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家园 - 中同

标题: 站在城市的最中央 作者:昨叶何- [打印本页]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6
有一次,我们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我们醒了,却知道我们原是相爱的。——泰戈尔

  1

  叶未明的电话打过来时,沈思正在报社的十二楼开会,心里把那个猪头主编骂了个狗血淋头。

  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沈思起了个大早,看看外面天气还不错,虽然温度有点低,但是难得天上一点云彩都没有,阳光很好。他想带着新买的Canon出去拍几张照片,顺便试试效果……据说EOS-V的胶片传送速度达到了每秒10张,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最好能弄辆越野车,可惜养那种车太费钱了。

  沈思坐在-,一边往脚上套半旧的翻皮靴子一边想。

  他穿好夹克外套,走进小小的厨房。

  这栋公寓里住的几乎都是单身贵族,职业五花八门,从公务员到室内设计师到-女郎,什么都有。

  沈思是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今年二十九岁,大学毕业;知识渊博,相貌英俊(自以为),能让百分之八十的女人心动,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嫉妒;在这个城市里混得虽然不是太好可也不怎么坏。

  他拉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看看包装日期,还有三四天才过保质期。已经没有时间加热了,直接就撕开纸盖,一口气喝光。空纸盒压扁,隔着客厅和卧室,准确地投进废物箱,然后叼上一块面包,哼着走调的流行歌曲,心情愉快地出了门。

  沈思刚刚进了报社大门,气儿还没喘匀呢,同组的欧阳杰就臭着一张脸告诉他“快去十二楼的小会议厅开会。猪头说了,今天这个会非常非常重要,所有摄影组的人都必须去,有胆敢迟到者本月-金扣掉一半,没有商量的余地!”

  猪头是他们报社头头的外号,百家姓那么多,谁让他好死不死正好姓朱。平日里欺压下级鱼肉报社,一派标准法西斯作风,所以大家私底下不管有意无意,总是把“朱头”当成“猪头”来称呼。

  听到欧阳杰带来的不幸消息,沈思只觉得一颗心脏在往下沉,沉沉沉沉,直到被处于半饱和状态的胃坚强地顶回去。

  他一把拖住欧阳杰。

  “你说真的?我怎么不知道,几点下的通知?我说你小子别是拿我开涮吧?”

  欧阳杰则是一脸晦气相。

  “谁有那个闲心思和你开玩笑,吃饱了撑的。不去拉倒。三天以前通知单就放在你桌子上了,八成是被你当成饼干吃进肚子里去了……放手!我要迟到了。喂,你欠揍啊?我说放手听见没有?”

  “别这样嘛,小杰……”沈思伸手勾住欧阳杰的脖子,故意把“小杰”的发音说得好像“-”一样,“再怎么说,咱们也是好朋友不是吗?你怎么就舍得扔下我不管呢?不管是天涯海角,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陪你一起去……何况是开会!”

  “我呸!大清早就说这种话,你恶心不恶心?谁希罕呢!”欧阳杰丝毫不领情,拍掉沈思的手。“猪头上次刚刚说过,以后开会所有人都要带纸和笔做记录,你还不去拿?想找骂啊……我去等电梯,你快点过来。”

  “OK,我马上,千万要等我!”

  沈思答应着,用最快的速度冲到自己办公桌前,随便捞了个记事本,钢笔一时找不到,顺手牵羊就从对面桌上的笔筒里拿了一支。刚迈出去两步,忽然又想起猪头最恨的就是发言时被别人打断了,沈思连忙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桌子上。

  冲出办公室的时候差点撞到别人。

  “哎呀,沈思!你这么急三慢四的做什么?赶着去救火啊?”

  沈思一看,原来是坐在对面的苏丽丽,负责美编的。

  “对不起,美人!我要去开会,猪头点名呢!对不起对不起。”沈思笑嘻嘻地连声说着抱歉,电梯正好在这个时候停住了,站在走廊尽头的欧阳杰一步跨进去,不耐烦地看看手表。沈思明白这种催促的暗示,连忙向他跑过去,头也不回地大声喊:“美人,我先上去了,你可千万要等我回来……向你赔礼道歉!”

  电梯的门很快合拢,向十二楼爬去。

  只有他和欧阳杰两个人。沈思一下子靠在墙上,把记事本卷成圆筒,小声骂道:“死猪头,天天开会,这次不知道又想搞什么鬼。”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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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真是四处留情八面玲珑啊,想钓苏丽丽?趁早死心吧,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欧阳杰不咸不淡地说道。

  沈思痞痞地一笑。

  “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了。上周末她男朋友送她一条珍珠项链,据说是日本东珠来的,她特意戴上了展示给我看。”

  “是吗?”欧阳杰不怎么热心地问道,看着红色的指示灯,数字从7变成了8。

  “我跟她说,真正的行家都知道……西珠不如东珠,东珠不如南珠。世界上品质最好的珍珠不是日本货,而是南海出产的珠子,日本货费而不惠,贵而不好……当时苏丽丽的小脸就气歪了半边,哈哈……”

  欧阳杰张了张嘴,刚想挖苦沈思两句胡说八道,电梯已经停在十二楼,他只好把话咽回去。

  电梯门一打开,沈思就急急忙忙拉着欧阳杰冲向小会议厅。

  天知道猪头为什么对开会有这样令人难以理解的热衷,简直是-。一开起来就没完没了,从上午九点直到十点半,除去中间喘气喝茶吞口水的时间,猪头对着砖头那么厚的稿子,几乎不歇气地念了整整九十分钟……依旧唾沫四溅jing神抖擞,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就算是钢铁超人也不过如此,我的神经太坚强了,怎么还不断掉!

  沈思不动声色地伸了一下懒腰,捂着嘴悄悄打个哈欠。看看周围的几个难兄难弟,个个萎靡不振,昏昏欲睡,仿佛集体被人施了催眠术一样,只是在猪头的yin威高压之下,没有人敢公然打盹而已。

  仔细一张望这才发现,猪头的专用秘书严言就坐在前面,隔着一个座位跟自己斜对。沈思心想,这份发言稿准是他炮制出来的,否则不会这么像小脚老太婆的裹脚布,真是又臭又长。

  你说别的领导找秘书,谁不喜欢挑年轻美貌的小妞,最好有明星脸蛋加魔鬼身材,就算是不能勾魂摄魄,最起码也要眉清目秀,看起来有赏心悦目的效果……像严言这样的,长得干巴jing瘦,鼻梁上架着副近视眼镜,走起路来全身僵硬,仿佛一具会活动的木乃伊,每次他直直地瞪着小孩子看,十次有十次准把人家吓哭……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能够让猪头大老爷青眼有加,三年之内连升九级,从最底层的职员做到主编秘书,这在报社里简直是个奇迹!沈思认为,主要原因就是严言写东西够长够快,尤其擅长批量生产各式各样会议发言稿,正好对了猪头的胃口。

  罪魁祸首近在眼前,沈思的恶劣本能开始活动,想小小地捉弄严言一下,好歹也算出口恶气。他顺手从记事本上撕了张纸,潦-地写上几个字,揉成一小团……左右看看无人注意自己,中指轻轻一弹,小纸团在空气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百分之百命中目标。

  此刻严言正在和睡魔进行殊死搏斗。他用一支钢笔支撑着下颌,假装在专心思考,其实是为了避免自己那颗沉重无比的大头耷拉到会议桌上。正在朦朦胧胧半睡半醒之间,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落在自己面前,严言勉强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原来是个小纸团。

  他有点迷糊地左右张望一下,顺手把那小纸团展开来,上面只有一行字:

  昨天晚上你被猪头操到几点?

  “操”字下面还故意戳了一个小黑点,以示强调。

  真是的!谁这么无聊!

  严言在心里暗骂两句,立刻清醒过来,马上就辨认出纸条上那种特殊的笔迹……又细又长,自左向右倾斜,每个字都好像一座-的比萨斜塔……放眼整个报社,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写字。

  严言用眼角四下一扫,发现沈思就坐在自己斜后方,板着个脸,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仿佛在认真聆听猪头讲话。

  装什么大头蒜!

  严言狠狠地瞪了沈思一眼,握着钢笔在纸条上胡乱涂了几下,依旧揉成一小团,向后面扔回去。不过他的技术可没有沈思那么高明,纸团砸中沈思旁边欧阳杰的脑门,又反弹到桌面上。

  令人惊奇的是,欧阳杰居然对从天而降的空袭毫无反应!别看他腰板挺得笔直,其实早就坐在那里睡着了。这可真是个了不起的硬功夫,欧阳杰在三年之内就能修炼到这种程度,还真是多亏了猪头大老爷平日-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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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坐在后面,把严言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他伸出两根手指,在会议桌上一点一点地爬行,直到夹住那小纸团,再慢慢地慢慢地缩回来,尽量不引起别人的注意,特别是猪头。

  那纸条上只多了一行更加潦-的字:

  臭小子别惹我,你老子烦着呢!

  后面还画着两个大大的黑圈,好像一对充满怨愤的熊猫眼。

  沈思想象着严言在灯下熬夜写稿,痛骂猪头的同时又不得不替他卖命那副倒霉模样,忍不住捂着嘴偷笑起来。这时,猪头大老爷正在情绪激昂抑扬顿挫地念着严言写的发言稿:

  “我们明年的目标是,在现有订阅数量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三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大家齐心合力,把工作积极搞起来,争取更上一层楼……基本方针是,以图带文,图文并茂……”猪头念到这里,有意无意地向坐在角落里的沈思看了一眼,“我认为有必要提醒某些人,新闻摄影可不是单纯的艺术创作,发图数量太低是不行的,读者感兴趣的永远是第一现场,简单、直观、一目了然,能够反映整个事件……”

  沈思马上就知道猪头说的是自己。今年他在报纸上只发了不到一百幅照片,要不是其中有两张被读者评选为“年度最佳”三等-,猪头早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他踢开了。

  刚刚还笑得浑身发抖的人,转眼之间换上一副毕恭毕敬的表情,比变魔术还快。

  有什么办法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上午十一点半。

  也许是猪头人性未泯,也许是他突然良心发现,也许是他还想留几个人活下来以便将来继续为他卖命。总之,在其他与会者彻底崩溃陷入绝望之前,猪头好歹结束了他对整个摄影组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的jing神折磨。

  沈思疲惫不堪地回到办公室,把领到的文件没好气地往办公桌上重重一摔,靠在椅背上长长舒了口气……

  感觉自己好像刚刚被蹂躏过一样……从这句话最纯洁的意义上来说。

  对面电脑后面,-苏丽丽的笑脸:“沈思,你总算回来了,人家等了你好久呢。”

  沈思立刻打起jing神,变得嬉皮笑脸。

  “是吗美女?听到你这样说我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你可知道,要不是想到你可能还在办公室里等我,刚才我就直接从十二楼跳下去了……当场给猪头来个以身殉职!”

  “你要是真的那样做了,明天报纸的八卦版又有头条了。”欧阳杰不冷不热地讽刺道。

  “讨厌啦!沈思你总是这样子的,没个正经。”苏丽丽甜甜地笑着,“我等你回来是想告诉你,刚才你的手机一直在响。”

  “真的?”沈思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不想却-了个空,这才记起开会以前就把手机拿出来了。

  “美女,你那么可爱,怎么不替我关一下?”

  苏丽丽做无辜状。

  “我是想替你关的啊,可是后来它又不响了,我有什么办法嘛。”

  沈思动手在桌子上乱翻一气,把文件照片和签字笔弄得到处都是,同时带着几分不正经的语气问道:“美女你今天打扮得好漂亮,晚上可有时间?大家出去happy一下好不好?”

  苏丽丽甜甜地笑道:“不巧啦,人家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被预约了,下次请早哦!”

  沈思终于从一堆杂物中找到他的手机,一边查看来电记录,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最近你好像升级变成绩优股了,约会不断,行情看涨呢!我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应该先下手为强的。”

  苏丽丽笑得一脸妩媚。

  “沈思你啊,永远都是这样甜言蜜语口是心非,将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要上当受骗呢。”

  看到长长一串电话号码都是叶未明打过来的,沈思多少有点小小的意外。叶未明很少主动找他,更不会这样执着地打电话,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他已经无意继续和苏丽丽斗口水了,按下回复键,拿着手机走到办公室外面。

  沈思不想让别人听见他和叶未明的对话,也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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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里只有欧阳杰例外,他们三个人甚至还一起喝过酒,吃过几次饭,然而在欧阳杰眼里,沈思和叶未明只不过是普通朋友,就像他和沈思的关系一样,除了工作上的伙伴,也仅仅是好朋友而已。

  事实上,对于他和叶未明之间的关系,就连沈思自己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朋友吗?好像是有那么点,然而单纯的朋友关系是不会-的……从叶未明说“我愿意”的那一天开始,沈思对他身体的了解程度就比他本人还要来得清楚。那么他们算是爱人吗?这一点,不用沈思反对,叶未明也不会同意的。

  叶未明从来就没有对沈思提到过“爱”这个字,而且就连沈思也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确是少了点什么。

  即使是在-;即使是-紧紧相拥,JiQing-发的时刻;沈思也觉得,叶未明其实离自己很远,很遥远很遥远。他的灵魂,他的思维,甚至他的整个人,好像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叶未明以他独特的方式,漂浮在另外一个神秘的,不为人知的时空之中。

  别人根本无法进入那个世界。

  对于这一点,沈思虽然有些好奇,却从来没有兴趣深究下去。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像现在这样,当一个随心所欲的-荡子,有自由的时间,有稳定的收入,有普通的所谓好朋友,有叶未明这样好的床伴……对了,也许用“床伴”这个词来形容他们的关系还比较贴切吧……就像他曾经希望过的那样,漫无目标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

  电话打通了,铃声响了三四下才被人接起来。

  “喂?你好。请问你找谁?”

  可能是信号不太好的关系,叶未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不定。

  “是我,沈思。你在找我吗?”

  “嗯。刚才我打过电话,可是没人接。”

  沈思尽量把声音调整到最温柔的语调上。

  “没办法,我那时候正在开会呢。被猪头削了一顿,刚刚才完事。怎么,找我有事吗?”

  叶未明沉默了一下才回答:“我想见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这句话好像几秒钟之前他刚刚对别人说过,沈思无声地笑了笑,口气忽然变得暧昧无比。

  “有,当然有。难得你主动约我,即使是美国总统要见我,我也立刻毫不犹豫地推掉。”

  电话彼端传来叶未明一声轻笑。

  “就凭你这种小角色?还是算了吧。说出来也不怕闪了舌头。”

  “别忙着打击我嘛,你说在什么地方见面?Ksana好不好?”Ksana是一个酒吧的名字,就是在那个地方,叶未明第一次对他说了“我愿意”三个字。

  然后,那天晚上他们就有了-上最亲密的接触。

  叶未明沉默了几秒钟,沈思耐心等待着,终于又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可是我想在广场见你。”也不必说具体地点了,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广场?”沈思的询问里多少透着点诧异,看看外面的天空,似乎有些阴沉起来,好像要变天的样子。“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外面很冷,你不怕着凉感冒?要不就去‘上岛咖啡’好了,和平路上那一家,上次你说过那里的Cappuccino不错,再说离你住的地方也比较近。”

  “不要说的那么好听,是你自己喜欢才对吧?我就是想去广场。”电话彼端的叶未明忽然变得冷淡起来,“你要是嫌外面风大那就算了,反正……”

  “不不不,当然不会。”沈思连忙打断他的话,“就依你好了,去广场。几点钟?”

  “五点……嗯,五点半吧。你来得及吗?”

  “好好好,就五点,我没问题!”沈思赶快答应下来,接着,故意放低了声音,“未明,你很少主动约我哎,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去的!你都不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只想早一秒钟看到你……”

  叶未明没有回答,轻轻挂断了电话。

  沈思啊沈思,你真是一个最无情的情人。你总是摆出最体贴的姿态,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因为对于你来说,它们都是不需要任何感情支持的廉价品。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你的真心。

  叶未明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用手挡住细长的眼睛。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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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的阳光是惨白的,透过玻璃窗照-在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热情。

  下午四点半。

  沈思收拾好自己的桌子,关掉电脑,拿起玻璃杯,把里面剩下的水一口气喝光。一边穿外套一边说:“小杰,我有点事情要办,先走一步了。猪头找人的话,就说我出外勤。”摄影记者就有这么点好处,时间上比较自由。

  “这么早?你不会又出去泡美眉吧?”欧阳杰正在电脑上忙着打游戏,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随口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啦,泡美眉我能不叫你?毕竟我们也算是狐朋狗友啊。”沈思拍拍他的肩,语气显得真诚无比,“晚上有个满身铜臭的财神请我吃饭,想让我替他拍几张广告。我又不是傻瓜,才不会就这么便宜他,先狠狠地宰这条蛀虫一刀,给他放点血再说。”

  “好啊,挺像是你的作风。记得千万别把自己撑死了,那可有点划不来。”

  “想不到你居然这样器重我,恨不得每天都能让我上娱乐版头条,是吧?”

  沈思也不是笨蛋,一眼就看透了欧阳杰的阴险小人心。

  从标准地图上看,音乐广场位于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周围有哥特式教堂和欧洲风格的楼房,都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建筑。从报社大楼步行过去只需要十分钟,沈思提前十五分钟出来,这样就可以比叶未明早到五分钟,因为他一向是很准时的。他一定会看到自己在等他,虽然不指望他能说什么“看见你真高兴”之类的话,不过他心里多少总会有些感动的……沈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从不让别人等待,那样会使自己丧失主动权。

  广场上果然冷冷清清的,几只鸽子和轻柔的音乐在天空中自由飞舞,陪伴着四周的-泉一起寂寞。

  现在这个时间,大概别人都忙着赶回温暖的家里,享受一顿美好的晚餐吧?

  沈思从广场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一杯热咖啡,握在手里取暖。他悠闲地交叠着腿坐在-泉旁边,看不远处一片树叶被微风卷起来又落下去。

  夕阳西下,红霞满天,四周笼罩着一派热情洋溢的温暖色调。

  有几个人知道,其实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相。

  因为日出和日落前后的光线,每一秒钟都会产生许多变化。早在肉眼看到太阳呈红色之前,它已经开始变成深黄,然后是桔黄,最后在胶片上呈现出来的却是红色。对于一个摄影师来说,想要拍摄真实的场景,必须改变这种错误的色调,沈思一般习惯选择82A浅蓝色滤镜,用它来滤掉多余的光线。

  一个好的摄影师,首先要认识光;熟悉它,捕捉它,利用它;直到能够改造它。

  以前他曾经和叶未明讨论过这个话题,叶未明对于这种观点颇不以为然,他笑着问沈思:“你想改造光?Who do you think youare?万能的上帝吗?”

  当然不是。但是我可以制造另外一种假相,使上帝的假相变得比较接近真相,好比负负得正的道理。

  沈思这样解释道。

  叶未明歪着头研究了他好半天,最后还是摇摇脑袋,表示无法理解。

  于是沈思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叶未明不能理解光线对于摄影师的意义,就好像沈思永远也不懂得区分巴赫和贝多芬一样。

  轻柔的音乐逐渐低沉下去,最后终于完全停止。

  沈思知道,今天还剩下最后一支曲子了。在这之后,飘荡在广场上空的音乐将会消失,所有的-泉也将停止-涌,在黑夜中等待下一个黎明的到来。

  从定音鼓的敲击开始(以沈思的耳朵,能够听出是定音鼓已经很不简单了,多亏了平日叶未明对他的熏陶)随后加入小提琴,如同一阵波涛迎面而来,海-缓缓涌上沙滩,白色的泡沫层层堆叠,小提琴展开了一段变奏,随后是高难度的华彩……

  相当熟悉的曲调,他曾经听叶未明演奏过无数遍。

  一想到叶未明,沈思立刻清醒过来,下意识地看看手表,奇怪!都五点一刻了,他怎么还没来呢?

