-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自己骨子里其实也是一个-者。而我既然要讲“同性”的故事,那就从那个让李珉佳由讨厌我、变成仇恨我的男性同学开始讲起吧!

    【重要提醒:《前言》大致阐述了创作这部小说的初衷,而《正文之声明》则是对整部小说的铺垫。所以,如果您是从本章节开始看起,请返回头去先看《前言》、以及《正文之声明》。谢谢支持!】

作者: 爱人人    时间: 2014-9-25 01:25
期待更新
作者: tcl1000    时间: 2014-9-25 21:59
谢谢发布
作者: alexlnw    时间: 2014-9-25 23:29
很感人呢~
作者: tsmjamesbond    时间: 2014-9-25 23:42
期待更新。
感人。
作者: lovegate    时间: 2014-9-26 11:52
期待更新,楼主加油
作者: max_david    时间: 2014-9-26 12:51
    那个男性同学其实比我跟李珉佳高了一个年级,所以准确点儿说,他该是我跟李珉佳的“学长”,而不是同学。

    他跟李珉佳一样,也是姓李的。当初他跟李珉佳莫名其妙好上的时候,偶尔有人问起来,李珉佳的解释,就是说两个人都姓李,五百年前本是一家,所以更容易成为好朋友。

    但李姓本来是个大姓,全中国姓李的何止千万,不见得个个都是五百年前的一家人。不过李珉佳既然这样说了,也没有人去认真追究。直到有一天,李珉佳为了一点儿小事将我拦在校园里辱骂一顿,当时这个李姓学长也在跟前。李珉佳骂我的时候他一声没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等过了一天,他却偷偷跑过来找我,说要请我吃顿饭,以代替李珉佳向我道歉。

    我有点儿-不着头脑,不过我还是去了。虽然以我对李珉佳的了解,这件事只怕不会是李珉佳的意思,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如果这位学长来请我吃饭并“道歉”,确实是在李珉佳知晓、并默许的情况下发生,那么,我的拒绝就会令李珉佳认为我不识抬举,从而更加地厌恶我,针对我。而我,老实说跟李珉佳从小一起长大、并且一直做了十几年的同学,在我的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够有机会跟李珉佳和解。哪怕做不了好朋友,起码做个普普通通的老乡,也比现在好像“对头”一样强。——我希望李珉佳也能有这样的想法。

    所以我接受了邀请,结果那顿饭吃得我难受死了。我这个人本来就不善交际,跟这位几近陌生的学长坐在一起,我根本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再加上这位李姓学长一双眼睛老在我脸上身上转来转去,更是令我手脚都不知道该往何处放了。

    而李姓学长呢?你听听他当时都说过些什么话吧!

    “你其实生得很漂亮!”他一开口就这样说。

    “啊?”我正被他看得心神不定,突然听他这样一说,老半天也没有反应过来。

    “你的五官很精致,如果稍微胖一点儿,肯定比李珉佳还要漂亮!”李姓学长接着往下说。而我,百分之百认为他是在睁着眼睛说——不对!应该是“闭着眼睛说好话”。不过他既然是来“道歉”的,说说好话也应该。所以我继续听他说下去,“而且你最吸引人的,还是你这一身独特的气质!”

    我不知道我身上能有什么“独特”的气质,莫非是说我真像一只“小羊羔”?如果是,那已经不新鲜,因为有很多人曾经这样说过我。

    “怎么说呢?”那位李姓学长还在那儿琢磨着用词,“你很……柔软!对,就是柔软!你明明是个男人,但是,却让人一看见你,就忍不住地想要欺负你,并且……”他忽然压低声音,凑到了我的跟前,说出后边的三个字,“占有你!”

    我惊吓得差一点儿跳起身来!

    老实说他前边几句话并没有让我感觉太意外,虽然“柔软”这个词并非形容男人、甚至是并非形容人的词,但他说“一看见你,就忍不住地想要欺负你”,那其实还是说我很像一只任人欺负的“小羊羔”!

    但是最后那三个字,我再蠢,再笨,也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可我也是个事实上的大男人,他凭什么想要……占有我?

    “吓到你了吗?”那位李姓学长居然笑了起来,“我跟……李珉佳,我们俩的关系……你不会到现在都不明白吧?”