  就在沈思放下早已冷掉的咖啡,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低沉而优雅的询问……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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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Beethoven的Violin Concerto……你喜欢吗?”

  沈思立刻转过头去。

  无扣式灰色长风衣,腰间的带子随便挽了一个结,既率性又不会显得太臃肿;手工编织的围巾随意搭在肩上,从敞开的衣领处可以看见里面纯黑的毛衣。叶未明的穿着风格就和他的人一样,永远都是我行我素,蔑视一切所谓流行元素。

  沈思笑了。

  “我正在奇怪一向准时的你今天居然也会迟到……想不到你早就在这里了,为什么不出声?想装鬼吓我啊?”

  “难得看到你这么专心地欣赏音乐,不忍心打扰。”

  叶未明双手插在口袋中,无所谓地笑笑,在沈思身边坐下来。

  “你不是在取笑我吧?”沈思故意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却趁机把左手伸进叶未明口袋中,接触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皱了一下眉头,稍微用力地握住。

  “怎么又不戴手套?我记得你说过这双手比眼睛还重要,平时就连和我打架也舍不得用,总是直接出脚。”

  十根手指相互交缠,传递着彼此的体温。周围回旋的音符,如同波涛汹涌,JiQing澎湃。

  沈思端详着叶未明,根本没发现自己有多么罗嗦:“你脸色不太好,最近又没好好吃饭吧?上次闹胃炎,差点吓死我了,你痛得头上直冒冷汗,现在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从来不知道爱惜自己……对了,这么急着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啊?”

  叶未明仿佛没有听见沈思的话,他只是咬着下唇,目光定格在广场上某一处,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

  又来了!

  沈思太熟悉他了,每当叶未明出现这种表情,他就会觉得有点失落。虽然此时此刻叶未明近在眼前,伸手就可触及,但是沈思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无奈地摇了摇头,沈思认命地把叹息和不满一起咽回肚子里……冷风里坐了这么久,似乎有点饿了。

  隔了一会儿,叶未明的身体抖了一下,好像突然回过神来,轻轻对沈思说道:“你仔细听这音乐。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了,也是贝多芬一生中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写于1806年,当时他只有26岁……和我现在差不多。”他有点自嘲地笑了笑,夕阳的余晖映在他黑色的眼眸中,如同水面上的波光,闪烁不定。

  “据说这首作品是特意为维也纳剧院第一小提琴师FranzClamant而作;1806年12月23日,克莱门特在维也纳首次演出,其中有一段高难度的华彩是贝多芬专门为他发挥技巧而写的,总谱在演奏会前两天才完成。”

  “哦?好像是很有意思的故事……然后呢?”沈思虽然不知道叶未明为什么要讲这些,不过作为一个好的听众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提问,这样别人才会有情绪继续讲下去。

  “后来因为一位少女的关系,贝多芬和克莱门特闹翻了,这首曲子的名字就从‘献给克莱门特’变成了‘献给克莱采’,对了,忘了告诉你,克莱采也是当时有名的小提琴师。”

  叶未明说着,微微一笑。

  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笑容,沈思的心情变得轻松了很多。

  “搞什么呀,原来大师也这么任性?不会是打翻了醋坛子才变成这样的吧?”他看着叶未明,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两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并肩坐在广场上,看-泉,看红霞,看夕阳在城市的楼群之间逐渐落下去……他们谈论的话题仿佛只是音乐,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真正的关系。

  沈思的食指不怀好意地轻轻搔着叶未明的手心,那里有常年练琴磨出来的硬茧。

  “未明,大冷天的约了我出来,不会仅仅是为了给我上一堂免费的音乐史大课吧?”

  “这样不好吗?”

  叶未明缓缓地站起来,就像一段电影中的慢镜头。他在淡紫色的薄暮中深深地看着沈思,眼睛里闪烁着点点柔光。他的声音如同空气中飘散的旋律,令人无法捉-。

  “沈思,让我们就在这里……结束吧。”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8
 7

  那时候正是春天。

  为了拍摄鸽子们迎着朝阳振翅起飞的画面,沈思赶在日出之前到达这里。他想不出在这个城市里,除了音乐广场之外,还能找到第二个地方,有这么多鸽子,有这样开阔的场地,可以让他从钢铁水泥架构的楼房空隙中看到曙光。

  空气冷冽而清新。

  早春的寒气依然肃杀,很容易就能穿透皮衣皮裤,仿佛直接钻进骨头的缝隙里。沈思已经来勘查过两次,对于地形相当熟悉了。他在广场边缘选了一个绝佳的位置,支起三角架,固定好装了胶卷的相机,然后开始估计景深,调测焦距。他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jing准,绝没有半点多余-费,就像提前经过设计一样。

  OK!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思满意地点上一支烟,轻轻跺着脚,盯住天空中光线的变化,等待着拍摄的最佳时机。

  黑夜正在逐渐隐退。

  一缕清风将一颗露珠从树叶上推落。

  它在晨曦中缓缓下坠,变得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

  就是现在!

  沈思立刻行动起来。他扔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哨子,放在嘴边,想用那刺耳的噪音惊醒尚在沉睡的鸽子们。

  想不到的是,居然有人抢在他前面。

  一阵突然爆发的音乐代替了哨声,几乎在同一时刻,栖息在广场四周的无数鸽子们拍着翅膀冲向天空,鸽哨声响成一片。

  这是不容错过的大好时机。

  沈思已经来不及惊诧,他只要抓紧时间。

  镜头5/8,曝光一秒,取景框捕捉到最先起飞的鸽群,从几个不同角度拍摄,连续两次。换300毫米镜头,太阳升起了四分之一。调整光圈f/8,标尺无限远,拍了七八张,再连续两次留作备份。

  音乐还在继续,和他一起呆在广场上的这个人是谁?

  不管!

  太阳已经升起五分之三,沈思把三角架和相机扛到广场中央,相机的带子缠在手腕上,以免半路滑落下来;镜头调到1/16,上面的程序重复一遍;换镜头,重新调试,对准鸽群中央拍摄,鸽子们的翅膀在发光!

  现在的情况是,光线一秒钟变幻无数次。

  沈思换上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拍到一只努力向上单飞的鸽子。远处楼群做背景,再换镜头拍几张。

  好奇怪的音乐,从哪里冒出来的?活见鬼!这个人肯定有毛病,一大清早的,居然放这种刺激神经的音乐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乐器演奏出来的,反正不是他深恶痛绝的钢琴。

  沈思无暇去寻找那音乐的来源,他追赶着光,和时间赛跑,已经顾不上头顶被淋了多少鸽子粪。

  换另一架已经装好胶卷的相机,原先设定的景深有点误差,赶快调整过来。为了保证画面上的景物全都清晰,只能采用超焦距了。

  仰角130度,躺在地上拍摄。

  少数起身特别早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开始锻炼了,偶尔有几道讶异的眼光向这边投-过来,沈思毫不在意,或者说,他全身心都投入到摄影工作中,其它感觉已经变得麻木了。

  当太阳完全升起来的时候,沈思满意地眯起眼睛,认为可以结束长达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了。他对于自己的效率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整个城市依旧在沉睡中。

  沈思收拾着摄影器材,注意到某种声音一直在耳边缭绕不去。

  究竟是谁在这里放音乐?

  突然间,很想看看这个陪着他工作了一个早晨的人。

  在有课的日子,天亮之前赶到音乐广场练琴,等待日出。

  这几乎已经变成叶未明的一种习惯。

  学校就在广场附近,所以那个广场才叫做音乐广场。他住的地方却不近,赶过来几乎要横穿半个城市。

  可是叶未明喜欢。除非是下雨的天气,否则他一定会去广场练琴,因为那里有音乐大师们的雕像。

  贝多芬,莫扎特,巴赫,柴可夫斯基,门德尔松……

  他对着大师们练习小提琴。

  听说雕像也是有灵魂的,如果你不停地抚-它,甚至有可能在某一天活过来,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反正叶未明从来都不肯相信。对于他来说,琴声,只是给自己听的。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8
8

  依照音乐的指引,沈思很容易就看到了正在练琴的叶未明。

  是一个身材高挑的人。

  虽然头上还绑着一根马尾辫,不过凭借多年摄影得来的经验,沈思可以确定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最多也不会超过25岁。他站在一丛开着深红色花朵的植物前,正好背对沈思,在专心地拉着小提琴。

  霞光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光的粒子在琴弓上欢快地舞蹈。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

  只有音乐在流动。

  作为一个出色的摄影师,必定能够凭借直觉捕捉到jing彩的画面。在那一瞬间,沈思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把镜头对准了叶未明。

  左侧逆光135度,脸部的轮廓很清晰,身体的线条也很流畅,这就足够了,不需要反光板来增加亮度,构图的好坏能决定整个画面。

  沈思从不同角度连续抓拍了十几张。

  镜头里的人实在是太完美了,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地跳动。

  那是被感动的声音。

  但是为了保证照片的清晰度,拿着相机的手却不能有丝毫抖动。

  直到一个胶卷拍完,沈思这才觉得满意了。今天是一个相当有收获的早晨,他已经在脑海中想象照片冲洗出来的效果了。

  恨不得马上就能看到。

  沈思拧着一颗螺丝钉,把相机从三角架上拆卸下来,并没有注意到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

  随后就有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用优雅动听的声音说道:“对不起,请你付两百块钱。”

  沈思没有立刻抬起头来。他首先看到的是,裹在深蓝色牛仔裤里,两条修长而笔直的腿。他第一个想法是……这人如果不去当模特儿那简直是暴殄天物,-费资源。

  沈思立刻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视线慢慢地向上移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同样令人难忘的面孔。

  根据沈思多年总结出来的审美观念,一个人脸部最醒目的器官是眉毛和眼睛;尤其是二者的位置,基本上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长相是漂亮还是丑陋;最最重要的是,眉眼间距不能过大,因为那样会使眼睛显得黯淡无光。

  站在面前的这个男人眼窝很深,虽然眼睛是东方式的细长,然而浓密的眉睫弥补了这一点,使他看起来有点像混血儿。鼻梁也长得恰到好处,嘴唇稍微薄了点,弯成一个微妙的弧度,似乎总在表现他的讥诮与不屑。至于身高嘛……沈思站直身体,发现自己和对方的视线基本上处于同一水平面,说明这个人几乎是和他一样高。

  啧啧啧。

  真的很不错。

  尤其是,他还如此年轻。

  身材虽然修长,但又不会让人产生瘦弱的感觉,裹在牛仔服里面的肌肉很结实,充满弹性和爆发力……在这一点上,沈思对自己的眼力非常有自信。

  眼角的余光不经意地瞟见这个男人的左手上还提着一只琴盒,从外形上判断,应该是小提琴吧?沈思立刻明白,原来刚才就是他的琴声一直在陪伴自己工作。

  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双眼睛,写满了漠然和满不在乎。

  一切重要的评估往往只发生在一秒钟之内。

  沈思对眼前的男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对不起,刚才看到你摆的POSE非常好,没有经过你同意就拍下来了。不过,我想你是不会介意的。”沈思微笑着说道。他可不是青涩未成年的小弟,知道怎么样才能表现出自己最迷人的风度。

  可惜对方显然没有被沈思的笑容迷惑到,他冷冷地回答:“我当然不会介意,如果你付钱的话。”

  付钱……吗?

  沈思脑筋转得飞快。

  “我保证不会在你同意之前拿这些照片去发表,冲洗出来之后寄一份给你怎么样?你的姓名和地址可以告诉我吗?”这个借口实在是太巧妙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他的资料。

  “不用那么麻烦,只要你现在付我两百块,照片随便你怎么处置,我不要看。”他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两百块是不是有点太贵了?我送你几张照片,大家交个朋友嘛。”沈思很没品地摆出和菜市场小贩划价的姿态来。他可不是小气到了这种地步,而是他不确定自己的钱包里居然还能再翻出两百块钱来……那好像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否则他怎么会接下这么无聊的工作,天不亮就跑到广场上被鸽子们浇一脑门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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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你以为这滋味很好受吗?

  “那好办。”年轻男人说得云淡风轻,脸上的表情也丝毫不变,却突然闪电般出手,在沈思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抢走他的相机,同时后退两大步,站在三米之外。

  “底片给我。你可以不用付钱。”

  豹子一般的敏捷。

  速度,力量,爆发力。

  沈思只剩下倒抽冷气的份。

  他实在佩服死自己的眼光了,从一开始就觉察到这个男人深藏在外表之下的强硬。

  当然还有智慧。

  不过沈思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以他们两个人现在的距离,他是甭想再发动突然袭击了,而且他也不敢那么做,怕损坏那架娇贵的相机。它可是欧阳杰的心肝宝贝,磕坏一星半点,小杰准会扒了他的皮!

  唉唉唉,他还真是个值得同情的人那!

  看到对方正准备退出胶卷,沈思连忙出声制止他。

  “喂,请你等一下!那个胶卷里还有别的照片呢!”

  年轻男子好看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极淡的笑容,是胜利的骄傲。

  “那就请你付钱吧。据我所知,公民是有肖像权的,对不对?”

  在这么明显的事实面前,沈思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穷光蛋。

  “今天我没有带那么多,就一半,一百块行不行?”

  他掏出钱包,心想说不定运气好,还能凑出来呢。

  “难道你认为自己拍出来的照片就这么不值钱?”男人语气中的讽刺这样明显,除非是聋子才听不出来。

  “你拍照片有几年了?现在的摄影模特是什么行情知不知道?我收你两百块已经是很便宜了。”

  的确不贵。

  以他这样优秀的素质,在摄影界来说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即使收十倍价钱也不能算高,对于这一点,沈思心里有数。

  可是他对于自己的钱包更加心中有数。

  “那你说怎么办?或者你先把相机还给我,留下姓名地址,等胶卷洗出来以后,我把照片和报酬一起寄给你……你看这样好不好?”沈思说着说着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在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里一通乱翻,终于-出一张N年以前放在那里的,已经有点发皱的小硬纸片。

  “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暗绿色布纹纸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印刷着银色的字句:

  沈思

  自由摄影师

  电话:XXXXXXXX

  男人没有伸手接沈思的名片,只是远远地站着瞟了一眼。

  “自由摄影师?我看是无业游民吧?”

  真是一针见血的犀利。

  被他说中了。

  沈思毫不脸红,气定神闲地解释道:“自由摄影师也是一种职业,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就我本人的立场来说,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职业,仅仅是因为不愿意被一大堆规章和制度束缚住而已。”

  至少在,那道伤口完全愈合之前。

  我放逐自己,肆意挥霍,不过想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来遗忘他,忘记那个无情的人。

  青春,梦想,热情……一切美好的过去都将被时间抹杀得-净净。

  这些念头在沈思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当然不会说出来,也许他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承认它们的存在。

  年轻男子盯着沈思有五六秒钟,终于点了点头,说:“既然这样,那好吧,相机还你,不过胶卷我要留下来。”

  他不容分说就动手退出胶卷,远远地把相机抛还给沈思,吓得沈思赶快伸出双手来接住。

  “明天还是这个时间,你到这里来,我可以把胶卷还你……只是别忘了带钱。”男人说着就转过身去,打算离开的样子,握着胶卷的手向沈思挥了挥。

  “等一下!”

  沈思捧着相机就追了上去,“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你住在什么地方啊?对了……”忽然间脑海里灵光一闪,沈思恍然大悟,他喊道:“我知道了!你是旁边那所音乐大学的吧?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

  要是的话,那就好办了。这么出色的人物,在任何地方都会被关注,很容易就能够打听出来他的资料。

  男人的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沈思再次追了上去,听见他说道:“你猜错了,我不是音乐大学的。至于我的名字,那半点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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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反正明天以后未必还有机会再见面。

  叶未明想着,背起琴盒准备离开音乐广场了。

  今天和这个莫名其妙的摄影师纠缠了好半天,几乎要耽误他上课的时间了。这很不符合他以往的作风,他一向最讨厌拖泥带水婆婆***人了。

  只不过在刚才,当这个摄影师向他解释有关职业问题的时候,眼睛里忽然多了一层异样的神色,如同流星划过天边,一闪即灭。

  可是叶未明却已经发现了。

  那是令人痛苦到无法喘息的孤独。

  不管他嘴里讲的是什么话题,他肯定是记起了某些不愿意去想的事情,所以才会有那种表情。

  只有孤独的人才能解读孤独。只有寂寞的人才能感受寂寞。

  为什么?

  看起来这样热情-朗的一个人,也会有和我一样的痛苦吗?

  叶未明不想打扰别人的过去,但是那个眼神,让他最后时刻改变了主意。

  沈思看着叶未明大步流星地走开,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三秒钟,发现自己别无选择,除非用钱去赎回被劫持的宝贝胶卷。

  可是他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啊!

  有生以来,虽然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骄傲的人,可他却是第一次遭到这样的惨败,就连一向引以自豪的魅力都没有发挥半点作用,居然还有人对他帅气的面孔和潇洒的身材毫无兴趣。

  他简直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对了,还没有打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呢!

  沈思再次追了上去,一不怕白眼二不怕唾骂三不怕苍蝇拍的大无畏jing神发挥到极致。

  “喂,我说,你的名字总可以告诉我吧?我打赌你一定是音乐大学的学生,你当然可以否认,不过48小时之内我绝对可以打听出来的……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还有,你的条件很不错,愿意当摄影模特吗?我可以替你介绍最优秀的摄影师,当然我自己也是的。”

  沈思加快脚步追上那个男人,很像个无赖地拦在他面前,同时伸出右手……“认识一下,我叫沈思,思想的思。”

  沈思?思想?

  谁不知道呀,刚才已经看见了,那张名片上根本就没有多少字嘛。

  “对不起,没兴趣。”

  叶未明说完这句话就从沈思身边绕过去,好像绕过一只挡路的蟑螂,继续走他的路。

  太阳几乎要爬上树梢了,广场上也渐渐有了早起锻炼的人;还有很小的小孩子在跑来跑去,互相追逐着,尖叫着,嬉闹着。

  真羡慕他们可以这样无忧无虑,可惜我早就把属于童年的记忆给弄丢了。

  叶未明解开绑成一束的头发,轻轻一甩,让那发丝正好披散在肩膀上……这个长度是学校官方所能容忍的极限了,再长一点就会招来麻烦。其实他也不是特别喜欢留长发,只不过懒得天天去跑美容院。辛辛苦苦不知道费了多少营养才长出来的头发,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剪掉了,而他居然还要倒找钱给人家,怎么想都不合算。偏偏他的头发又长得很快,久而久之,就这样留长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幸好并不难看,聂小雨还说他这个样子看起来超级像某位日本明星呢!

  “未明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帅呢?唉唉唉,真让我心痛死了!老天,你到底还有没有公理啊!让他的脸长成万人迷也就算了,居然连身材都这么好,居然还让我和他住在一起,每天都要忍受着残酷的jing神迫害……你老人家也不是不知道,看在眼里却吃不到嘴里的滋味,真的很难过呀!”

  聂小雨说的时候还捂着胸口,故意摆出一副花痴表情,流着口水看他。

  当时叶未明连想都没想,抬脚就踹在聂小雨粉白水嫩的脸蛋上。

  沈思的手停在半空,整个人仿佛变成一尊罗丹的雕像。

  刚才那个人甩头发的动作实在是太帅太帅太太帅了!

  飘逸的发丝在风中飞扬,被阳光染成耀眼的金铜色,然后轻轻地落下来,落在他刀削一般挺直的肩膀上……在沈思有意识之前,他已经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了。

  真可惜,没有机会把刚才那个画面抓进镜头。当然,如果他肯配合一点,转过头来笑一笑那就更加完美了。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19:59
 11

  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过这个男人。

  沈思暗中下定决心,第三次追上叶未明,丝毫不觉得自己活像是黏人的牛皮糖。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真讨厌。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

  叶未明突然止住脚步,转过脸来看着沈思。他抬手把一绺落到眼睛上的头发拨开,沈思看见他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大概是刚才练琴的时候流出来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痛快讲出来好了!我可没功夫陪你闲扯淡,想拿胶卷的话先付钱,其余免谈!”

  叶未明的口气里透着不耐烦。

  春风拂过位于城市最中央的音乐广场,沈思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你放心,胶卷我一定会来拿的。就在明天。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那么总可以告诉我一点别的事情吧……比方说,你刚才演奏的那首曲子到底叫什么?”

  仅仅凭这一句话,我就能判断出你是个彻底的外行。

  不久以后的某一天,在Ksana酒吧,叶未明向沈思举起了酒杯,这样说道。

  他说话的时候,轻轻摇晃着盛在酒杯里的血红色液体,一双细长的眼睛透过玻璃杯边缘看着沈思……既纯净,又有些妩媚,波光闪烁如同月光下两湾幽深的潭水。

  酒吧里正在播放一支老牌摇滚乐队的情歌,主唱的嗓音华丽而-;沈思仿佛被催眠一样失了神,恍惚中只觉得坐在对面的叶未明变得朦胧起来,任他怎么睁大眼睛也看不清楚。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Tchaikovsky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你不知道吗?”那天,叶未明好心地解答了沈思的疑问。

  沈思真的不知道。他唯一熟悉的乐器是钢琴,同时他最讨厌的乐器也是钢琴。

  因为那个人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深藏的记忆被唤醒,有那么一瞬间,沈思甚至忘记了呼吸和心跳。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将过去彻底遗忘。

  等他回过神来,叶未明早就走得不见人影了。

  没关系,反正明天还能再见到他,我一定会和他发生交集的。

  在某些事情上,沈思对自己异乎寻常的第六感特别有信心。

  “闭嘴!别跟我讲什么狗屎超能力!如果你有超能力的话,那我就是外星人了!”

  欧阳杰左手叉腰,右手食指不断地戳着沈思的肩膀,“老实交代,你又找我借钱干什么?”

  他这样子怎么看都像一把大号茶壶。

  还挺有那么点泼妇骂街的意思,最好再套上一件花里胡哨的廉价睡衣,那样的话就更加完美了。

  沈思吊儿郎当地歪在椅子里,两条长腿架在面前的桌子上,脑子里不三不四胡思乱想,可就是没有胆量说出来。

  没办法。这年头,有钱的是大爷;他没钱,只好装孙子了。

  “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我得去把胶卷赎回来啊!那里面还有一半是你让我拍的照片呢!”

  “去!你骗谁呢!说什么胶卷被人抢走了……你当我是傻瓜啊!”

  “你不信?”

  沈思立刻装出一副严重受伤的表情来,“我犯得着为了四百块钱编个故事骗你吗?难道我的人格就这么不值钱?在你眼里我连一点点信誉都没有吗?噢!小杰!你你你,你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沈思张开双臂,看样子想扑过去抱住欧阳杰,吓得他赶紧向旁边跳开,躲过这一劫。

  “去去去,离我远点!”欧阳杰没好气地说道,“我才不会安慰你呢!你是木头啊,就这么让人把胶卷抢走?对了,我还记得某人曾经跟我吹过牛,说什么打遍全市无敌手,气死西山一头牛……原来都是假的呀!”

  “小杰,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嘛,就让它变成历史吧!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原则,对待美人,我一向是温柔有礼的谦谦君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动手动脚呢?太煞风景了!”

  沈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P股离开舒适的安乐椅,笑嘻嘻地把手伸到欧阳杰面前。

  “英雄如今口袋空,小杰,你我相好一场,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0
12

  恶……欧阳杰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你那是个什么表情?谁跟你相好啊?拜托你行行好,我从早晨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呢!”他忙不迭地掏出钱夹,从里面数出四张甩给沈思。

  “四百块拿去!赶紧给我离开,三天之内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沈思眼明手快,一把攫住还在半空飞舞的钞票,对着欧阳杰抛了一个飞吻,人已经移动到了门口。

  “小杰你真的太可爱了!明天我就把胶卷拿过来,你帮我冲洗出来!”

  欧阳杰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那张脸!天天吃我的穿我的还用我的!我认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可惜,沈思早就跑得没影了,他只能对着满墙壁的照片生闷气……照片上,每一个人都笑得那么开心。

  今天没有课,叶未明还是在天亮以前赶到音乐广场。

  他穿好外套正要出门的时候,聂小雨刚刚从-爬起来,睡眼惺忪地问道:“未明,今天不是周末吗?你还要去广场练琴啊?”

  “嗯。”

  叶未明整理好琴盒,背上背包,拉开大门,头也不回地说:“晚上我还要去酒吧,你自己吃饭,不用等我了。”

  “噢,知道了。”聂小雨含含糊糊地答应一声,他正闭着眼睛刷牙,小熊图案的睡衣胸前湿了一-。

  叶未明常常觉得不可思议,像聂小雨这么迷糊的人居然能够平平安安活到现在,既不缺胳膊也不少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吗?

  他在音乐广场上对着大师们没有灵魂的雕像练琴,直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

  额头上又冒出一层细细的汗珠,顺着瘦削的脸颊滚落下来。叶未明放下小提琴,正想从背包里找张面巾纸来擦汗,旁边已经有人善解人意地递过一条方格子手帕。

  “给你,用这个吧。”

  叶未明抬头一看,原来就是昨天那个自称摄影师的无业游民。虽然有些突兀,不过他从来都不拒绝别人的好意,接过带着肥皂清香的棉布手帕,说了一声:“谢谢你。”

  沈思笑一笑,“不用客气。”

  现在很少有男人在身上带手帕了。虽然报纸上说,用手帕的男人都是懂得生活品味的好男人,不过沈思这么做纯粹是出于职业的关系……在野外拍照时,手帕可以帮助固定三角架;万一受了外伤,还可以当绷带包扎伤口。

  叶未明用手帕在额头上擦了几下,还给沈思。

  “早。”

  “是啊,不过还没有你来得早。我到这里的时候,你已经在练习了,不愧是勤恳的好学生呢!”

  叶未明自嘲地撇了一下嘴角,“你过-了。”他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盒Seven

  stars,看看里面还剩下好几根,于是就抽出一支递到沈思面前。

  “要吗?”

  “好啊。”

  沈思抽烟一般不会太挑剔,顺手接了过来。

  叶未明也抽出另一支烟叼在嘴角,沈思掏出从不离身的打火机……黑色机身上刻着一双jing致的银靴子……替他点上烟。

  叶未明皱着眉头吸了一口,轻轻吐出一个烟圈。

  “Zippo的夜猫子玩家系列。”他手指夹着烟,看着沈思的打火机说道,“这个样子不错,我喜欢。”

  “是吗?一个朋友送的,我也很喜欢呢。”其实这只打火机是他从欧阳杰那里顺手牵羊拿过来的,因为觉得很好用,久而久之,光明正大就变成他的所有物了。反正欧阳杰也懒得和他计较。

  沈思冲叶未明眨眨眼,“不过我觉得,它的名字倒和你有一点点像呢。”

  名字?

  叶未明已经打算掏出口袋里的胶卷还给沈思了,听到这句话动作停在半空,带着几分不解看向他。

  好像没有跟他讲过自己的名字。

  沈思得意地大笑起来。

  “我说过,48小时之内肯定能打听出你的名字来!你不是叫叶未明吗?”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0
13

  沈思从欧阳杰家里跑出来,立刻就打了几通电话,算他运气不错,以前认识的人里正好有一个在音乐大学当客座教授。沈思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人家约出来吃饭,用的是从欧阳杰那里搜刮的钞票。

  为了获得劫持他宝贝胶卷的男人的一切资料,沈思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是无可厚非。

  “啊,我知道了,原来你说的就是那个人!”

  坐在环境良好,气氛优雅的西餐厅里,沈思喝着冰水,稍微对教授形容了一下叶未明的身高和相貌特征。当然重点是他的头发比一般人要长很多,不过在音乐大学里,这好像也不算什么,有不少学生为了表现自己类似艺术家的超脱气质,都很喜欢留长发。

  其实沈思心里本来也就没抱有太大的希望,只不过是想碰碰运气而已;谁知他的描述才进行到一半,那年轻的教授已经恍然大悟了。

  “我认识你说的这个人,不过据我所知,他不是正式的学生,只是来旁听的。”

  “旁听?”

  沈思略微一动脑筋,已经明白过来了。那个人的确说过自己不是音乐大学的学生,原来如此。

  “是啊。不是通过正式考试收上来的学生,多交一笔钱就可以听课,也可以参加考试,成绩优秀的还会发给毕业证书。”教授解释道,说白了就是学校创造收入的另一种途径而已。

  “他叫什么你知道吗?”

  “叶未明。”

  教授连想都不用想,很痛快地回答道,“这个名字有点奇怪,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别人说的是‘夜未明’三个字呢,马上就联想到‘天没亮’,呵呵……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沈思听得心花怒放,赶紧凑上去问教授:“他是本市人吗?”

  最好把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全都告诉我,嘿嘿嘿嘿。沈思还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起了不良念头,口水都差一点流到桌子上。

  教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有些无奈地一摊手。

  “那我可就不太清楚了。这个叶未明好像有点孤傲,不太合群的样子,也不爱讲话;基本上是不和别人打交道的,每次上完课背起书包就走,听说他的成绩倒是非常优秀的。”教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思,“好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最近在忙些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忙什么,过一天算一天吧!”沈思的手挥了一下。

  “那你怎么会对这个叶未明有兴趣?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一定要见个面,我还以为你又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啊,关于这个问题嘛,”沈思尽量轻描淡写地答道:“我觉得他条件不错,-费了可惜,想请他做模特儿,拍个平面广告。”

  “我就知道。”教授笑出了声,“你这家伙,还是老毛病……”

  “看见美人就死缠烂打。对吧?”沈思好心地替他把话接完。

  “呵呵,一点也不错。不过我看这次有你受的了,那个叶未明不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你放心。”沈思满怀自信,胸有成竹地说道:“我相信,只要是人他就一定会有弱点。”

  教授凑上来,神秘兮兮地问道:“那么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弱点是什么?”

  沈思瞪他:“那可是最高机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傻瓜,把自己的弱点暴-来等别人宰吗?

  最后付账的时候,沈思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当之无愧的第一伯乐,他都快被自己伟大的jing神感动死了。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其实半点都不重要。”

  叶未明对于沈思这么快就打听出他的姓名倒也不怎么惊讶。一个人在一生中,总要在不同的地方留下痕迹,就好像在沙滩上走路时一定会留下脚印一样。他指着自己那把红色小提琴说道:“它叫雨果,和你的名字也差不了多少。”

  雨果?

  “那个十九世纪法国大文豪?他和我的名字有哪点像了?我可高攀不起。”沈思自认为反应能力还是挺强的,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未明弹掉烟灰,动作熟练而流利。“此雨果非彼雨果,它的正确拼法是Hugo,在日耳曼语中有‘思想’和‘灵魂’的意思。”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1
14

  沈思挑了挑眉毛,刚想说“承蒙你抬爱”,又听见叶未明接着说道:“不过它的一切思想和灵魂都是我给的,没有我,它就什么也不是,一把普通的琴而已。”

  叶未明用冷漠的眼神抚-着小提琴,那个表情相当复杂,说不上是恨还是爱。

  沈思看到呆住。

  好个狂妄的小子!

  在这一刹那间,沈思脑海里涌现出无数念头,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眼前这个叫做叶未明的家伙了。

  当然,仅仅是喜欢而已。

  喜欢有很多种类型,沈思所谓的喜欢,只是最普通的那一种。

  “这个你还要不要?”

  叶未明想起口袋里的胶卷,于是就拿出来在沈思鼻子底下晃了晃,好像正在用肉骨头-一只饥饿的流-狗……他可没忘了自己一大早就横穿半个城市所为何来。

  “要!当然要!那里面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怎么会不要呢?”

  沈思的大脑总算还没有完全坏掉,记得要办正经事。他从身上-出钞票递了过去,“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怎么看都有点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黑帮分子进行不法交易的镜头。

  不过叶未明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别扭,付出了代价就要获得回报是他的人生准则之一。他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接过钞票,没有数就直接塞进口袋,同时把胶卷还给沈思,细长的手指不经意地划过他的掌心。

  那是一双保养良好,属于艺术家的手。皮肤细致,形状优美,十指修长而有力。指甲饱满,修剪得恰到好处,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直到今天为止,沈思这辈子也只见过一双能和它相媲美的手。然而那双手的主人,正是沈思极力想要忘记的,却在这不经意间,再次勾起了关于过去的回忆。

  这是第二次了。

  自从叶未明出现以来,他已经有两次无意中就轻易地回想起过去。

  原本以为那些记忆或许将随着那个人的消失逐渐淡漠,谁知道,一切都只不过是他自我欺骗的假相罢了。

  为什么人会有“思想”这种玩意呢?

  沈思不由得看了一眼叶未明那把名为“雨果”的小提琴,猛然发觉夹在指间的香烟已经燃尽一半。

  “你每天都来广场练琴的吗?”

  叶未明吸了一口烟,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广场中央最大的-泉,没有立刻回答他。

  今天是周末,虽然还不到中午,广场上已经有不少人了。难得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天气,蛰居在都市里的人们似乎约好了一样,全都跑出来放风,舒散一下憋闷了整个冬天的筋骨,享受春天温暖的阳光。

  有人在拍照,有人在喂鸽子,还有刚刚能站稳的小孩子,在母亲的带领下蹒跚学步。卖报纸和饮料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游走。

  沈思顺着叶未明的眼光看去,发现前面坐着一男一女,好像是一对情侣,手拉着手,神态亲密地正在说话。再远一点,可以看到广场另一边新哥特式教堂的尖顶,高耸的钟楼,红色琉璃瓦,斜状山形墙,阁楼上彩绘的玻璃三角窗……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沈思把目光又移回叶未明身上,发现他还是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眼神固定在远处某一点上,整个人仿佛都已经痴了。

  沈思伸手轻轻碰了他一下,问道:“怎么,遇见熟人了?”

  叶未明全身一震,猛然回过神来,转过脸看着沈思,“你刚才说什么?”

  这是沈思首次领教叶未明的神游天外,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笑一笑,把刚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我说,你遇见熟人了吗?”

  “没有。”

  沈思的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燃到尽头,他弹掉烟灰,用拇指和食指把烟头掐灭,随后中指用力一弹,那烟头在空气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进远处的垃圾箱。

  潇洒地甩甩手。

  “你每天都来这里练琴?”沈思不厌其烦地又问了一遍,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对方的作息规律,以便展开下一步行动。

  “也不是每天。你问这个干什么?”叶未明不给沈思回答的机会,他的烟也已经吸完了,估计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沈思“弹指神功”那种地步,干脆老老实实地走过去把烟头扔掉。不是他故意要在沈思面前表现良好的市民风范,而是不想看到面前突然凭空冒出一个戴着袖章的老大妈(老大爷),挥舞着小红旗,唾沫横飞地对他嚷嚷“乱扔烟头,罚款XX元!”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1
 15

  叶未明回到原地,沈思还站在那里。他也不想继续和这个人再扯什么废话了,收拾起琴盒,用一只手提着,同时另一只手把帆布背包甩上肩。

  沈思察觉出他的意图,连忙问道:“你这就要走了吗?”

  “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叶未明觉得眼前这个人多少有点可笑,钱也收了,胶卷也还给他了,还想怎么样?对了,本大爷还破例请他抽了一支烟呢,因为觉得这家伙看起来还算顺眼。

  可惜,似乎是没什么大脑,整个绣花枕头一包-。

  “难道还想要我继续陪你聊天吗?那也可以,不过你得付钱,一小时五十块……因为你占用了我的时间。”叶未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沈思有几分悲哀地发现,每次他和叶未明的对话,不管绕多少个弯子,最后归结点总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李碧华说的好……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沈思自认为他绝对不是个“小丈夫”,不过,现在口袋里好像也没什么钱。当然了,凭他的懒散个性,就算是到下辈子没有可能混成“大丈夫”。

  “我想请你去那边喝一杯,怎么样,肯不肯赏光?”沈思指着广场对面卖饮料的小店。

  叶未明那似乎永远带着讥诮与不屑的嘴角-一点点笑容。虽然是极浅极淡的,但凭借着摄影师必备的敏锐观察力,沈思还是捕捉到了。

  像磁场一样吸引着他的笑容。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可没有时间享受这种悠闲。”叶未明说完就转过身去。

  “哎!等一下。”

  沈思的动作先于意识,在他出声之前,已经伸手拉住叶未明。等他转过头来,沈思就换上一副比较正式的面孔问道:“你想不想当摄影模特?当然是业余的,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

  细长的眼睛波澜不惊。

  沈思看不出叶未明的真正想法。

  好像有点麻烦……他悄悄咽了口唾沫,不死心地继续游说:“以我专业的眼光来保证,你的条件绝对是第一流的,-费了实在可惜。”顿了顿,又加上最后一句话:“当然了,报酬也很优厚的。”

  叶未明忽然就笑了。

  不是刚才那种浅到几乎看不出的笑容。这次他的眼睛微微弯起,里面漾出掩藏不住的笑意,显得睫毛更加浓密了。他从相反的方向一拧胳膊,轻而易举就摆脱了沈思的纠缠,淡朱色嘴唇里吐出来的声音,在优雅中带着难以抗拒的魅惑。

  “等你成了第一流的摄影师……到那时,我们再来讨论这个话题。”

  “然后呢?你就这么放他走了不成?”

  在欧阳杰家那间狭小的工作室中,沈思把一张张底片依次浸到显影液里,看上面的影像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最后终于完全浮现出来,忠实地保持着定格那一瞬间的形态。

  与他想象中的画面一模一样,纤毫不-。

  欧阳杰好心地在旁边帮忙,听沈思断断续续讲完和叶未明第二次见面的经过,有几分不相信地问道。

  “沈思,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看看昨天那个决心,啧啧,简直气冲牛斗啊。我还以为你会像蟑螂一样顽强,使出绝招‘一哭二贱三-’,对他死死纠缠不放;最后很有可能被人家当成三八章鱼,一根一根地掰断手指呢!”欧阳杰说完,觉得自己最近在幽默感方面大有进步,心里暗-不已,嘿嘿地笑了起来。

  沈思停下手里的工作,若有所思地看着欧阳杰。

  “你怎么啦?后悔了是不是?没有关系啊,反正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可以再去找他嘛,千万别灰心,我支持你到底。”

  欧阳杰很讲义气地拍拍沈思的肩膀,在他面前用力一握拳,以示鼓励。心里却在想,我等着看你这张脸被人家打成猪头,不知道那会是个什么样子。

  沈思特别严肃特别深沉地摇了摇头,慢慢开口道:“我是在想……小杰你大概最近-片看多了吧?好像已经有点心理-了。我强烈建议你,尽快找个好点的医生仔细检查一下。”

  “去去去,胡说十三道!我正常的很,你才心理-呢!”欧阳杰冲沈思挤眉弄眼,“你这个大-!”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1
16

  “小杰……”

  沈思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忧郁起来,忧郁里还夹杂着一点点茫然,就连声音也带着几分伤感。

  “他说,等我成了第一流的摄影师再来讨论这个话题……可是,我明明已经是第一流的摄影师了,小杰你说是不是?”沈思出其不意,一把搂住欧阳杰,下巴很无赖地搁在他肩膀上,在被推开之前,哽咽着说道:“你说过的……我是第一流的摄影师嘛!三年了,那天你喝醉了……可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哎哎哎,沈思这是你干什么?”