    我确实不明白,所以我傻傻地瞅着他,还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唉!”李姓学长叹一口气,“我本来……挺喜欢他的,当然他也喜欢我!不过……他这个人心眼儿小,爱吃醋,我不管跟哪个男孩儿说句话他都能够发场脾气。尤其是……昨天他冲着你骂的那种样子,跟个泼妇一样!所以……我已经准备跟他分手了。”

    我忽然明白过来。虽然我一点儿也不聪明,但是他先说“吃醋”,再提“分手”,我要是还不懂,那我就不是蠢笨,而是白痴了。

    “泼妇?你说他……泼妇?”我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

    “是啊!”他笑一笑,“他冲着你骂的样子,难道还不够泼妇?”

    “是挺泼妇的!”我也忍不住地笑起来,“不过……如果他真有那么泼妇,为什么……你会喜欢他?”

    “啊?”这一下轮到他愣了一下。

    我生怕我一句话已经得罪了他,毕竟他好心好意请我吃饭,我实在是不该得罪他,所以我赶紧改口。

    “不好意思,我不是说你……我的意思是说……”

    有句话叫做越描越黑,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幸亏李姓学长没有让我继续“描”下去。

    “算了!你不用跟我解释了。”他开口截住我的话,“你不喜欢听,我不说了就是。以后……我们能做朋友吗?”

    “这个……”我面现难色,实话实说,“李珉佳不会乐意你跟我做朋友的。”

    “他乐不乐意不关我的事,我说过我已经准备跟他分手了。”

    “啊?”我再吃一惊,“你为什么……要分手?你不会……”我很及时地把“因为我”三个字咽了回去,因为我觉得那肯定是我自作多情,“你还是别跟他分手了!要不然……要是让他知道……你跟我一起吃饭,然后……你就跟他分手了,他肯定会更加讨厌我!”

    “你很怕他吗?”他问我。

    “我……是很怕他呀!”我依然老老实实,“毕竟……他有钱,我没钱。而且……我骂又骂不赢,打又打不过,只能……躲着他点儿了。”

    他皱着眉头看着我,忽然冒出一句:“你以后不用怕他,因为……只要你愿意,我会保护你!”

    “啊?”我第三次张口结舌。

    你可能觉得李姓学长好大胆,也很鲁莽。因为换一个人,肯定不敢随便就跟一个男人说他是一个-,甚至直接说出一个听起来挺吓人的词:占有!

    可是我不觉得李姓学长很大胆,因为他不是在跟其他人说,而是在跟“我”说。在他眼里,肯定跟其他人一样,把我看成是渺小而软弱——事实上我确实渺小而软弱,所以从小到大,即便我已经长到二十岁,也没有人真正把我当成是一个男人——或者说是一个“大男人”来看。

    而李姓学长如此轻易说出“占有”这个词,那本身就是对我的一种轻视,换个人他绝对不敢这样说。所以他不是大胆,更不是鲁莽,他只是很清楚,就算我对“-”这种事情很反感,就算“-”在全世界都不可能光明正大,我都没有能力、更没有胆量对他构成任何威胁。
作者: max_david    时间: 2014-9-26 12:52
    老实说因为我从小就生得瘦小软弱,总是会被人当成“小羊羔”般任意欺辱,所以在我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渴望着能有一个强大的依靠、或者说保护。但,想是这样想,到目前为止——请注意,这个目前,是指这位李姓学长跟我说要保护我的那个时间段——还没有人能够让我产生出想要被保护的那种-来。

    而这位李姓学长,虽然他不是很英俊,但也结结实实挺有男人气概。要不然以李珉佳的“姿色”,不可能会喜欢上他。

    可是我,看着他的结实,就是找不到一丁点儿想要依靠他的感觉。甚至于,想象一下我这个事实上的大男人,依靠在这位李姓学长胸膛上的情形,就会让我感觉浑身肉麻。

    所以我以为——起码那个时候我以为,虽然我性情软弱,但是在我的骨子里,还是蛮男人。

    “可是我……也是男人!”所以我在一惊之后,很快澄清,“而且我……并不喜欢……起码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喜欢过任何男人!所以……我谢谢你的好意,谢谢你……请我吃饭!要不……我先走了,你还是……跟李珉佳和好吧!”