  欧阳杰在被偷袭的同时本想立刻将沈思踢出暗房,忽然发现他连声音都变调了,可见这次受到的打击实在不轻。欧阳杰顿时慌了手脚,两只胳膊都不知道该放哪里才好,任凭沈思就这么抱住他。

  “好了好了,别这样,别这样啊……这么大的人了还哭……你不嫌难看啊。”

  过了几分钟,欧阳杰总算镇定下来,他轻轻拍着沈思的后背安慰道:“对,我是说过你是第一流的摄影师。虽然那天我喝醉了,可是记得很清楚。我记得我还说过,你能够抓住让心灵感动的画面,能够透视画面背后存在的事物,能够看到别人所不能看到的一切……所以沈思你千万不可以灰心,不用怀疑自己,你天生就是个摄影家,而且是最优秀的,你的作品都是第一流的……”

  欧阳杰正准备长篇大论继续吹捧下去,沈思已经慢慢松开手,顺着他的身体向下滑去,最后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表情相当痛苦。

  “沈思你怎么啦!快起来!哪里不舒服啊?”欧阳杰发现沈思的脸憋得通红,更加手忙脚乱起来,“沈思你可千万别吓唬我啊,我胆小!”

  “我当然知道……”

  沈思用尽全身力量,终于克制住自己,总算从牙缝里挤出这么几个字来。欧阳杰想扶他到椅子上坐好,谁知沈思忽然张开大嘴,爆发出一阵阵可怕的笑声,同时捂着肚子在松木地板上滚来滚去。

  “啊哈哈哈……我不行了……哈哈哈……谁来救我……哈哈哈哈……”他的两只眼角上全都是泪水。

  欧阳杰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四五秒钟,终于确认沈思那笑声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做出来的,也不是突然爆发的羊角疯之类毛病所导致,那么目前只有唯一一个合理解释……就是他真的在笑!

  在疯狂地大笑!

  还有刚才那副怪样全都是假的!

  欧阳杰明白自己又上了这小子的当,气得半死不活,偏偏沈思还倒在地上不停地抽筋,一边喘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小、小杰……你怎么……哈哈哈……怎么这样好骗……哈哈哈……真是可爱……啊!救命……”

  最后那声惨叫是因为欧阳杰用尽全身力气,恶狠狠地踢了沈思一脚,成功制止住他的狂笑。

  沈思一骨碌就从地上爬起来,揉着P股喊:“小杰你好狠,你想谋杀我啊!”这次可是真的很疼那。

  “我是怕你万一喘不上气来活活憋死。”欧阳杰双手叉腰站在一旁,冷冰冰地说道,“你还要好好感谢我救了你一条狗命呢!”原来刚才踢到这混账的P股了,难怪感觉不太一样,早知道应该再加上两脚,他最恨别人说自己“可爱”了!

  “小杰……”

  沈思做势又向他扑过去,脸上还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我以前都不知道你是这么崇拜我呢!想不到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居然如此伟大而高尚,不如……”

  欧阳杰整个巴掌都按在沈思那可恶的嘴脸上,阻止他继续向自己靠近。

  “我刚才说过的话全部收回。”

  “小杰,我受伤了呢。”

  “给我滚远点!”

  沈思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整理好刚才弄乱的头发,站到工作台前,继续刚才未完成的工作。他拿起一把镊子,小心翼翼从定型液里夹出一张照片来。

  “小杰。”沈思低低地喊了一声,欧阳杰兀自在生闷气,没有理他。于是沈思把那张照片递到他眼前,“这个,你们那猪头主编会喜欢吗?”

  欧阳杰仅仅看了一眼,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是叶未明在广场上拉小提琴的那张照片。他整个人都笼罩在温暖的晨曦之中,脸部轮廓深邃得如同古希腊雕像,有无数光芒隐隐约约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琴弓划破了黑暗的寂静,仿佛能看见音符在琴弦之间快乐地跳跃着……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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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

  欧阳杰情不自禁喊了一声。

  沈思转过脸来,有些不解地问道:“怎么了?你的声音好奇怪。”

  “到我们报社来吧!”这次换欧阳杰主动扑过去,牢牢抓紧他的胳膊,热切地说道:“不要再瞎混下去了,那是-费。真的,-费。到报社来,你和我一起,我们正缺人手,你的照片肯定会大受欢迎……我的眼光从来都不会错!”

  沈思看着他热烈的,期望的脸,微微一笑,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动。

  “把这张照片拿给你们那个猪头看,先问问他的意见。”

  欧阳杰放开沈思,仔细端详着那张照片,忽然抓抓头发,“题目呢?叫什么题目比较合适?”

  “这个嘛,”沈思朝天翻着白眼想了几秒钟,又看看那张已经晾起来的照片,最后下定决心似的说道:“就叫‘旋律’!”

  “好。”

  欧阳杰点头表示赞同,沈思却在用眼睛四处乱瞄。站了这半天,小腿有点发胀,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偷偷懒,剩下的工作就交给小杰去做好了。

  嗯,那张椅子看起来舒服得很,沈思不假思索地走过去一坐……忽然像被针扎到一样跳了起来……

  P股还是很痛的呀!

  看着仍在勤勤恳恳认真工作的欧阳杰,沈思气愤愤地想,小杰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难怪他一直交不到女朋友,也只有我这个伟大而高尚的人愿意迁就他了。

  就这样,凭着那张名为“旋律”的照片,沈思踏进报社大门,和欧阳杰成了同事,一路鬼混到现在。同时,也是他认识叶未明的开始。

  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了。

  时间过得真快。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白了少年头。

  晚风中传来教堂的钟声,浑厚而悠扬。

  沈思坐在广场中央的-泉边上,仔细打量着叶未明。

  似乎直到今天他才认清楚眼前这个人。沈思万万没有想到叶未明主动约自己出来,只是为了说“结束”两个字。有那么一瞬间,大脑似乎变成了不小心曝光的胶卷,整个画面一片空白。

  然后沈思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好像调色板上已经失水凝结的颜料。

  “未明,你不是和我开玩笑?”

  叶未明却显得淡定如常。

  “我讲的话很好笑吗?”

  “不好笑。”沈思终于也站起来,直接平视着他。“一点也不好笑。”

  落日最后的辉煌已经变成灰烬。

  周围的光线黯淡起来,叶未明的脸在沈思眼中逐渐模糊。他无所谓的语气让沈思有一种彻底被愚弄的感觉。他一直以为,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如果要分手,一定是自己首先提出来。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并不依照某个人设想的方案去进行,它总是会偏离预先设定的轨道,指向你最不愿意见到的那个方向。

  “为什么要结束?”

  沈思尽量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在意,然而他做的不够完美,事实上,他就是很在乎,却缺乏足够的勇气承认。

  叶未明淡淡一笑,仿佛已经看透了他的想法一样。

  “你觉得很突然是吗?”

  沈思不想回答,也不能回答。

  还有什么好说的?都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何况认真回想起来,两个人之间其实也没有太过亲密的关系……他的意思是指,他们从来就没有过类似“海誓山盟天荒地老永结同心”那一套恶心的玩意。想见面了,有需要了,事先打个电话,如果恰好两个人都有时间,那就聚在一起狂欢一场;完事之后,再去继续各人平淡的生活。

  不麻烦,好相处,无需花多少心思去应酬。这是沈思对叶未明最满意的地方。然而凡事有得必有失,上帝给了你一样东西之后,他必定会拿走你另一样东西。他们两个人之间显然缺乏必要的感情沟通,或许,直到今天为止,谁都没有真正深入了解过对方。

  相聚时尽可以浓情蜜意,分离后依旧互不相干。没有任何感情负担,无所谓谁付出的多一些,只要大家在一起开心就好。抛开两个人是同性这一层关系,事实上很多恋人都是这样相处的……有媒体称之为时尚生活理念,不管对错,从骨子里来讲,或许现代人所谓的爱情原本就是如此苍白。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2
 18

  假设他们之间曾经有过那种不值一文的……爱情。

  广场四周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夜晚,掀开了它撩人的面纱。

  叶未明的表情也从模糊逐渐变得清晰。沈思忽然发现在他下唇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排齿痕,朱红色的嘴唇在灯光下看起来是那么柔软而湿润。

  他早就知道,叶未明在紧张或者不安的时候,喜欢用牙齿咬自己的嘴唇,这个习惯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

  那么,现在的他,是紧张,还是不安呢?

  看着那排过于明显的齿痕,沈思突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想狠狠地,狠狠地吻到上面去。

  紧紧地拥抱着他,不去理会周围人的眼光,不去理会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就这样直到……

  直到开始厌倦的那一刻为止。

  可是偏偏已经不能了。

  因为就在刚才,眼前这个人刚刚对他说了一句致命的话:“我们结束吧。”

  在一瞬间,沈思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荒唐,接下来的反应就是想大笑一场!

  笑到浑身颤抖,笑到眼泪流出,让全身的血液翻涌倒流,让那放肆的笑声把五脏六腑震成碎片,惊醒天上地下所有神仙圣佛妖怪鬼灵,让他们为此时此刻做个见证!

  真的很好笑呢。在要分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很在意他的,可是为了无聊的面子问题,偏偏要装做若无其事。

  心底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在残忍地说道。

  沈思不想询问原因了。不想问也不愿意问。他不想听见叶未明说他已经厌倦了这种关系,或者是他突然爱上了别人,或者……或者去***!随便什么原因!

  他很自私,也骄傲得一塌糊涂。

  叶未明看着面无表情的沈思,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把冰凉的手放在他肩上。

  “我要去维也纳了,沈思你不祝贺我吗?”

  惊讶的表情在沈思脸上仅仅维持了0。01秒,假如那也算是惊讶的话。

  他生硬地回答:“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恭喜你,终于达成愿望,可以飞到向往以久的地方了。”

  维也纳,音乐圣地,有着美妙的发音,可是它听起来是那样遥不可及,仿佛属于另一个星球。

  沈思当然知道,叶未明一直都想去维也纳。从刚认识的时候起,他就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只不过相处的时间一长,慢慢地沈思也就有些淡忘了,或者是,他有意不去碰触这个问题。

  叶未明迟早都是要离开的,即使沈思真的能够变成鸵-,把头埋在沙堆里不去面对这个事实,它终究还是存在的。

  这个答案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然而叶未明所不知道的是,这个答案对于沈思来说,比其它任何一个答案都要残忍得多。

  “沈思,”叶未明扬起一抹无可奈何甚至是带着点凄凉的笑容,“即使你真的不难过,至少,在我面前也要装出一点点不开心的样子来,好不好?”

  别让我总是觉得你如此无情。

  沈思拨开他的手,两个人的手心和手背一擦而过。

  “我觉得,这样对你我都比较好。” 谁规定的,分手就一定要难过?我偏不。“你今天特意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说这个?”

  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你说NO。

  “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

  事实再次证明,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

  “既然这样,”沈思深吸一口气,拉开两个人的距离,如同对待一个陌生人那样说道,“如你所愿,我们就到此为止。从这里开始,”他指指脚下踩着的广场,“从此你向东我向西,真正意义上的各奔东西。”

  他们就像两列相对而驰的火车,在一个名为“音乐广场”的车站相遇,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然而车站是开始也是结束的地方,没有一列火车会永远停在那里,从此以后,他们仍将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下去,距离越来越遥远。

  叶未明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沈思,你有必要这么快就疏远我吗?我是不会跟你纠缠不清的,我也不会像个女人似的哭哭啼啼和你算细账,那是算不明白的。你懂吗?算不明白!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3
 19

  将近一千个日日夜夜的相处,怎么可能算得一清二楚,怎么可能……

  他听见沈思用嘲讽的语调继续说道:“这里正好在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回去的时候,谁都不用比别人多走一步,公平的很,你说是不是?未明。”

  或许以后永远都没有机会再这样称呼他了。

  “沈思!”

  教堂的钟敲响了最后一声。

  沈思耸耸肩,好像真的已经完全放开了。

  “其实未明你也用不着特意约我出来的,在电话里说一声就好,今天外面的确有点冷。”

  “沈思……”

  叶未明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半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大半个面孔。他的声音里带着无法掩饰的疲惫:“今天我还去酒吧拉小提琴,你要不要一起来?”

  沈思答得干脆:“不了。抱歉,我已经约了人。”

  都已经结束了,何必再留恋下去?分手不需要繁文缛节的过程,断就断得干净利索一点,他们都讨厌拖泥带水。

  难得有这么一个相同点。

  叶未明当然知道沈思在说谎。他既然来和自己见面了,就绝对不会再去约别人……然而眼下没有必要揭穿这个谎言,大家彼此心知肚明,起码面子上要过得去。

  “那么,就这样。”

  再见了,沈思。

  叶未明深深地,深深地看着站在眼前的男人。

  这个曾经和他有过最亲密接触的男人,这个似乎他曾经爱过的男人,这个即将和他分手的男人。他要把他此时此刻的形象完全摄入脑中,变成永生永世永不磨灭的记忆。

  “希望你……”这个时候语言总是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贫乏,苍白且无力。叶未明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进行最后一项告别仪式。在头痛欲裂的混乱中,有两个字跃然浮现出来,他几乎是机械地照着念了一遍:

  “幸福。”

  幸福。

  这两个字几乎可以涵盖一切语言。

  这两个字又是如此平庸无奇,什么感情都不能表达。

  “幸福”所代表的真正含义,现在你还不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你能够找到真正属于你的另一半。到那个时候,也许你就会明白我的心情了。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得到,因为你是沈思。然而,你未必还能记得我。

  “你也是。”

  沈思只说了三个字就转过身去。毫不犹豫的。

  不想再一次看到那离去的背影,所以他选择把背影留给别人。他真的很自私,他心里也明白。

  叶未明听见自己喊了一声“沈思,你站住!”然而沈思并没有停下脚步,他又喊了一遍,想引起他的注意,至少,也该让他回过头来再看自己一眼。这次喊的声音更大,他嗓子都开始疼了,可是沈思的背影却越来越遥远;最后叶未明终于明白……自己其实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些声音都是他在心底,在想象中喊出来的,沈思永远都不会听到……除了他自己,谁也无法听得到。

  周围是如此寂静,整个世界仿佛停止了运行,叶未明长久地伫立在广场之上,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一下一下地跳动。

  于是他知道他还活着。

  无法想象,就在不久之前,沈思还握着他的手,担心他会冷,担心他没有好好吃饭会胃痛,听他讲贝多芬与克莱门特,故意用食指抚-他的手心,用体温温暖他冰凉的手指,那十指交缠过的触觉似乎还留在皮肤上。

  然而现在,他已经走了。

  就这样彻底消失,不见了。

  叶未明把沈思握过的那只手放在脸颊上,意外地感觉到一种陌生的,冰凉的液体正在不断地滴落下来。

  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呢……

  大街上每一个人都在流泪,整个世界仿佛陷入无尽的忧伤之中。

  即使再难过再悲伤,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不仅要进行下去,还要更加完美。

  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治愈一切创伤的无上圣药。

  叶未明走进Ksana的大门时,时针刚刚过了七点。酒吧里还没有多少客人,显得空空荡荡,就好像他此刻的心情。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3
 20

  凌也风坐在吧台后面不知在忙些什么,猛然抬头看到他,像往常一样招呼一声:“未明,今天怎么这么早?”

  叶未明不说话,他觉得自己累极了,浑身上下半分力气也榨不出来,所以他只是坐到高脚椅上,懒得回答。

  “让我来猜一猜。嗯……”

  凌也风凑过来,一只手托着下巴,很有兴趣地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钟,突然说:“你跟他分手了对不对?”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脸上又没写字。

  叶未明连眼皮都不抬,双手交叠趴在吧台上,盯住发亮的一个小光圈,那是顶灯反-出来的光。

  “看吧看吧,我一猜就中。不是吹牛,想当年,我可是人称半仙的……”凌也风自鸣得意刚说了一半,发现叶未明还是病恹恹地趴着,对此毫无反应,他有点失望地叹口气,转身倒了一杯威士忌放在他面前。

  “那,请你的。失恋的年轻人。”

  “谁说我失恋了。”

  叶未明终于肯抬起头来看看凌也风。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难过地皱眉,好不容易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你、你没加、水、水吗?”

  “我以为你不需要呢。”

  凌也风故作无辜地回答。失恋的人不都是走进酒吧里,怒气冲冲地要一大杯威士忌,还肯定是不加冰加水的那种,然后举杯一饮而尽根本像是在喝白开水一样吗?管它真的假的,反正电影电视上经常有这样的镜头,他只不过是照搬而已嘛。

  “咳咳咳……咳咳……你存心害我……”

  叶未明脸涨得通红,捂着嘴拼命咳嗽,颤抖的手指着凌也风好半天,最后终于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来:

  “歹毒!”

  唉,原来这个世界真的颠倒过来了,好心没好报,人家根本不领情。

  凌也风坚持认为自己是非常善良的,善良到已经快要绝种了。

  “先别急着否认嘛,一看见你哭丧着那张脸进来,我就知道,你肯定已经和沈思掰了。”

  沈思。

  这两个字从凌也风嘴里说出来,还是有足够的杀伤力,让叶未明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无所谓失不失恋的问题,我们从来就不是那种关系。”他举起空杯子,“我还要。”

  凌也风拿走玻璃杯,却只是放在一边不加理会。

  “Do not have any attachments,do not have anything in your lifeyou are not willing to walk out on in 30 seconds flat……这句话,你知道吗?”

  叶未明皱着眉想了一会。

  “听起来倒是很熟悉,好像是哪个电影里的台词……别要任何附属品,在你的生命中,不应该有任何你不能在三十秒内抛弃的东西……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我以前曾经看过的,可惜忘记名字了。”

  凌也风摇了摇头。

  “未明,这个人其实说错了。完全错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是你不得不遗忘的;总有一些人,是你不能不记起的;错过了,抛弃了,就有可能再也找不回来。一个人这一辈子,实在是太短暂,太短暂了……”他的声音变得遥远起来,似乎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叶未明忽然从高脚椅上跳下来,走向吧台后面。

  “客人都快来了,我去换衣服。”

  凌也风看着空空荡荡的酒吧,再次叹了口气。

  什么事,是不得不遗忘的;什么人,是不能不记起的。

  我懂,可是他并不了解。

  “老板,我看未明今天有点不大对头,好像心不在焉那!”

  “是啊,刚才那个曲子就拉得马马虎虎,现在干脆在发呆了。”

  “到底出什么事了?谁知道啊?”

  几个熟悉的客人坐在吧台边交头接耳,小声询问着。

  凌也风看看站在舞台中央的叶未明,灯光并不是很明亮,却无法掩饰他黯然的神色。凌也风轻轻笑了一笑,用带着几分理解或者也可以叫做同情的表情告诉每一个客人:“别担心,他只不过是,有点舍不得某人而已。”

  北风吹过夜晚的街道,卷走几片枯黄的落叶。

  叶未明没有和凌也风道别,径自走出酒吧大门。他系好围巾,还是觉得有点冷,又把风衣的腰带拉拉紧。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3
 21

  那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记忆的印痕依旧如此清晰。

  想不到这个叫做沈思的家伙居然会追到酒吧里来。

  在叶未明把胶卷还给沈思之后的第三天,沈思的身影出现在Ksana酒吧门口。

  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叶未明多少有些意外,不过他立刻就低下头去专心拉小提琴了。这家伙到这里来肯定有什么目的,只是他现在可没那份闲情逸致跟他歪缠。

  拉完最后一个客人点的小夜曲,又有条子递过来,细长而向右倾斜的字体,龙飞凤舞地写道: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叶未明抬起头,眼睛在酒吧里缓缓扫视一周,很快就发现坐在角落里的沈思,对他笑着举了举酒杯。

  把纸条在手心里揉成一团,叶未明招手叫过一个服务生,冷着脸吩咐他:“把我的规矩跟那边的客人讲一遍。”

  自从两个月以前开始在这家酒吧拉小提琴以来,就不断有人向他提出各种各样的邀请,因为迷恋他出色外表和独特气质而在此流连的人绝不是少数。但是他从一开始就和老板讲得很清楚:只管拉琴,不陪客人。

  凌也风虽然嘴上大叫-费,却相当痛快地答应了……他可不是个肯吃亏的人,只不过心里另有一盘打算。

  稍微知道点底细的客人是不敢在这家酒吧闹事的,有几个不识相的硬要碰钉子,全都被凌也风出面摆平,渐渐了解到叶未明是与众不同的,最近几乎没有人再提出类似的邀请了。不过倒是有人在背后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刺玫瑰”……意思是,好看,却碰不得。

  脸上长着几粒雀斑的小服务生和沈思叽叽咕咕一番之后,扁着嘴走回来,有点不高兴地说道:“叶未明,那个客人说他认识你,还有东西要给你。等你有时间就请移大驾过去,他请客。”

  搞什么,难不成天底下的男人都瞎了眼?我也长得很可爱呀,为什么他们却偏偏看上这个家伙了呢?

  小服务生满心的不乐意。

  叶未明头也不抬,低头整理乐谱,说道:“我不认识他,告诉老板把他轰出去。”

  “搞什么呀,人家可没对你做什么,凭什么轰他出去!”小服务生愤愤不平地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呀?这么英俊的男人太少见了,我还想多看他几眼呢。

  叶未明斜着眼睛瞥了他一眼,忽然挑眉一笑,“你喜欢他?”

  果然,小服务生的苹果脸开始变红,鼻尖上也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视线偷偷向沈思飘过去……

  “他是个nuedai狂。”

  叶未明突然冒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同时恶意地加上一句,“你要是落到他手里,这辈子就算彻底完了,有你好受的。”

  什、什么?

  nuedai狂……

  小服务生吓得浑身一颤,做贼心虚般瞄了沈思一眼,赶快躲得远远的。

  叶未明忍不住嘴角向上扬起。

  捉弄别人也挺好玩的,尤其是这小家伙居然比那个聂小雨还要单纯。

  沈思当然不会知道叶未明在背后说了些什么,他此刻正坐在阴影里,仔细研究着灯光环绕下的叶未明。

  从这个角度看起来,他真的很特别。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叫做“吸引力”的东西,仿佛是一个强大的黑洞,牢牢吸引住每一个人的视线。

  即使放在一万个人里头,他肯定还是最最醒目的那一个。

  在这里拉小提琴,实在是太-费了。

  还有,这家酒吧的服务也实在是糟透了,好半天都没有个服务生过来;就连气氛也很奇怪,即使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也用不着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吧?我又不是泥做面捏的……沈思可不知道长着雀斑的可爱小服务生已经把叶未明的话告诉每一个同事了。

  时针指向午夜十二点。

  一切魔法都要失效的时刻。

  叶未明的工作就到此为止。他放下小提琴,向台下的客人施了个礼,照例收到一阵掌声;不经意地,发现沈思依旧坐在那里看着他。

  他怎么还不走呢?可真有耐心啊。

  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冲动,驱使叶未明向他走过去。

  “你找我有事?”我们好像已经银货两讫了。

  沈思只是拿出一叠照片递到他面前。

  “昨天刚刚洗出来的。”

  叶未明开始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下一秒钟就被牢牢吸引住了。

  是他自己的照片。

  叶未明不假思索地就接了过来,拿在手里翻看着。他不得不承认沈思的技术的确很好。每一张照片都拍得那么出色,他以前从未见过。

  沈思在旁边说,这些是我特意送给你的。

  叶未明对他一笑,“谢谢你。”

  他第一次收下自己的照片,因为真的很难狠下心来拒绝。

  其实沈思心里比叶未明还要高兴,庆幸他的计策大获成功。

  “现在我可以请你喝一杯了吗?就像一般朋友那样。”

  “好的。”

  属于午夜的狂欢才刚刚开始。

  凌也风换了一张摇滚CD,酒吧里飘扬起Scorpions那首经典情歌……《Holiday》。

  所有灯光同时熄灭,白蜡烛小小的光影摇曳着,一对一对的情侣开始站起来跳舞,与众不同的是,他们全部是男人。

  “想不到你会在这里工作。” 沈思举起了酒杯,看着叶未明。

  “很奇怪吗?”

  “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喜欢的人碰巧是同性而已。何况据我所知,著名摇滚乐队Queen的主唱Freddie Mercury就是一个彻底的-者,还有很多伟大的音乐家和艺术家也都在此行列之中。”

  叶未明直直地盯着沈思。

  两个人对视半晌,视线几乎在空气中碰撞出火花,没有人肯退缩。

  沈思忽然意味深长地一笑,在桌子下面伸手握住叶未明细长的手指,带着不容抵抗然而却是异常温柔的力量。

  叶未明没有挣脱,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沈思低声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是吧?”

  那天晚上的烛光太昏暗,音乐太迷离,气氛太暧昧,你也太-。

  而我,正需要安慰。

  在一个春风都要沉醉的晚上,我碰巧和你在一起。

  所以,为什么不呢?

  然而,假如时间可以倒流,再让我重新选择,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应该拒绝?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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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名:《破-而出》(Breaking The Waves)

  出品年份:1996年

  片长:156分钟

  欣赏指数:五星

  出品国家:丹麦

  出品公司:Zentropa Entertainments

  导演:拉斯·冯·提尔(Lars von Trier)……

  就是它了。

  从一大堆积满了灰尘的碟片中,沈思总算挑出一张比较想看的,放进影碟机。

  据说这部电影的标志是采用手提摄影,自然光线,不用滤镜的真实色彩,同期录音,以及快速的摇移镜头。以极端的表现手法讲述一个极端的爱情故事。

  其实沈思对于所有的爱情故事片都很讨厌。相比较之下,他对导演拉斯·冯·提尔的兴趣倒是来得更多一些。这位大名鼎鼎的导演还有另外两部电影:TheIdiot和Dancer in the Dark,不过沈思最欣赏的是他曾经为某报纸拍过的一个同人广告。

  电影的男女主人公是一对新婚小夫妻,此刻他们正在屏幕上深情款款,柔情蜜意。

  沈思无聊地打了一个呵欠。

  丈夫发生了意外,全身瘫痪;妻子柔肠寸断,为了唤起丈夫生的勇气,竟然去找别的男人Z爱,再将每个细节讲给病榻上的他听。

  沈思无聊地再打两个呵欠。

  丈夫奇迹般恢复了,重新站了起来,妻子却为此而送掉了性命,不过据说天堂的大门向她敞开了!

  简直无聊到家。

  碟片终于放完了,沈思看着屏幕发呆。

  我在干什么?

  打发时间,-费生命。

  不能做点别的有意义的事情吗?

  没那个兴致。

  或者出去找几个朋友,疯狂一回;有看得上的,玩玩419也不错。

  外面太冷了,不想动。

  真消极!

  他怎么堕落到这种地步了?

  不就是维也纳嘛,其实坐-也挺近的,几个小时而已,何况他作为摄影记者,还有是很多机会可以出国的……

  他们不见得一定就要分手对不对?

  沈思知道,问题不是出在这里。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是生死,不是爱恨,不是年龄和性别,不是地位和出身,不是天堂和地狱,不是尺度所能够衡量。

  两个人之间到底有多远,仅仅是,两颗心的距离。

  坐在黑暗之中,沈思猛然发现他从未真正了解过叶未明。他好像来自一个无法探测的星球,他的想法沈思看不见-不着也猜不到……更何况,沈思一向都懒得很,才不会去-费那个脑细胞。

  从来不知道分别之后竟然有这么痛苦,因为那时可以期待下一次的重逢。而今,这无可打发的漫漫长夜似乎陷入轮回之中,永无尽头。

  沈思伸手去拿烟,却发现只剩下一个空盒了。

  原来人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会塞牙。

  既睡不着,又无事可做,想找朋友聊天,想必所有认识的人都会骂他是神经病……欧阳杰准会在电话里破口大骂“都凌晨一点多了你还恶搞什么呀,明天要不要工作了?欠扁!”严言铁定是迷迷糊糊地哀求他“沈思你就当做善事,行行好饶了我吧!我才刚躺下不到五分钟,明天有好几个会要开呢!”

  唉,事到临头,能够依靠的永远都是自己。

  在黑暗中坚持了十几分钟,沈思觉得不应该轻易向寂寞投降,最少也要出去买包烟,他记得附近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

  穿上外套,换了拖鞋,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心神恍惚,差一点忘记带钥匙。

  沈思走在寂静的街道上。

  很冷。

  从骨子里往外透着寒意。

  已经十二月了啊,会冷是正常的。他一边发抖一边安慰自己。

  印象中的那家超市果然存在,穿过两条马路就到了。里面灯火通明,还有几个顾客在闲逛,原来深夜还不肯去睡觉的并非仅仅只是他一个人。

  就像走霉运的时候突然发现还有很多难友,沈思顿时觉得心情了好多。他在超市里转了一圈,拿了两条烟,准备去结账。

  正打算排队的时候看到靠墙整齐堆砌起来的啤酒,沈思突然感觉口渴得厉害……才刚刚抽完了整整一包烟,能不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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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冰箱里还有很多空间,沈思毫不犹豫地过去拿了四筒Heineken,四筒Guinness,然后回去继续排他的队。

  “您好!欢迎光临!”

  收银台-送上一个免费的好看笑脸,手脚麻利地帮他把东西包装起来。

  沈思觉得心情越来越好了,右手伸进口袋去掏钱包。

  是空的。

  怎么会这样……难道他带了钥匙却忘记拿钱包?

  糟了,今天早上出门时穿的可不是这件外套。

  Shit!尽管在心里骂大街,表面上,沈思仍然维持着基本风度,不慌不忙地去掏另一边口袋,心中祈祷着会有曾经遗忘在那里的钞票。

  还是空的。

  心底的不安在探头探脑。

  他的手掉转方向,去-裤子口袋……这是最后一点希望了……

  居然也是空的!

  所有口袋都是空的,他全身上下除了钥匙和手帕,什么也拿不出来。

  面带微笑的收银-在等待,还有后面排队的顾客也在等待着……

  没有比现在更加尴尬的情况了。

  沈思轻咳一下,盘算着要怎样开口,一只手从他身后递过来几张纸币。

  “他的账由我来付。”

  这个声音,真是再熟悉不过了。

  沈思的后背明显僵硬一下,有几分不情愿地转过头去。

  灰色长风衣,咖啡色手编围巾搭在肩膀上,遮住半张脸,露在外面的眼睛里含着隐隐约约的笑意。

  叶未明。

  狂喜的感觉像海-一般突然涌上来,又像海-一般退得干净迅速。

  就在几个小时以前,这个人刚刚对他说了要结束,现在居然又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一股说不清是赌气还是被人戏弄的怒火冲上心头,沈思咬紧牙关,很想立刻拒绝他的好意,就这样转身走开,留给他最无情的背影。

  可是他办不到。

  他现在身无分文,却拿了一大堆东西需要付账,而眼下这个唯一能够帮助他度过难关的人,是叶未明。

  是他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叶未明,是他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的叶未明。

  在沈思心潮翻涌的这几秒钟之内,善解人意的银台-已经接过钱,对叶未明道了一声“谢谢”,然后低头去找零。

  沈思冷着一张酷脸站在原地,看超市里陈列的特价商品,看张挂的促销广告,看超市玻璃墙外空无一人的街道……他就是不去看身边的叶未明……甚至连眼角都没有扫过他一眼。

  收银-找了零钱,递给叶未明,再次送上一个甜美的笑容。

  “欢迎下次光临!”

  叶未明居然像熟人一样冲她点了下头,然后数也不数就把零钱塞进口袋里,转过脸对沈思笑着说:“我们走吧。”

  沈思提起装得满满的购物袋,一言不发地走出超市。

  叶未明提着几乎是从不离身的琴盒跟在他后面。

  “喂,沈思,你大半夜的跑出来买这么多东西做什么?我记得感恩节好像已经过去了,而你的生日还要等明年。”

  “为了庆祝,不行吗?庆祝我终于可以摆脱你,庆祝我回复单身贵族的行列,庆祝我即将开始的美好人生。”沈思不肯回头,却故意说得恶毒无比。原本是不想理他的,可是你手里正提着一大堆别人付账买来的东西,怎么好意思就那么绝情呢?

  叶未明抢上一步,拦在沈思面前,黑色的眼睛凝望着他,轻声问道:“你是认真的,还是在生气?我就要走了,你真的有那么高兴吗?”

  “我替你高兴不行吗?是你先提出来分手的,我没有权力发表意见,大家就这样一拍两散,多么干脆利落。你尽管去维也纳风流快活好了,我可以在这里抽烟酗酒打发人生。”沈思冷笑一声,脸上净是嫌恶的表情。

  叶未明垂下眼睛,神色黯然。他从酒吧里出来,没有回自己的住处,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神使鬼差般竟然到了沈思住的公寓楼下。等到他醒悟过来的时候,人已经站在那里了。

  看着那扇没有开灯的窗户,叶未明不知道应不应该上去找他。正在犹豫之间,沈思突然出现在视野里,他想都没想就跟在他后面进了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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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存在,叶未明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应该失望。

  “你怎么不说话了?”沈思奇怪地反问道,“半夜三更的又跑过来做什么?都已经分手了你还想怎么样,要我大哭大叫地挽留你?可以啊!你不知道我以前差一点就能当演员了,想要考察我的演技吗?当然可以!不过你得付钱,因为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免费娱乐你的义务了……”

  没有比这更伤人的话了。

  叶未明全身都在微微颤抖,他的嘴唇已经被牙齿咬得完全失去血色。沈思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还要继续说下去,叶未明空着的那只手突然一拳打过来,他半点都没有提防,这一拳正中胃部。

  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沈思下意识地捂住被打的地方。

  原本提在手里的塑料袋掉在地上,香烟和啤酒散落一地,有两罐啤酒叮叮当当一路欢叫着滚下台阶。

  妈的!痛死了!这小子居然用了十成的力气!

  沈思-着,五官差点扭成一团,没有立刻躺在地上已经很不简单了。

  “好狠……你***下手这么毒……难道是想杀了我?”

  “杀了你?哼!”叶未明忽然一把揪住他的领口,瞪着他大声吼道:“你还不配!”

  回声在空荡荡的街道之间游走,化作清风消失无痕。

  天上有几颗星子眨着眼,冷冷地看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一切。

  沈思知道,他的话是彻底伤了叶未明,可是不见得他就能置身事外无动于衷!

  身上痛,心里更痛!他也是有感觉的!

  叶未明放开沈思,顺势把他推到一边去。

  “这是我第一次用手揍你,你给我记住了。”

  以前看这混蛋不顺眼,顶多一脚踹过去,这次实在是忍不住了,恨不得把他吊起来暴打一顿。

  叶未明走下台阶,走到马路中央,捡起那两筒滚落的啤酒。

  沈思用一只手揉着胃部,还是痛得龇牙咧嘴。他勉强弯下腰去,收拾起散落一地的东西。

  大街上空无一人,霓虹灯闪闪烁烁,偶尔有一两辆午夜出租车轻快地驶过。

  叶未明已经回来,把啤酒放进印着超市广告的塑料袋里。看看沈思那副怪样,他原本紧绷着的脸放松了,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问道:“沈思,你不请我去你那里喝一杯吗?”

  北风撩乱他的头发,衣襟在风中飞扬。

  一走进电梯间,叶未明立刻摘下肩上的围巾,全身无力地倚在墙上。

  沈思站在他对面,看看他苍白的脸色,有点担心地问道:“你还是晕电梯?”

  “好不了了。”叶未明皱着眉勉强说出四个字。

  他不仅仅是晕电梯,凡是狭小封闭的空间都会让他觉得压抑,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到了无法呼吸的地步。

  叶未明仰头靠在电梯间的墙壁上,线条优美的脖颈完全暴-来,在黑色毛衣的衬托之下显得越发白皙,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皮肤下面淡青色的血管。

  从理论上来说,黑色有四十三种深浅不同的染色效果,而叶未明穿的毛衣,恰恰是最纯正最深沉的那种黑色。

  看着他紧闭的双眼和疲惫的脸色,沈思心中忽然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此时此刻的叶未明是那么脆弱,脆弱得简直不堪一击。

  雄性动物本能的嗜血因子在头脑里疯狂滋长。

  沈思想冲上去把那碍眼的衣服狠狠地撕开。他知道在那黑色-重重覆盖之下,是足以让任何人都神魂颠倒的-。

  -来得那么突然,像潮水一般疯涌上来。

  没有迟疑的理由,沈思已经猛扑过去,将叶未明紧紧地压在墙上,一口咬住了他的喉结。

  “你!”

  叶未明只来得及喊出这一个字,就被沈思强硬地吻住双唇,使他毫无反抗的余地。

  狭小的电梯间内,温度陡然升高。

  沈思毫不温柔地吸吮着叶未明的双唇,带着微凉的柔软更加刺激了他的-。-肆无忌惮地撬开叶未明的牙关,深入他的口腔之中,勾住他的舌头,强迫他与自己纠缠,仿佛要把他的气味,呼吸,思维,jing神,一切的一切,全都掠夺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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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未明胸膛起伏,气息紊乱,眼睛半开半合,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着,摩擦过沈思的脸。

  一切都是那样煽情。

  沈思用一只手强行扳过他的头,-舔过漂亮的耳廓。他肆意啃咬着叶未明白皙柔软的耳垂,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发抖。

  “怎么,只是这样就不行了?”

  沈思的嘴唇紧贴在叶未明耳边,故意问道。

  叶未明感到一股灼热的气流席卷了他。不能活动,不能思考,不知身在何方。沈思正在用膝盖顶开他的双腿,强悍地挤进他身体中间,那明显的-不容忽视。

  “不……”

  他不想在这个地方发生关系,他来找沈思也不是为了这个。

  沈思显然误会了叶未明的意思。他稍稍拉开一点距离,看着叶未明潮湿的眼角,红润的嘴唇,还有他急促不稳的喘息……

  沈思笑了。

  仿佛饥饿的-面对已经无路可逃的猎物,焦渴的眼神紧紧围困住对方,同时亮出他白森森的獠牙来。

  “你没有拒绝的权利!”