    我结结巴巴尽量婉转,但是我看见李姓学长的脸色仍然渐渐阴沉。而他的阴沉,更加使我语无伦次,到最后不得不跳起身来,胡乱跟他道个别,就像逃一样,一溜烟儿地赶紧跑了。

    事后我想,如果我的反应能够正常一点儿,如果我不是那么慌着逃跑,而是平心静气跟李姓学长多聊一会儿,甚至跟他说上几句好听话,李姓学长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我做那些类似“占有”的事情。而我,即便我并不想接受李姓学长的“保护”,最起码,在这远离家门的地方,有了一个愿意对我好的人。

    可是我,就是这样一个不解世故的小呆瓜,要不然从小到大,我也不会连一个真正的好朋友都没有。

    而我的逃跑,肯定令李姓学长大伤自尊,那之后他再也没有主动找过我。倒是李珉佳有一天突然将我约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劈手就给了我一巴掌。

    “王八蛋!你敢跟我抢男人?你也不撒泡-照照镜子,你配跟我抢男人吗?”

    我知道我不配,而且我并没有跟他“抢男人”,可是我被他打懵了,等到脑筋转过弯儿来想要分辩几句,他已经重重一把推在我身上。之后又冲着我吐了一口唾沫,这才气愤愤地转身离开。

    你觉得我很窝囊是吗?我也觉得我很窝囊!可是我,骂骂不赢,打打不过——就算打得过,我也不敢打。因为无论是他被打伤,或者我被打伤,都得花钱。而我最缺的,就是钱!

    何况从小到大人人见他都喜欢,人人见我就欺负,真要是跟他打起来,肯定会有人来帮他,到时候我只会遭受更多的欺凌与侮辱。

    所以我,除了像从前一样默默忍让,根本没有其他办法。

    你一定在为我可惜对吧?你觉得如果我告诉李姓学长说“愿意”让他“保护”我,李珉佳就不敢再对我肆意欺辱了对吧?

    可是我不这样想。

    因为首先,李姓学长说我“如果稍微胖一点儿,肯定比李珉佳更漂亮”,这一点我不敢认同。从小到大李珉佳人见人爱,人见人夸,我跟他比始终是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所以李姓学长所谓的想要“保护”我,我觉得顶多只是一时起兴。如果连李珉佳都不能将李姓学长牢牢抓住,那么,就算我愿意让李姓学长“保护”,这种“保护”,恐怕也不会太长久。

    其次,李姓学长跟我说李珉佳是个“泼妇”,这话虽然让我听着很顺耳,可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就是感觉不对劲儿。尤其我身上的缺陷比李珉佳要多得多,如果以后李姓学长不想“保护”我了,会不会也在背后把我说得十分不堪?

    更何况,我的骨子里其实是喜欢男人的,但这位李姓学长,并没有让我意识到这一点。

    ——这才是最关键的!

    所以我,就算苦,就算累,也得自己扛着。不能够因为苦,因为累,就随便找一个对我有“好感”、我却一点儿不“喜欢”的男人做依靠。

    可是就在那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我就发现我之前所吃的苦,所受的累,根本算不上苦,算不上累。真正的苦,真正的累,从我爹在建筑工地上将腿摔成残疾的那一刻起,才刚刚开始。

    我本来想直接退学,替我爹担负起生活的重担,可是我爹死活不准。最终我只能跟学校请了假,在医院守了一个月。等我爹拿到三万元钱赔偿金返回老家之后,学校已经放了暑假。我先是去建筑工地做小工,等大二学期开始,我又咬着牙关坚持半工半读,跟那位李姓学长就算偶尔碰面,也没再私下有过任何交流。

    一直到大二上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李姓学长在校园里把我拦住,又跟我说了最后一次话。

    “很久不见,你还好吗?”他问我,笑一笑。

    “还行吧!”我回答。一看见他,就有点儿心虚不自在。

    “还行?”他苦笑,“你看你晒黑成什么样子了!我听说……你在半工半读,每天睡不到几个小时,为什么……你宁愿这么累,都不愿意我帮你?”

    “我不是不愿意你帮我,我只是……”我抓抓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我其实没有那么累,就是……起得早点儿,一天也干不了太长时间。何况……我还要上课,做其他的事情,人家未必肯要我。”

    我看见他瞅着我,忽而摇了一摇头,好像是对我很无语。所以他准备转身离开,偏偏,另外一个声音响起来。

    “这不是小羊羔吗?对了小羊羔,我明天想自己做饭吃,所以明天上午要去市场买菜。咱们毕竟是老乡,我肯定会去照顾你的生意!”

    声音其实蛮好听,但阴阳怪气,一听就是在故作友好。那是李珉佳!

    我没吭声。我现在半工半读正在做的事——做的什么事?这个咱们等等再说——早就被他宣扬得尽人皆知,他爱怎么说随他便。反而李姓学长皱了一皱眉,好像是准备替我说上一句话。不过,我想,他“保护”我的前提,是我“愿意”。而我从头到尾一直都表现得“不愿意”,所以,最终,他一言未发转身离开,没有为我强出头。

    你不再为我可惜了吧?

    我早就说了李姓学长顶多就是一时起兴,他所谓“保护”我的想法既不强烈,也不可能长久。而我之所以-费口舌先提起这个人,其实是想证明在遇见另外一个真正让我想喜欢、真正让我想依靠的男人之前,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个“-”,也确确实实没有对任何男人动过心。

    ——直到遇见那个男人!他才是这个故事真正的主角。

    他叫许文赫,很好听的一个名,很帅气的一个人。我跟他本来八千竿子打不到一块儿,但,人生难料,世事无常,很多不可能发生的事,偏偏就发生了。很多不可能遇到的人,偏偏就遇上了。

    而我的故事,就从遇到他的那一天,真正开始……

作者: tsukinocasu    时间: 2014-9-27 00:46
期待后续的发展 LZ继续更新啊
作者: shangyouchenxi    时间: 2014-9-27 01:17
谢谢分享,很好
作者: huaihuaidew    时间: 2014-9-27 15:08
冬天的太阳温暖
作者: 473928165    时间: 2014-9-27 17:50
有新小说看了
作者: show19920102    时间: 2014-9-27 19:47
写的很好
作者: pwonx    时间: 2014-9-28 13:14
樓主太有才了
作者: clyc001    时间: 2014-9-28 14:32
楼主可以考虑扩张为中篇小说  肯定更丰富精彩
作者: lovegate    时间: 2014-9-28 15:13
小羔羊,我喜欢,呵呵,
作者: jacktonyjones    时间: 2014-9-29 11:25
精彩的故事
作者: Cuzlove    时间: 2014-9-29 14:11
多谢楼主。支持
作者: max_david    时间: 2014-9-29 18:39
    那是在大二下学期开学的前一天。

    这话一说起来又挺长。因为过春节的时候我妈没有回老家,我爷爷奶奶难免会让我带一点儿自己家里做的年糕熏肉之类的来给我妈吃。可是先几天我实在是抽不出来空——忙啥呢?仍然留到以后再说!——反正是一直到放完寒假即将开学的前一天,我才坐着公交车去看望我妈。

    我说过我妈是在郊区一位做村长的家里做佣人。说是郊区,其实随着城市不断扩张,繁华程度早就比内地一些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反而比起广州市中心区域的喧嚣与拥挤,这所谓的“郊区”,倒多了一些清静与悠闲。

    当然清静悠闲只是相对,你别指望这里能够像我们山村人家那样随处可见-语花香。不过在一些远比市中心的建筑更加豪华精致的别墅区内——我没有资格、实际上也没有胆量往别墅区里走一走,可是远远一望,已觉绿树成荫,宛如桃源胜景。——所以很多真正的有钱人家,都会选择在这里购置一套别墅。不一定常住,只是在闲暇时间,来此放松身心。

    雇我妈做佣人的那一家做村长的,据我妈说也是住的别墅。不过因为是本地人,他们家的别墅是在自己家的老屋基上盖起来的。比起别墅区里的建筑,精致或有不及,却更显得宽敞而舒适。

    不过我没有亲眼看过,只是听我妈这样说而已。毕竟我只是女佣的儿子,每次来我都不可能大模大样去人村长家里见我妈,只是打电话让我妈出来,随便找个地方坐一会儿,说说话。而且为了省钱,我们找的地方,基本上都是不花钱的公共场所。

    那天也是如此。在我到了地方以后,照例先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妈让我在一家大超市门口等着。我趁着我妈还没来,先去超市里买了两瓶饮料,和一些糕点之类。然后在超市门口供顾客小憩的几张连桌凳上坐下,预备等我妈来了,我们娘儿俩一边吃喝,一边说话。

    也就在我左顾右盼等着我妈出现的时候,我先看见了一位大美 女,然后,又看见了他——那个在当时我怎么样也想不到会跟我牵扯到一起的豪门公子!