  沈思话音未落,电梯“嘀”的一声停住了。

  电梯门刚刚打开,沈思就半拖半抱地把叶未明拉了出来,反正现在已经这么晚了,他也不怕会有人路过,因为眼前怪异的景象而尖声惊叫。

  趁着沈思低头去找钥匙开门的空档,叶未明终于有机会从他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努力平息着混乱不堪的思维和呼吸。

  “沈思你冷静点,你听我说……”

  沈思才不要听呢。

  他一脚踢-门,玄关的壁灯没有关,他把手里提的东西全都扔在地上,转身拉住叶未明风衣上的腰带,用力将他拖进屋子里,同时关上大门。

  还没有从晕电梯的不适中缓解过来,叶未明已经直接被沈思压到了墙上。

  头痛欲裂。一波又一波的眩晕侵袭上来,让他直想吐,连动一下手指都不能够,别说挣扎了。

  “就是这样……真乖……我知道你也想要的……”

  沈思低喃着,不住地轻吻他的面颊,趁机把黑色的毛衣向上撩起,一只手急切地钻了进去。

  光滑紧绷的皮肤,饱满结实的肌肉,年轻健康的身体。

  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手掌下的心脏正在剧烈跳动着。

  沈思的喉结动了一下,JiKe地吞了一口口水。

  可惜这诱人的身体就要远走高飞了。

  以后再也不会属于你了。

  突然冒出来念头让沈思怒火再燃,过去和现在的影像在脑海中重重交叠,一遍又一遍回放。他想起叶未明几个小时之前说过的话,还有刚才被他打的那一拳,到现在胃部依旧在隐隐作痛。

  眼下沈思只剩下唯一的感觉:

  恨!

  为什么,你们总是这样毫不犹豫地离去,从来都不肯为我停留?

  肖羽……

  这个名字仿佛是一把尖刀,再次割开他心头难以愈合的伤口。

  我不管!

  最少叶未明现在是属于我的!

  我要他,就算是天王老子也拦不住!

  沈思把“肖羽”两个字踢到一边,开始全心全意挑逗起身下的叶未明。他捏住那胸前小小的突起,故意向外拉扯着,果然听见叶未明狠狠地抽了一口气,忍不住低声-。

  毕竟是相处了这么久,这个身体什么地方有反应他最清楚不过了。

  舌头若即若离地舔着叶未明的耳朵,慢慢滑过他的眼睛,鼻梁,嘴唇,下巴,最后落到脖子上,一点一点啃咬着。

  叶未明扭动着身体,却无法摆脱沈思的禁锢,反而像是在挑逗他一般,欲迎还拒。

  “别这样……不行……”他伸手想推开沈思,但是毫无作用,自己反而渐渐地开始迷失了……

  物品落地的响声惊醒了火热纠缠中的两个人。

  原本提在手里的琴盒重重地砸到地板上,使叶未明的心脏停跳了一拍。他立刻清醒过来,也不知是从哪里借来的力气,猛然把压在身上的沈思推到旁边,蹲下身去查看他的小提琴。

  真是万幸,居然没有摔坏。

  可是沈思家的地板好像被磕下去一小块,-了原木尖锐的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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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一个讽刺的笑脸。

  叶未明有点不知所措,他抬头看看站在对面的沈思。

  沈思正斜倚着墙壁,抱着胳膊,似笑非笑地也在看他。

  “怎么办?”

  “你说怎么办?弄坏了我的地板,打算怎么赔我?”

  叶未明站起身,却不敢再看沈思的脸。

  那是一个魔鬼,是圣徒,是-使者,是堕落之神……视觉冲击太过强烈了,他会失去理智的。

  “你听我说……”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听!”

  沈思忽然粗暴地拉住叶未明的头发,趁他疼得皱眉并且侧身的机会一把将他抱了起来。

  “你没有别的选择!”

  两脚突然腾空的滋味并不好受,何况自从学会走路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被人抱过的体验了。叶未明不甘心地挣扎着,想用腿踢沈思,不想被他先一步喝住:“你敢踢我,信不信我把你扔到地上去?”

  从玄关到卧室,中间隔着客厅。

  现在沈思连一秒钟都不愿意等待,更别说多走那几步路了。他抱着叶未明进了客厅,直接把他放在客厅中央的小圆桌上。

  “沈思你干什么!”

  叶未明立刻就想从桌子上跳下来,却已经被沈思用身体牢牢地压住了。

  “在这里做一次,怎么样?”他笑得好不邪恶,“这是新开辟的战场,我们以前还没有试过呢!”

  不等叶未明发出任何声音,沈思再次吻住了他的嘴唇。一只手顺着他身体的线条向下滑去,-索到皮带的扣子,熟练地解开,故意隔着一层棉布-,挑逗他的-。

  叶未明的喘息逐渐粗重起来,他想喊,想叫,可那些声音全都卡在喉咙里,变成嘶哑的-。

  -变得越发坚挺。

  沈思却故意停下手上的动作,在他耳边轻轻吹气,低沉的嗓音在黑暗中显得-无比。

  “你说,想不想要?”

  叶未明没有回答,只是主动伸手把他拉得更近些,两具火热的身躯紧紧贴在一起,密无间隙。

  沈思褪去叶未明下半身的衣物,赤luo的皮肤接触到微凉的空气,忍不住战栗起来。沈思俯下身去,含住他-发的-,灵活的舌头上下-着,一次又一次。

  “啊……”

  强烈的快感冲上脑门,叶未明低喊了一声,半luo的身体轻轻颤抖,十指拼命抓住桌子边缘。沈思放肆的手指正在揉搓他,呼出来的热气-到敏感细致的皮肤上,刺激着他的神经。他觉得浑身的血液正在奔涌倒流,血管几乎就要爆裂。

  叶未明揪住沈思的头发,强迫他的唇舌离开自己。

  沈思再次吻住他,热烈纠缠着,交换彼此的气息和唾液。

  快感像海-般一波一波疯涌上来,越积越高,几乎灭顶。叶未明知道他是彻底完了。

  他完全没有办法拒绝这个男人。

  沈思突然放开叶未明,在他醒悟过来之前脱去衣服,然后又将他修长的双腿分开,压向胸前。

  叶未明清楚地感觉到他的手指正在一寸一寸地深入自己。

  “不行……”难道真的要在这里做?

  “都这个时候了,还逞强。”

  沈思动手撩起叶未明的衬衣,一路吻舔着他的胸口,很容易就发现了目标,一口咬住那个已经变-娇小R头。沈思用他柔软湿润的舌头温柔地爱抚着它,使它更加坚强挺立起来。

  叶未明只觉得头脑里一片混乱,混乱中却清晰地感觉到沈思的手指在自己身体里翻搅,虽然那里已经有点放松了,可是缺乏液体润滑的地方,进出过程中还是觉得难受。

  “不要这样……”他无力地-了一声,并不怎么期待那被-控制住的男人真的能够听见。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管怎样也都无所谓了。

  觉察到叶未明的紧窒和微弱抗拒,沈思再次低下头,用-代替了手指,继续侵略他的密地,深深地向里刺探。这一次有了充分的滋润,他只是在一开始收缩了一下,然后就像花朵一样,逐渐地放开了。

  沈思认为他再也不能坚持下去了。他握住自己-发的-,缓慢地,一点一点地进入叶未明的身体,满意地听到他压抑的喘息和-。叶未明只能死死地抓住桌子边缘,手臂上青筋根根爆起,他紧咬牙关承受着沈思的冲撞,一次又一次地,温柔中带着痛苦的掠夺。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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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魂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逐渐濒临疯狂的底线。

  粗重的喘息和-在黑暗中回响,-交缠,雄性动物在厮杀,谁都不肯轻易言败。那倒霉的圆桌在两个成年男人的重压之下,无奈地摇晃着,发出痛苦的抗议之声。

  仿佛是一场毁灭。

  就像世界已经到了尽头。

  时间停止了。

  让我们继续Z爱吧。

  Z爱吧,Z爱吧,Z爱吧。不要停下来。让炽热的液体-涌,让JiQing的汗水流淌,让灭顶的快感将现实-;带我一起飞翔,到达那虚幻的天堂……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深刻地感觉到你的存在。

  让我有一个理由相信,你是深深地,深深地爱着我的。

  就像野火蔓延过的-原,恣意燃烧之后,一切都变成了灰烬。

  叶未明困难地翻了个身,动作太大了,牵动某个部位的肌肉,顿时从那里传来一阵阵酸疼。他低低咒骂了一声,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摆设,陌生的布置……对了,这是在沈思家里,不是他住的那个地方。

  叶未明揉着太阳穴,把压在胸口上的那只胳膊拨到一边,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散落一地的衣物,似乎在提醒他昨夜所经历过的荒唐。

  那不是一场春梦。

  旁边的沈思还在蒙头大睡中,叶未明恨得牙--的,他忽然有了一股冲动,想抬起脚狠狠地踹到那只懒猪头上去!

  哦!还是算了吧。

  报复的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并非是叶未明大发慈悲饶过沈思这条狗命,而是因为他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全身骨头仿佛被人拆卸过又重新组装起来,偏偏每一块骨头都装的不是地方,只要稍微一活动就牵扯到肌肉,酸痛无比;皮肤上更是粘粘腻腻的,也不知道流了多少汗才能造成这种效果,真是难过死了。

  他赤着脚下了床,小心地踩在地板上,一边收拾衣服一边暗地自嘲:“看吧,这就是荒唐的下场。”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地板上,被分割成几个小的方块。

  这是整个冬季里阳光最灿烂的一天。

  叶未明看看卷在棉被里的沈思,犹豫了几秒钟,无声地叹口气,转身走进小小的浴室。

  回想起来,这是他第二次在沈思家过夜了。因为他会晕电梯,所以很少来这里。

  第一次就是沈思去酒吧给他送照片的那天晚上。

  他接受了沈思的邀请,于是两个人就有了开始。他还记得沈思的手指是粗糙的,带着温柔而强悍的力量,还有灼热的体温,一齐包围了他。

  于是,在所有人或惊讶或诧异的眼神中,他和沈思一起离开了酒吧。仔细回想起来,那天晚上肯定有什么古怪,大概是因为没有月亮的缘故吧,不然他怎么那么容易就对沈思说了“我愿意”三个字呢?

  温热的水流从头顶淋下,叶未明甩了甩头发,不再去想那些陈年旧事。他慢慢擦洗着身体,忽然又有些恨起沈思来了。

  昨天晚上也不知道究竟做了多少次,一开始他还是头脑清醒的,后来就完全沉沦在无底的-深渊之中了。他已经记不清两个人是如何从客厅转移到卧室,最后又是如何躺到-的,这中间好像还有一次是在地板上做……

  最最可恶的是,沈思那混蛋居然从头到尾都没戴保险套!

  叶未明一边清理着身体上残留的痕迹一边恨恨地想……

  妈的,刚才先用枕头闷死他就对了!

  听见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沈思“忽”地一下掀开蒙在头上的棉被,从-跳了起来……其实他早就醒了。

  毕竟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习惯独睡的他根本不可能睡得很熟,在朦胧之中感觉到叶未明的体温,沈思几乎是下意识地搂住了他。

  然后就清醒过来。

  向外面看了一眼,发现才刚刚天亮而已,大概还不到七点钟,时间早得很呢。

  沈思又缩回棉被里,仔细端详着叶未明的侧影。

  深刻的轮廓,紧闭的眼角,还有微微张开的嘴唇,随着呼吸起伏轻轻的胸膛……他熟睡的样子和清醒时完全不同,简直就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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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抬手轻轻拨开叶未明额头上的几绺头发,看着他皱在一起的浓眉,脑海中浮现出今天的第一个问题……

  我该拿你怎么办?

  可惜此时此刻沈思看不到自己脸上的表情。

  那是真正的温柔怜爱,没有故作姿态的假面具。而且沈思现在的心情,也是从未有过的陌生。

  假如他开口挽留,要求叶未明留下来,他会不会答应?

  为了他而放弃出国的大好良机……老实说,沈思完全没有这个把握。再说了,即使叶未明答应留下来,那又怎么样?他们没有将来……是的,没有将来。因为他们不可能结婚。虽说结婚证明也不过是一张纸片而已,可是缺少了那张薄薄的纸片,他们这种关系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之维系……起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这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有那么一天,曾经的种种热情会逐渐冷却下来。

  纸片也会变黄。

  当白发代替了红颜,当衰老爬上眼角,当岁月把年轮刻上我们的额头……到了那个时候,还有什么能够让你守候在我的身旁?

  想到这一点,沈思就觉得满心满嘴里都是苦味。

  然而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他没有说“不”的权力。谁让身为男人的他爱的同样是一个男人呢?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游戏,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是预先设定好的,作为游戏其中的一个角色你甚至没有第二种选择。

  不期然的,肖羽那张面孔出现在眼前。

  如果换成是他处在我现在这种情况下,又会怎么样呢?

  不,不可能的。

  沈思刚刚做了一个假设,马上就被自己-了。肖羽,他决不会处在这样尴尬的境地。他那样冷血的天才,脑子里根本就没有叫做“感情”的概念,除了手术刀以外,他不会对任何人和任何事物有兴趣。

  起码沈思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他才能毫不留恋地去了美国,所以他能才过得比我潇洒自在。

  沈思对着天花板苦笑了一下。

  我为什么还要留在这座城市里呢?因为这里有和他相同的记忆吗?

  现在,美国正是黑夜吧?

  他暗自摇摇头。唉,说好不再想的。已经无可挽回的,就让它彻底成为过去吧。

  沈思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仿佛卸下肩头一付重担。恰恰就是这个时候,一直安静地睡在旁边的叶未明突然动了一下,沈思搂住他的胳膊立刻察觉到了,心想也许他就要醒过来了吧。

  经过昨夜那场疯狂,沈思反而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面对叶未明了。

  八成是被气昏了头,才会做出那样的蠢事来。他问自己,沈思你这又是何必呢?从某种意义上说,简直就等于是-了叶未明……虽然后来他不再抵抗,可是沈思知道,其实他心里并不愿意的……没有理由在说了“结束”以后又跑过来和自己狂欢吧?

  有吗?

  没有吧?

  难道这就是最后的告别仪式?算了,他好像真的醒了,那我应该和他说点什么才比较合适呢?

  “嗨!早上好!”

  这未免太矫情了……

  “昨晚我太粗鲁了,你没事吧?”

  他会气得发飙的。

  那,那就说“对不起”三个字好了,想来他不会对我的道歉也产生反感……

  还没等沈思想清楚到底采用哪一种解决方案,叶未明已经拍掉他的胳膊坐了起来,沈思临时决定要继续装睡,同时不忘把眼皮睁开一点点缝隙-。

  怎么,他,他居然就这样光着身子走来走去?连件衣服也不穿……真是……真是“春光明媚”……啊,错了,现在是冬天……

  叶未明洗完澡,套上长裤,随手拿了件衬衣披在身上,擦着半湿的头发就从浴室里出来了。

  沈思正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抽烟,抬头和他对视几秒钟,两个人沉默着,都在等对方开口,一时竟然无话可说。

  最后,还是叶未明主动打破尴尬的气氛。

  “现在几点了?”

  沈思抬起手腕看看表。

  “快中午了。”

  叶未明扔下毛巾,走过去,在沈思对面站住,从他手里抢过剩下的半根香烟,狠狠地吸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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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去报社吗?”怎么这么闲,也不怕砸了饭碗。

  沈思耸肩。

  “我又不是猪头,少去个一天半天报社不会倒闭的。”

  “不怕猪头找你?”

  “没关系,有小杰在那里顶着呢,要枪毙也是他先死。”

  典型的无赖作风。

  叶未明淡然一笑,转过脸去看着窗外。

  冬天里到处都是一片萧条,没有什么景色值得欣赏,阳光倒是很好。一群鸽子轻快地从天空飞过去,耳边似乎传来一阵阵尖锐的鸽哨。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沈思觉得如果现在不提出来,就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再有同样的勇气。

  “未明……”

  “沈思……”

  两个人居然很有默契地同时叫出对方的名字,叶未明回过头来看看他,微微弯起嘴角。

  “你先说。”

  “其实也没什么……”在这关键时刻,面对那不可预测的回答,沈思反而变得迟疑起来。他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对了,你来找我是为了……为了什么呢?”

  清楚地听见发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沈思知道自己有多么希望叶未明的答案和他是一样的。

  怀着期待与不确定的心情,沈思迎上叶未明纯黑色的眸子。然而那里面干净澄澈如同窗外的天空,却偏偏没有他的身影。

  “很简单,”吐出最后一个烟圈,叶未明沉默了几秒钟,终于开口说道:“沈思,再给我拍一张照片吧。”

  我想要一张最好的。可以吗?

  他用眼睛无声地询问着沈思。

  这种要求,我哪里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可是未明,你真的仅仅是因为这个理由才来找我的吗?

  后面这句话,沈思终究是没有问出来。不是没有勇气,而是缺乏信心。毕竟,曾经有过的伤害实在是太深刻了,深刻得让他不敢放任自己去相信“感情”的力量。

  地板上有几圈浅浅的水渍在慢慢扩大。

  沈思抬起头,看到一颗晶莹剔透的水珠正从叶未明头发上滴落下来。他站在窗前,阳光从背后照-进来,身体的轮廓完全呈现在沈思眼底。那随意披在身上的白色衬衫仿佛是天使之翼,正在散发着耀眼的金色光芒,从敞开的衣襟看去,他的肌肤纹理细致线条分明……

  沈思呆住了。

  他当然知道叶未明是一个很难得的摄影模特。曾经有人总结过,超级明星普遍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人美,皮肤美,镜头美。客观公正地讲,这三点要素叶未明身上全都有,不仅如此,每当他面对镜头时,全身上下总是能够保持自然与和 谐,因此,整个人就会散发出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

  在那么多年摄影生涯中,拍摄过的人物风景也不知道有多少,沈思却从未体会到如同此时此刻这般惊心动魄的感觉。

  他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同时出声制止叶未明。

  “你就站在那里!不要动!”

  对沈思这副德行见得多了,叶未明早已习以为常,他理解地笑了笑。

  “动作快点,时间长了,我可没有耐心等下去。”再说,总是保持一个姿势不变也不是件轻松容易的事情。

  “没问题,绝对没有问题。你还不相信我吗?”沈思说话的同时,已经飞快地拿出三角架,把装了胶卷的相机固定好。

  “好……就这个姿势,脸再向左稍微偏一点。”

  从取景框里看过去,他的发丝变得更加漂亮了,好像皮肤也在发光……不过,因为是逆光拍摄的原因,造成脸部光线不足,显得稍微暗了点。虽然不怎么明显,但是沈思不容许有一点点瑕疵存在,他要的是完美。

  “你等我,就几秒钟。”

  沈思对叶未明做了一个手势,用最快的速度跑进储物间,从里面搬出一个很大的长方形保丽龙板。

  “这是什么家伙?看起来轻飘飘的,能派什么用场?”

  叶未明看着沈思把那个银色的物体放在自己面前,调节着不同的方向和角度。

  “没见过吧?这是反光板,我自己做的,可以用来提升局部亮度。”沈思解释道,让反光板的大部分光线落在叶未明脸上,随即调好了需要的光圈和焦距。

  在冬季清透纯澈的天空下,取景框里的人向他微笑,比正午的阳光还要灿烂。

  捕捉到他神采飞扬的一瞬间,沈思不假思索地按下了快门。

  那动人的笑容从此在胶片上定格。任凭岁月轮替,光阴荏苒;它在记忆的底片上将永远鲜活,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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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秒钟。

  每天都有八万六千四百个一秒钟。

  然而对于沈思来说,刚才的一秒钟,就像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或者更加漫长的时光。

  叶未明依旧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多少改变。实话实说,他是一个很尽职的模特儿,甚至,也可以说是相当专业的。

  沈思停止了手上的工作,看着窗前的叶未明,慢慢站直身体。

  “怎么了?”