    ※※※

    他是真的很富有,因为他开的那辆车子我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牌子,只是感觉非常炫目,也非常气派。

    不过他并不是跟那位大美 女一起出现的。当时这位美 女拎着一个购物袋从超市里边走出来,就在超市门口稍微站了一下。可能也要等人,她左右瞅了一瞅,就向着我这个方向走过来。

    我几乎是有点目瞪口呆!

    有句话叫做“天使的相貌,魔鬼的身材”, 我不敢说这位美 女的相貌就跟“天使”一样,起码我看见她的第一眼,并没有想到“天使”这个字眼儿。但她确实很漂亮,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八字来形容,绝不为过。而她的身材?我不知道魔鬼的身材该是什么样,我只看到她该肥的地方绝不瘦,该瘦的地方绝不肥。换了任何一个女人有她这样的身材,都绝对不会去想什么“丰臀隆胸”一类。

    那美 女大概是早就见惯了被人盯着看,居然没有理会我的失态,反而直接走到我的对面,将她手上拎着的购物袋放在我面前的那张桌子上。之后她伸出一根“纤纤玉指”,在我对面的那张凳子上抹了一下,大概是感觉没有什么灰,这才优雅地用手抚着裙摆,在我对面坐了下来。不过她并没有直接跟我面对面坐,而是侧着身子,脸向着大公路的方向。

    我想我该走开的,因为以这位美 女的衣着气度,像我这样的穷小子坐得离她这么近,对她是一种侮辱,对我是一种压迫。

    可是就在我将要起身主动离远一点儿的时候,那美 女忽然斜过眼睛,冷冰冰地哼出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美 女是吧?”

    我的确是没见过像她这么美的美 女,也的确是禁不住地多看了她两眼。但是天地良心,我只是有一种“惊艳”的感觉而已。至于什么“神魂颠倒”、或者“手心冒汗”之类的“不良”反应,我绝对没有。

    可是美 女一句话,仍然让我满脸通红,好像我真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幸好我脸黑,通红她也看不出来。我手忙脚乱避开她鄙夷的眼光,正准备收拾东西起身离开,又一个浑厚的男声在我身旁响起来。

    “美 女当前,能看自然是不能不看的!”

    美 女方才跟我说的是国语,大概是一眼就看出来我不是个本地人。而这“男声”是冲着美 女在说话,所以他说的是粤语。不过他的口音跟广东人还不太一样,起码就我听起来,比一般广东人说的粤语要好听很多。

    所以我不由自主回过头来,看见就在我的身边,站着一位高高大大的男人。

    是真的很高大!起码比我高了有半个头,也大了有一整圈。

    而我,如果说刚才看见美 女,我只是惊艳而已,那么现在,我不敢说我“神魂颠倒”,因为我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神魂颠倒”,可是我,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手心冒汗。甚至于我的一颗心,也在“怦怦”乱跳。好像如果我不深吸一口气的话,那颗心就要从胸腔里边跳出来一样。

    所以我不由自主,深吸了一口气。可是我的眼,仍然停留在那个男人脸上身上。

    他很英俊!但,英俊是其次,这个世界上英俊的男人太多了。可是,像他这样又高大,又英俊,而且浑身散发着一种高贵、却不高傲的气质的男人,我没见过第二个。就连从电影电视上,我也没有看见过。

    那位美 女也很高贵,以至于让我一见,就想赶紧离她远一点儿。而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他脸上绝对没有诸如“亲切和蔼”一类的表象,但,他却不会使人想要远离,只会令人想要靠近。

    ——起码让我情不自禁想靠近!