  觉察到他的异样,叶未明忍不住问了一句。

  沈思没有回答,他只是用眼睛牢牢锁住叶未明,一步一步地走过去,脸色郑重得莫名其妙,就那样走到叶未明面前。

  然后停住。

  叶未明微微皱起了眉头。

  “你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我?好奇怪……”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后面那一半被沈思用嘴唇堵了回去。叶未明感觉到沈思正紧紧地抱着他的身体,用力吸吮他的嘴唇,-一遍又一遍地刷过他的口腔,强迫他,-他,挑逗他,温柔地邀请他与之缠绵。

  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头又开始疼了。

  这是沈思第一次如此热烈而缠绵地吻他,炽热的温度就像八月骄阳。从未有过的热情,难道是因为他就要离开的缘故吗?还是因为快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在短暂的清醒中,叶未明听见沈思剧烈的心跳,还有他喃喃的低语:“不要……不要走……别离开我……留下来……就算我……”

  叶未明忽然用力,一把将沈思推开,同时向旁边迈了两步,和他离得远远的。他不想让沈思有任何机会说出那个“求”字,那样太伤男人的自尊了;何况,他也没有足够的信心在听了那个字以后还能继续坚持下去。

  够了够了够了!

  不管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就让一切到此为止吧!

  沈思呆呆地站在原地,维持着被推开那一瞬间的姿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容易才回过神来,然而叶未明眼睛里流-来的拒绝让他从头顶凉到脚底。

  他做了什么?他又说了什么?完全没有印象了。刚才的所作所为只是出于本能……或者说,是他潜意识里的一股冲动。

  室内温度骤然降到冰点以下。

  沈思终于冷静下来,他颓然地坐回窗前的椅子上,十指深深插在头发里,用谈论镜头质量一般的语气问道:“未明,你,当真不肯留下来?”

  叶未明拼命咬住下唇,神色惨然。

  可惜沈思正低着头,一点也没有看到。

  这样僵持着,沉默了好一会,叶未明终于坚定地摇了摇头。

  “沈思,如果你赢得了世界新闻摄影比赛的大-,你去不去领-呢?”叶未明轻轻地问,也不等沈思回答,接着说道,“这次机会,对我来说就等于是一次大-,我不能不去领-。还有,我早就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沈思,在你的眼里,叶未明只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性伙伴,其实你从来都没把我当回事的,是不是?或者,干脆一点地说吧,我只是你无聊时的安慰品罢了,在你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无可替代的人活着……你不用急着否认,难道我是傻瓜吗?难道我没长眼睛看,没有大脑去想吗?我知道自己就连当那个人替身的资格都没有呢!”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不得不停下来,平静一下过于激动的心情。

  “所以,沈思,你听着,我一定要去维也纳。你知道有多少人和我竞争这唯一的一个名额吗?两万三千八百个!这是我拼了命才争取到的机会,我决不会轻易放弃它。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离开这里,换一个环境,忘记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不管是愉快还是痛苦,它总是会过去的……你可以说我自私,但是这样,也许大家都还比较好过一些。”

  沈思漠然地坐在椅子上,静静地等待着,直到叶未明把话说完,这才重新抬起头,打量着他,好像刚刚才认识眼前这个人一样。

  叶未明却扬起下颌,眸子里映出窗外的天空来。

  天空是那么那么地蓝,他的眼睛却纯净而忧郁。

  就这样无言地看了他很久很久,沈思终于下定决心,轻轻说了三个字:“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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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未明回过头来,不解地问道:“你说什么?”

  “说你呀,当然是你。”沈思忽然又从椅子上轻快地跳起来,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们刚才那番不愉快的对话,整个人显得轻松无比。

  “能从两万三千多个人里面脱颖而出,真是了不起。厉害啊厉害,我都要佩服死你了。”

  叶未明淡淡一笑。

  “其实也没有什么,我的运气比较好而已。”

  沈思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必太谦虚,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绝不是一般的人,总有一天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在音乐广场上练琴的那些清晨,岂是白白-费的?而那些汗水,又岂能白白流掉?只不过,这一天来得实在是太快太突然了。454F44窗清入很:)

  “沈思……”叶未明刚刚还想说什么,发现沈思正转身向房间外面走去,连忙叫住他,“你要做什么?”

  沈思站住,一只手撑在门上,回过头来微笑:“我打算去找一口铁锅,放进半锅开水,再把你洗洗干净,煮来吃了。”

  叶未明被他这种无厘头搞得有些不知所措,追了上去。

  “喂喂,你到底在说什么呢!讲几句人话好不好?”

  “哈哈!跟你开玩笑的。”沈思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冲叶未明眨眨眼,“肚子饿不饿?好孩子,我煮饭给你吃。”然后也不等他回答,径自走进厨房去了。

  只剩下叶未明孤零零地站在原地,看着空气中无数微尘,在阳光中似乎变成了金色的粒子,飘浮着,游荡着,无处可依。

  虽然沈思主动提出要去做饭,其实他的厨艺根本好不到哪里去,也就仅仅比叶未明强那么一点点而已,他家冰箱里的储备又有限,一时三刻之间,当然做不出什么好菜。幸好他们两个人在这一点上都不怎么讲究,胡乱弄些东西来吃,能填饱肚子也就算了。

  饭桌上的气氛有些沉闷,虽然沈思想尽一切办法逗笑,但是叶未明始终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就是高兴不起来。按理说,现在他完全可以无牵无挂地去维也纳了,可是,只要一想到刚才沈思试图挽留他时,那断断续续仿佛快要哭出来的声音,他就无缘无故地感到心悸……偏偏那个声音仿佛被人施了魔法,在他耳边不停地回响着,一遍又一遍。

  何况,沈思你明明就是在强颜欢笑,以为我看不出来?还真把我当傻瓜啊?

  两个人都满怀心事,却偏偏要装成若无其事……就在这样的沉闷气氛中,总算吃完了迟到的早餐加午饭。

  叶未明打算回去了,沈思执意要送他到车站。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这几步路不会走丢的!”

  “那你为什么非要剥夺我表现风度的机会呢?”

  “你没长大脑啊?”都到这个分上了,还不忘表现所谓的风度,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我高兴!不行吗?”而且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有说。

  “没这个必要!”叶未明一口回绝。

  “谁让你晕电梯!”沈思寸土不让。

  坚持了一会,叶未明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去穿外套。拿起放在玄关的琴盒时,不经意地看见地板上那道新鲜的凹痕,就像一个讽刺的笑脸……那是昨天晚上被琴盒砸出来的。

  一刹那间,昨夜所经历的种种影像在眼前重叠起来,他仿佛从人间落入地狱,从地狱飞上天堂,又从天堂回到人间。

  再一次头痛欲裂。

  叶未明忍不住低低-一声,身体摇晃了一下,几乎就要摔倒。幸好他及时扶住了墙壁。

  沈思俯身问道:“你怎么了?脸色很不好看。”

  “没什么,一想到还要搭电梯,就有点头晕。”叶未明抬起头来看着沈思,嘴角勉强浮现出一丝微笑,带着几分自嘲,故作轻松地说道:“我这个毛病肯定是治不好了,真没用。”

  沈思从来没有发现,到车站的路竟然这样短。他宁愿时间停止在那几分钟里,他们可以这样一直并肩走下去,永远走下去。

  叶未明拨开被吹乱的头发,低声说:“沈思,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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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只能深深再看他一眼,在北风里,慢慢地转过身去。忽然他又回过头来,对叶未明笑了笑。

  “未明,不用担心,换作是我,我也不会放弃的。”

  叶未明定定地看着他,没有发出声音,仅仅用口形说了三个字:

  我知道。

  叶未明的身影终于从视线里消失,沈思的立刻就肩膀垮了下来……好像一个鼓涨的皮球,不幸和针尖狭路相逢,于是一下子就泄了气。

  未明,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我是很会演戏的。

  刚才忘记告诉你了,其实你在我心里,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你永远都只是叶未明。

  无可替代的叶未明。

  不过,请原谅我这一次故意不让你知道。

  一叠照片狠狠地扔在桌子上,散了开来。

  “这就是你拍出来的东西?你自己看看!给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着!”猪头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食指弯曲如同鹰钩,咚咚咚地敲着桌面,“就算再怎么疏忽,你也不应该犯这种低级错误!你的水平呢?你的灵感呢?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技术呢?在这堆垃圾里我完全看不到!”

  沈思漠然地看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猪头,对他的冲天怒火视若不见,仿佛置身事外的陌生人一样。显然,猪头对于他这种反应非常不满,所以声音变得更加严厉起来。

  “沈思,你可以在工作的时间浑水-鱼,但首先你给我记住,前提是你不能对这份工作本身有任何懈怠!一点也不允许!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

  沈思刚刚说了一个字,就被猪头毫不留情地打断了。

  “我不要听任何解释!你至少要对得起这些胶卷!”猪头说着,用手在那叠照片上重重一拍……桌子表面立刻爆发了强烈的地震,几张照片轻轻地滑落下来,其中一张飘落在沈思的脚边。他低着头去看那张照片,足足有好几分钟。

  办公室里的气氛沉闷而又压抑,猪头在等着他对自己的胡作非为做深刻检讨。

  沈思不得不承认,脚下这张照片,还有桌子上那一大堆照片,的确很糟糕。换做是外行人也许还看不出有什么纰漏,但在职业摄影师的眼睛里,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像路边广告牌上的标语一样刺眼。

  不过,话又说回来,猪头这个人虽然很讨厌,对别人的评价倒是一向客观而公正。

  沈思向椅背上一靠,懒洋洋地说道:“既然你这么说,那么,我就干脆辞职好了。”

  猪头半边眉毛微微一挑,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不干了。我不想再-费贵报社的胶卷了,不行?”

  “你是认真的?”

  猪头十指交握,支撑着下颌,仔细研究沈思的表情,眼睛里有老狐狸般的算计一闪而过。

  “当然。”

  沈思有气无力地答道。都到这步田地了,谁还高兴和你开玩笑,除非是吃饱了撑的。

  “有时候,我真恨不得能把你这脑壳给撬开,看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猪头随手从桌上捡起一张照片,看了两眼又放下,再捡起另外一张,看了看,又摇摇头,语气缓和了许多。“沈思,老实说,我认为你目前……这么说吧,还远远不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为什么突然就不想干了呢?”

  沈思装作迷惑不解地反问他:“你刚才不是说了不想听我解释的嘛?”

  猪头把脸一板。

  “少废话!要辞职,给我个理由先!”

  “这个嘛……”

  沈思装出一副凝神思考的表情,迟疑了一小会儿。其实此刻他的心里正在想着怎么样才能编出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让猪头痛快地放他走人。

  他是真的不愿意再混下去了。很累很累。

  对于生活,每一天都厌倦得不想呼吸。

  自从那天叶未明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他走之前,最后一次让沈思拍的那张照片却已经冲洗出来了。沈思放了一张最大尺寸的,摆在卧室里。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只是单纯地觉得,这张照片是自己这辈子最好的作品了,以后再也不可能超过。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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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期间,沈思曾经给叶未明打了三次,或者更多次电话,想让他过来取照片……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妙的借口而已,沈思内心真正的用意,不过是想在叶未明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再见他一面。

  明明知道无可挽留,还是忍不住会想起他。

  渴望看到他,想要触-他,想他柔软的头发,他生气的样子,他微笑的脸庞,甚至他独坐时若有所思的神情,都是如此的令人怀念。

  然而电话那一端,却始终都没有人回应。

  叶未明,就这样消失了。彻底从沈思的生命里消失掉,仿佛他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但是每一个晚上,当沈思躺在自己公寓里的那张-,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疯狂的荒唐之夜。叶未明身体上的清-味道似乎还留在席枕之间,沈思觉得他仿佛就在自己身旁,他宁愿带着这样一厢情愿的错觉朦胧睡去。

  而每一个早晨,当沈思出门时总会看到客厅里那张具有纪念意义的圆桌;记忆如同潮水一般再次涌来,昨夜仿佛未曾入梦,然而天已经亮了,他只有藏起满身的伤痕,被生活追逐着,继续前行。

  二十多天了,日子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沈思经常莫名其妙地发现自己正在发呆,整个人似乎变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当年肖羽离开的时候,他虽然也曾经消沉过,却没有如此痛彻心肺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失恋。

  沈思不得不承认,在三十岁之前,他终于遭遇了爱情。

  爱情,对他来说,类似于空气。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直到某一天,当它突然变得稀薄起来,当那个人突然从身边消失不见,他这才惊觉,原来那个人早已深入骨髓,与他血肉交融,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唯一。

  如今JiQing已经逝去,还有什么能够拯救我?

  沈思这样问自己。

  没有答案。

  于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

  逃离。

  逃离这个城市,逃离伤痛和回忆,逃离太多太多的感情;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把生命里曾经点燃的岁月尽数遗忘。

  但是这个理由,却不能直接和坐在对面的猪头老爷讲清楚。在沈思看来,猪头和肖羽差不多,都是根本不懂“感情”二字为何物的机器,他肯定不会接受的。

  沈思不顾形象地架着二郎腿,被毫无头绪的烦恼纠缠着,猪头手里转着一支签字笔,在等待他的答复……

  这时,响起了两下很轻微的敲门声。

  “请进。”猪头随口吩咐道。

  沈思抬头看去,原来是严言。他抱着厚厚一沓文件,表情严肃地站在门口。

  “明天开会用的报告我写完了。”

  “好,先放这里吧。”猪头用签字笔敲敲办公桌。

  严言还是老样子,像个木乃伊一样,四肢僵硬地走进来。不过当他的目光接触到那些照片时,飞快地扭头看了沈思一眼,背着猪头向他挤挤眼睛,好像知道沈思正在挨批,所以故意挑这个时机过来嘲笑他。

  沈思暗自叹了口气,从椅子上站起来,有意无意,一只脚重重踩住地上那张照片。

  “我还是那句话,没什么理由,就是不想再混下去了。同意不同意是你的事,走不走人是我的事,就这样。”

  沈思对正襟危坐的猪头老爷点点头,转身欲走,没想到猪头居然出声叫住了他。

  “沈思,你等一下!我看不如这样吧……嗯,你放个长假,四处去走走,调节一下心情,过几天恢复得差不多了再回来。”

  这个提议对沈思而言可说是有利无害。他难以置信地看着猪头,心想他今天怎么会大发善心,莫非吃错了药不成?然而猪头脸上的表情再正常不过了,看不出有什么不良企图。

  严言在一旁听到他们的对话,对事情的大概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他有点替沈思着急,本想劝他几句,碍着猪头在场,不能明说,只好拼命使眼色,让他赶快接受这个提议。

  谁知沈思却好像没有弄懂他的意思,或者他真的已经很疲倦了,严言眼睁睁地看着沈思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带着毫不掩饰的落寞对猪头说:“多谢了,头儿。再见。”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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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沈思你等等我!”

  电梯的门刚要合拢,半路上被人用手拦截住,严言侧着身子钻了进去。

  沈思看着几乎还不到一尺的缝隙,心说,大概也只有他这么苗条的人才能顺利通过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夹缝中求生存”吗?不愧是木乃伊,领教了。

  严言热络地扑上来,死死抓住沈思的外套,张嘴就是一连串问题:“臭小子,你刚才好像说要辞职?是不是真的啊?为什么?又攀上高枝了?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怕我宰你啊?”

  看着他那么一脸热切地等待回答,沈思不耐烦地冷哼一声,甩甩胳膊,想要摆脱他的纠缠。

  “去!别在我面前冒充好奇宝宝,懒得理你。”

  “噢,对不起。”难得严言很听话地道歉,拉开一点距离,不无担忧地看着沈思。“你这几天的确有点反常呢,到底怎么了?”

  “要你管!咸吃萝卜淡操心!”沈思不想解释,懒得解释,也没法解释清楚。他斜了严言一眼,“你不在十一楼好好呆着写报告,跟我跑下来干什么?”

  “报告写完了!我下来是为了……”

  严言的话还没有说完,电梯已经停住了,沈思决定不再理他,径自走了出去。严言在后面冲着他的背影大喊大叫:“臭小子,我话还没说完呢!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可不欠你钱!”

  对,你们谁都没有欠我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沈思低着头只顾走路,差点和迎面过来的人撞个满怀。他抬头一看,原来是欧阳杰,这家伙根本用不着和他客气,于是继续向前走。

  然而欧阳杰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扳过沈思的肩膀,迫使他不得不停下来。

  “沈思!你梦游啊!我叫了你好几声都不答应!”

  “有吗?大概是你的声音太小了,我没听见。”

  沈思一副不痛不-事不关己的态度,差点没把欧阳杰给活活气死。他出其不意地上前扭住沈思的耳朵,凑上去大声吼道:“我这声音算不算小?啊!”

  沈思赶快用一只手捂住耳朵,另一只手把欧阳杰远远地推开。

  “你干嘛?有病啊?”他用力揉了几下,觉得耳朵一直在嗡嗡作响,好像是一窝蜜蜂在里面安了家,搞不好将来有失去部分听力的可能性。

  欧阳杰大声说道:“你才有病呢!我刚才喊了你那么多声,你都装没听见!”

  “好了好了,对不起,我给你赔礼道歉还不行吗?”沈思看着欧阳杰,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一只眼睛鼓鼓,肚皮也是鼓鼓的大青蛙。

  忍不住笑了一下。

  眼前这个人,是朋友。

  朋友之间一向就是这个样子的。

  “算了算了,你少拿这一套来蒙我。”他欧阳杰要是把鸡毛蒜皮都当真,早就被沈思这混蛋不知气死过几百回了。“看你笑得那么恶心,不一定心里在想什么歪七杂八呢!我懒得追究了……还有,刚才听说猪头又找你?到底怎么回事啊?你多少也收敛些吧,别闹得太不像话了!”

  沈思根本没有把欧阳杰最后那几句关心听进去,只是问他:“小杰,你真的不是双胞胎?”和我肚子里的蛔虫……如果真有的话。不然你怎么能知道在我想什么?

  双胞胎?哪儿跟哪儿呀?根本就风马牛不相及!敢情沈思把自己的话当成了耳边风!欧阳杰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地低声警告:“沈思,你不要以为这里人多我就不敢对你怎么样,惹火了我照样揍你!给我说重点!”

  沈思无所谓地耸耸肩,两手一摊,“没什么,被猪头骂了一顿而已。”看见欧阳杰似乎是松了一口气,他又恶劣地补充一句……

  “然后我就把他给炒了。”

  “什么?”

  欧阳杰果然如同预料中那样大叫一声,吸引了几道过路的眼光,然后他又一把揪住沈思的外套,“喂,你说真的?”

  沈思两眼朝天一翻,装无辜。

  “为什么我每次和你说正经的,你总是把我的话当成玩笑?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像是个开玩笑的人吗?”

  欧阳杰已经没有力气再和他计较了,只是追问:“那猪头到底答应你没有?”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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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懒懒地说:“关于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猪头。如果他心情好,也许会解答你的疑惑,只是别来烦我……”他忽然眼睛一亮,冲着欧阳杰背后大声招呼道:“嗨!美女,你看起来很高兴?”

  欧阳杰连忙放开沈思,回头一看,原来是苏丽丽。她笑容满面,脚步轻快,正向他们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装jing致的小盒子,上面还有红色丝带挽成的同心结。

  沈思立刻就不理会欧阳杰了,只管摆出一脸假笑问苏丽丽:“你手里拿的是什么啊?”

  “你说这个吗?”苏丽丽带着几分炫耀的感觉,故意把那只小盒子在沈思眼皮底下晃了晃,“礼物呀,圣诞节的礼物!今天是平安夜,难道你忘了?”