    以至于我就那么呆看着他,足足一分钟。那男人忽然扬起嘴角,“哈”的一声乐了出来。

    而一旦笑起来,他那一身犹如王者般的高贵气质没有消减,反而增多了一些……-。

    是的!虽然我不懂什么是“-”,但是他那微微上翘的嘴角,显得那么好看,好看到让人着迷——起码让我着迷!我想,那应该就是-了。

    只可惜他只是稍微笑了一下,很快就收起了笑容,向着我稍微摆了一摆手。我猛然一省,随即明白他是叫我坐到别处去。

    而我,这一下不单是整张脸,我想我从头到脚,都已经臊得通红。

    因为我,实在是太丢人了。看个美 女看到发呆还情有可原,我居然看个男人,也看到差点儿流口水!

作者: bishitian    时间: 2014-9-29 19:29
谢谢分享,很好
作者: lyd651    时间: 2014-9-30 02:33
你是我的小绵羊,我是你的大灰狼
作者: llllbbb    时间: 2014-9-30 11:23
谢谢发布
作者: qzlll85    时间: 2014-11-18 10:52
楼主还有后续吗.点滴生活比较正式
作者: lbxcm    时间: 2014-11-19 22:21
很不错的小说,谢
作者: zqzyql    时间: 2014-12-1 14:44
期待你的小说
作者: 小包子    时间: 2014-12-1 17:13
还有没有后续啊,好感人的啊
作者: zxc910625    时间: 2014-12-1 17:37
期待更新,楼主加油啊
作者: 一生花    时间: 2014-12-2 01:09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深蓝飞扬    时间: 2014-12-2 12:57
谢谢分享,支持下
作者: xijing    时间: 2014-12-2 14:11
谢谢分享
作者: qwqww    时间: 2014-12-2 16:36
楼主继续啊,写的真额好
作者: lhycxl    时间: 2014-12-3 16:06
很喜欢冬日暖阳的作品
作者: longfeimcl    时间: 2014-12-4 09:44
爱恨情仇
作者: 牧童Gay1069    时间: 2014-12-4 11:37
支持, 很不错的文章。
作者: wudi3xx    时间: 2014-12-4 13:58
这个名字我看着也是醉了
作者: shineboyliang    时间: 2015-1-19 03:07
支持楼主发文
作者: abb171069    时间: 2015-1-19 09:15
继续更新啊
作者: abb171069    时间: 2015-1-19 09:16
不错的文章。
作者: abb171069    时间: 2015-1-19 09:24
写的真额好
作者: zhuminjie    时间: 2015-2-11 21:39
就转了这么点,真是遗憾。
作者: empty_ttop    时间: 2015-2-11 22:09
好喜欢你这种文章 感觉很好看啊!!!好精彩!!
作者: Demise    时间: 2015-2-11 23:24
感谢楼主分享
作者: 隔壁男优    时间: 2015-2-12 17:47
楼主-哒~~
作者: tomatomatoma    时间: 2015-2-12 21:02
羊羔,要被吃掉!
作者: jiangshui0315    时间: 2015-2-23 17:13
写的很好 再接再厉 谢谢分享
作者: cfg168    时间: 2015-2-24 06:33
怎么没了,哎!
作者: sky111    时间: 2015-2-24 08:35
谢谢楼主分享,赞一个。
作者: d20051120    时间: 2015-2-24 15:23
喜欢 谢谢分享
作者: sais    时间: 2015-2-24 21:46
感謝樓主的分享~謝謝樓主ㄉ~無私~~
作者: zzzkkkk    时间: 2015-2-25 13:47
很有趣的文,谢谢楼主
作者: fenmo77    时间: 2015-2-25 16:39
谢谢分享
作者: tomatomatoma    时间: 2015-2-25 16:45
冬日暖阳,我觉得还不错!
作者: njabcde    时间: 2015-3-2 22:26
故事性很强
作者: lengyueguhun    时间: 2015-3-2 23:23
谢谢分享
作者: 飞玉石    时间: 2015-4-22 15:01
是真实的故事吗?
作者: 美丽的祝福    时间: 2015-4-23 16:07
不错。喜欢
作者: dustin7758521    时间: 2015-4-25 13:56
继续更新吧 写的不错呢 加油哈
作者: uguanghan    时间: 2015-4-25 14:13
很感人 很喜歡
作者: yilishabai    时间: 2015-5-10 14:56
楼主写的很好,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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