  原来今天是平安夜,他真的给忘了。

  沈思一个人,孤单地行走在城市之中,穿过熟悉的音乐广场。

  身边随处可见兴高采烈的青年男女,一对一对,一群一群,涌向广场旁边的教堂。那里灯火通明,隐约传出悠扬的管风琴和庄严的赞美诗。

  去年这个时候,他在做什么呢?

  在酒吧里喝酒,听叶未明拉小提琴。

  那天的他似乎特别高兴,不管有没有人要听,只是一首接一首地,不停地演奏着,在短暂的演奏间隙里,偶尔抬头瞥一眼坐在角落里的沈思,灯光辉映之下,沈思只看见他脸上写满了属于年轻的神采飞扬。

  今夜,灯火依旧,人却不再。

  沈思坐在吧台旁边,点了一杯酒,却不愿动手拿起来喝,只顾一支接一支地,不停地抽烟。

  以前他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奇迹。所谓奇迹,十有八九都是某些人编出来的,骗骗傻瓜而已,有几个人曾经真的亲身经历过奇迹?

  可是现在他明白了,原来奇迹也是存在的。只不过,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假如下一秒钟叶未明的身影突然出现在酒吧门口,那就是属于他的奇迹了。

  然而奇迹终于没有出现。

  凌也风主动凑过来,很讨人嫌地搭讪:“看你一脸苦瓜相,谁都猜得出来是被人甩了。”

  沈思用眼角斜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凌也风对他的无礼态度毫不介怀,只是笑了笑,用一种“过来人”的口吻劝道:“像你们这样的事情我见多了,‘去者余不及,来者吾不留’……你现在还年轻,为什么不想开一点?”

  沈思淡淡地说:“没什么好想的,你就当我已经死了算了。”

  上一次肖羽的离开,他曾经以为自己死掉了一半,再也活不过来了;谁知后来他遇到了叶未明。

  在不知不觉中,过去的伤口已经愈合了。然而,命运偏偏和沈思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在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前,叶未明竟然也离开了。

  这一次,沈思知道他完了,彻底没救了。

  听了沈思有点自暴自弃的话,凌也风也不做什么表示,抄起手边盛着冰块的玻璃杯,劈头就泼了他一头一脸。

  “要是你真的舍不得他,那就去追啊!追到维也纳去找他啊!你这样轻易地放弃,他甩了你也是你自作自受!活该!”

  冰凉的水珠不断从头发上滴落下来,沈思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懒得动手去擦,任凭它们顺着脸颊流淌下来。

  他觉得这样还比较清醒一点。

  吧台旁边有几个客人看到这奇怪的一幕,无不惊讶一向深沉内敛的凌也风也会如此发脾气;知道内情的少数几个人,更是一副幸灾乐祸等着看好戏的模样。

  过了许久,沈思不动声色地站起来,掏出一张钞票放在吧台上,对凌也风轻轻叹息一声:“你不懂的。他既然已经说了‘结束’,那么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叶未明不是那种轻易就做决定的人,一旦他作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更改。

  “我不懂?”

  凌也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子,你给我站住。”

  他弯腰从吧台下面搬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来。

  “这是未明临走时留下来的……他说如果你还记得来这里找他,就让我转交给你……我说,你个白痴还站在那里发什么呆,不快点过来打开看看吗?说不定他给你留了地址什么的,好让你过去找他……哼,算我祖上没积德,居然认识了你们这两个神经病,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究竟在搞些什么乱七八糟!”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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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也风嘴里抱怨着,心里却在想,不管是眼前这一个,还是已经走掉的那一个,全都没大脑,简直就是白痴加笨蛋。

  好一对绝配!

  沈思看着凌也风交给他的那个盒子,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他已经隐约猜到了盒子里面的内容,可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难道叶未明真的会把那么重要的东西留给自己?

  不,也许是他想错了。

  沈思两三下就拆掉外面的包装,果然,盒子里还有另外一样东西。

  是他再熟悉不过的。

  曾经有无数次,叶未明微笑着,带着它出现在眼前。

  今天是平安夜,沈思绝对没有想到他会收到这样一份礼物。比整个世界加在一起还要沉重。

  凌也风向盒子里看了一眼,有几分不敢相信地叫了出来:“咦,这不是未明的琴盒吗?他怎么没带走?”

  是啊。他去维也纳,怎么可以不带上琴盒?他为什么要把这琴盒送给我呢?

  眼下这种情况,也容不得沈思想更多了,他只是机械地去打开摆在眼前的那只琴盒。仿佛是在开启神秘的潘多拉魔盒,那里面随时都有可能释放出不可思议的咒语。沈思的手指有些不受控制,在微微地发抖。

  静静地躺在盒子里的,果然是那把名叫“雨果”的小提琴。在过去一千多个日子里,沈思见过它的次数和见叶未明一样多,他已经习惯把它当作叶未明不可缺少的装饰品;甚至,把它看成是叶未明的一部分。

  沈思大脑里一片空白。

  他几乎没有注意到琴盒里另外还有一张CD。

  叶未明竟然把他最重要的小提琴也留给了自己,这是沈思万万没有想到的。在一刹那间,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难以抵挡的悲哀和痛苦。这种力量是如此强大,使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永远失去了叶未明一样。

  “沈思?沈思?沈思!”

  是谁的声音模糊地传过来,似乎隔着很遥远的距离。

  沈思定了一下神,才发现凌也风正有几分担忧地注视着他,“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我好好的。”

  目光落回到打开的琴盒里。这一次,沈思终于看见了那张CD……也许神秘的魔咒就记录在这上面,沈思的心跳再次加快……他犹豫片刻,还是把它拿了出来,递给凌也风。

  “麻烦你,放给我听。”

  过去二十九年里,沈思从来没有听到过自己发颤的声音。4CF30苛没记听古旧:)

  缓缓地,魔咒被释放出来了,飘扬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

  时间仿佛静止了,所有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停下来,用心灵去感受,去倾听,去品味。

  是Scorpions乐队主唱那高亢响亮而又清澈纯粹的歌声。

  “Time,it needs times to win back your love again。I will be there,I will be there。Love,only love can bring back your love someday。I will be there,I will be there……”

  这只是一张普通的CD,反反复复只有这一首歌而已。

  但是最后一句歌词,却是与众不同的。沈思知道那是叶未明不愿意或者是不能说出口,而特意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告诉自己的,至关重要的一句话。

  他听懂了……I am still loving you。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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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未明走了。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只留下了那把叫做“雨果”的小提琴,还有一张名为Still Loving You的CD。

  肖羽却来了。

  同样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就这样突然出现在面前,让沈思差一点误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在发神经,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变得不可理喻毫无章法。

  “你那是个什么表情?”肖羽看着沈思,好像有十二万分的委屈,“我的突然到来居然让你忘了应该如何表现惊喜吗?”

  沈思脸上剩下的惟有苦笑而已。

  尽管嘴里敷衍着“想不到有一天你还会回来”心里却在想,你还回来做什么,我本来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你这个人了。

  肖羽当然不可能知道沈思的真正想法,但是他就觉得有些地方不大对头。作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首先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够在不为常人注意的细微之处发现问题;何况,话又说回来了,虽然三年前肖羽为了进修,义无反顾地飞向大洋彼岸,但他却是沈思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情人;更何况,他们还曾经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对于彼此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当然了,那是在很久以前。而人是会变的。

  “我说沈思,你看,我刚刚下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你……怎么,难道你不觉得很高兴吗?”肖羽慢慢搅着咖啡,又往里面加了两块方糖,他最怕苦了。

  沈思斜靠在沙发软椅上,从头到脚,从上到下,打量着坐在对面的肖羽。

  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和记忆里一样意气风发。脸上的线条比以前多了一些沧桑,却显出了深沉的气度……时间,似乎特别偏爱这个男人,除了让他变得比以前更有魅力以外,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注意到沈思挑剔的眼神,肖羽带着一丝暧昧的笑意问他:“如何?有没有让你觉得比以前更加出色?”

  沈思面无表情地回答:“很遗憾,我觉得你除了脸皮变得比以前更厚以外,其他的,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变化。”

  肖羽笑着摇了摇头,不以为意地说道:“沈思,你该不会是在嫉妒我吧?”

  “我为什么要嫉妒你?你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是吗?”

  沈思忽然冷笑。

  那笑声里带着深深的怨恨,或者是别的不知名的什么感情,强烈到连他自己听了以后都暗自吃了一惊。

  肖羽却不为所动,只是无言地看着沈思,慢慢伸出手去,想要握住他放在桌子上的手腕。然而他的指尖才刚刚碰到沈思,沈思就像被火烫到一样,立刻缩了回去……却又做得一点也不留痕迹,就好像他只不过是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而已。

  上午的咖啡馆很清闲,也很安静,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的。

  肖羽忽然有些悲哀起来。这种感觉,对他而言是相当陌生的。

  自从一出生开始,他肖羽就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感觉叫做失败。和卡夫卡正好相反,肖羽的人生信条是“我将粉碎每一个障碍,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但是自从十分钟之前,当他第一眼看到现在的沈思;当沈思并没有他如所期望的,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从那个时候起,他就不自觉地开始感到悲哀。

  为什么?

  时间,竟然可以让我们变得如此疏离,就像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肖羽轻轻地说道:“沈思,你别这样,好歹我们总算有过……”

  这句话没有机会说完,沈思已经打断了他。

  “过去的事情,你不用再提了。”沈思的眼睛看着别处,仿佛在谈论天气一样,毫无波澜的语调,“时间过得太久了,我早就全都忘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觉得无奈和悲哀的,莫过于遗忘。沈从文说,“倘若是不能遗忘,未必不可作他日温暖我们既已成灰之心”。

  然而,如果已经遗忘了呢?又有谁来安慰那早已成灰的心灵?

  “沈思,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这个时候,肖羽倒希望沈思能够恨他一辈子了。

  “我有什么理由怪你?我也没有立场。”沈思这样回答肖羽的时候,脑子里却突然想起了叶未明。

  他的所作所为,几乎就和眼前这个人当年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他去了维也纳,而不是美国。还有,在他走了以后,居然还把沈思摆了一道,留下一个解不开的难题。

  关于那张CD,沈思虽然听懂了最后一句歌词,可是他却猜不透叶未明为什么要把小提琴也留给自己。

  他明明知道我是个标准的音乐盲,连五线谱都不认识。他总不会是希望我今后睹物思人,以此为纪念吧?当然叶未明的确曾经说过,“雨果”的思想和灵魂都是他给的;沈思还记得叶未明说这话的时候,那个表情很奇怪,一副让人搞不清是爱还是恨的样子。

  难道说,他担心我今后一个人生活会寂寞又孤单,所以要把“思想”和“灵魂”全都留下来陪伴我?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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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话!

  大笑话!

  如果叶未明真的是这个意思,那么沈思决定……

  立刻就出去买块豆腐,然后一头撞死在上面。

  “沈思,也许你不知道,你是第一个让我产生挫败感的人。”

  肖羽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足够把沈思的注意力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拉回来,专心地看着他。

  “奇迹啊奇迹,真是一个奇迹。想不到今天居然能从你肖羽嘴里吐出‘挫败’这个词儿,难道地球末日真的到来了?”

  肖羽一扬眉。“沈思,我和你说正经的。”

  沈思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也不是在和你开玩笑。”

  肖羽轻轻叹了口气,转头看着窗外,阳光淡淡的,他的声音也是淡淡的。

  “已经有三年多了吧……”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好像在回忆过去的时光。“你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去美国?”

  关于这个问题,沈思曾经考虑过无数次,却始终没有得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当初肖羽走的时候,就连一句的话解释都没有,任凭他怎样努力,怎样挽留,也始终不能令肖羽改变分手的决心。

  于是,最后只剩下沈思一个人,在黑暗中度过了很多夜晚。

  直到他遇见了叶未明。

  肖羽离开的真正原因,在沈思眼里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目标,肖羽,他不过是选择了他认为正确的那条路而已。每一个人在上路之前,总是应该抛弃一些身外之物的,比如说,短暂而又没有希望的感情。

  所以今天,沈思才可以这样坦然地面对肖羽。

  “难道说,你去美利坚,不是为了‘拯救人类’这一伟大而崇高的事业吗?”

  “别开玩笑了。”肖羽摇了摇头,“我想出国做研究只是原因之一,甚至,也可以说是一个借口而已。”他的目光,从不到两米的距离直-过来,牢牢锁住沈思的眼睛。

  “其实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离开这里的原因,是你……沈思。”

  “我?”

  沈思万万想不到,肖羽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差一点就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未老先衰,提前出现了幻听。

  明明当初要离开的人是他,提出分手的人也是他,可现在他居然说沈思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是非常了解肖羽这个人,多半会以为他是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替自己找借口推卸责任。

  可肖羽是认真的。这一点,同样不容怀疑。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的原因,造成了你某种困扰,为了逃避,所以你才不得不把自己流放国外?”沈思一边猜测着,一边想,这算什么烂理由?完全是在胡扯!

  谁知肖羽居然点头同意他的话,“不错。你一定觉得很不可思议,对吧?”

  岂止是这样简单而已。肖羽这句话,等于是把沈思过去所有的痛苦和伤痕一笔抹杀,完全否定了。

  竟然不是肖羽抛弃了他,而是他逼走了肖羽!

  哈哈哈哈哈。

  沈思很想大笑,可是他却偏偏笑不出来。

  “肖羽,你给我听好了,要是你今天存心来消遣我的,那么……”

  沈思说着就要从椅子里站起来,但是还没等他把这个想法付诸行动,肖羽一只手已经抢先按住了他的肩膀。

  “沈思,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沈思停下来看着肖羽。不愧是做外科医生的,手上的力量不容忽视。施加在肩膀上的力度让沈思想起肖羽是个空手道黑带,看起来他在美国的这些年也没有荒废锻炼。

  “沈思,你告诉我,你……有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

  身体里某个地方好像被一根针狠狠地刺中了,痛得厉害。

  这个问题,究竟要怎样回答。

  沈思沉默着。

  眼前的肖羽,虽然曾经带给他无数哀伤和寂寞,然而那些伤痛,早已不再发作,就连一些浅浅的痕迹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漠。

  沈思想起了叶未明离去前最后一次拍照时的笑容,他低下头不去看肖羽,然而声音却是坚定的。

  “有。”

  只不过那个人已经走了,在沈思发现自己真正爱上一个人以前,就离开了。

  肖羽对于沈思的回答并不怎么惊讶,仿佛这一切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他只是带着淡淡的笑容问道:“这个人,是在我离开以后才出现的吧?”

  虽然是提问,用的却是肯定的语气,沈思也不说话,等于是默认了。

  肖羽并没有表现出更多情绪,他的声音依旧平静低沉,就好像在谈论别人的事情一样。

  “沈思,你可知道,我也曾经爱过一个人的……这很奇怪吗?你干嘛这样看着我?不用怀疑,现在,我对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以后决不会再说第二次了……我曾经,曾经很深很深地爱过一个人……”肖羽说到这里,微微低下头去,有些无奈地一笑,“可惜,他却完全不懂。也许在这件事上,从一开始我就做错了,我忘了教他应该怎样去爱一个人。虽然,我每天看着他,听着他,抱着他,接触他,我却从来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不能走进他的内心,我也没有办法让他明白我的想法,于是,到头来,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

  听到后来,沈思已经完全变了脸色。他用最大的自制力,才能控制住自己一拳打到对面那张脸上的冲动,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肖、羽!”

  肖羽却神色自若,对沈思的激动或者说愤怒视若不见,仍旧淡淡地笑着,把话说完……

  “在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勉强的,就是一个人的感情。所以,我不得不选择离开。远远地逃避着那个人,因为我不能接受这样的失败……沈思,你认为呢?你觉得我除了这条路以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飘扬在空气中的旋律是那样熟悉,舒缓中带着不知名的忧伤,是电影《毕业生》的主题歌……“Scarborough Fair”。

  沈思看着肖羽,肖羽也看着他。

  多少前尘往事,在眼前一一闪过,却仿佛只是旧梦一场;如今,只剩下相对无言。

  在这个世界上,在你的一生里,总有一些事情,是你不得不忘记的;总有一些人,是你不得不错过的。

  “肖羽,我想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理由,也没有立场,去责怪任何人和任何事情,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你。”沈思看着停在窗台外面的一只鸽子,想必它是从对面音乐广场上飞过来的。

  以前叶未明喜欢在广场上练琴,他就经常带了面包屑去喂鸽子,借以消磨等待的时间。(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怎样一种幸福!)大概这只鸽子曾经在广场上听过小提琴,也吃过面包屑,所以它应该还记得我吧?

  可是未明……你呢?

  你还记得我吗?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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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羽的声音里听不出有什么感情,只是在陈述一项事实而已。

  “也许吧。别忘了人都是会变的,你也是。美国还好吗?”

  肖羽笑了起来。

  “走在大街上,甚至会有人主动过来搭讪,问你……Do you like a man ?”

  “那你还回来做什么?在美国混不下去了?” 沈思有些奇怪地问道。

  “当然不是。”肖羽摇了摇左手食指,“这边有一个学术研讨会,是关于颅脑外科手术的最新进展,我应邀前来作报告……顺便,也就回来四处看看。”

  “看什么呢?难道在这个城市,还有让你留恋的地方吗?”

  “有的。当然有。即使没有留恋的地方,也有值得怀念的过去。”

  当然,仅仅是怀念而已。

  沈思听了肖羽的话,只是笑了笑,忽然又想起叶未明来。今天已经是第几次啦?记不清了。反正十次八次总有。他换了一个姿势,坐得更舒服一些。

  “有件事,我从刚才就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弄到我电话号码的?”

  沈思的确有点想不通。肖羽怎么可能这样神通广大,在离开整整三年之后,还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他。

  今天早晨刚起来沈思就接到一个电话,那边的声音很陌生,只说想请他帮忙拍广告。沈思本来是不想答应的,可是那个人坚持要和他见面,说报酬好商量随便他开价;沈思一想,反正报社那边的工作也辞掉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过去看看再说吧……谁知当他赶到约好的地方,这才发现,等着他的那个人竟然是肖羽!

  “要找你再简单不过了。”肖羽不当一回事地说道,“我一下-就买了一份当天的报纸,那上面恰好有你的大名;一开始我还担心是重名,怎么也不相信你居然会去做摄影记者,于是我就找借口打电话到报社去,核实了一下,竟然真的是你!当然我顺便也问了一下你的电话……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沈思刚想说肖羽你这家伙的作风总是和别人不一样,但是当他正要开口的时候,眼光忽然被广场附近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今天不是休息日,在广场周围游荡的人并不多,放眼望去,疏疏落落也就那么十几个而已,所以沈思才会注意到那两个行为古怪的人。

  他觉得自己似乎曾经见过其中一个。

  沈思的心思同样也没能逃过肖羽的眼睛,出于好奇,他侧过脸去,顺着沈思的目光向窗外看了一下,然后倾过身子小声问道:“怎么,你见到熟人了?”

  “是,不过,我有点不太确定,不知道是不是他。”沈思皱着眉头,继续注视着那两个正在纠缠的人。

  “我看那个小朋友,好像是有点麻烦啊,要不要过去帮忙?”肖羽嘴上说得好听,一副古道热肠君子风范,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是……坐着太无聊,不如找点有意思的事情掺一脚,搅和搅和。

  沈思也不置可否,只是横了他一眼。

  这个时候,肖羽口中有点麻烦的那个“小朋友”,正在努力摆脱另外一个人的拉扯。可惜后者无论是身体还是头脑等各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能对他过分使用武力;或者仅仅是担心伤害到他而已,所以才和他纠缠了那么久,也不过是略占上风。

  一个执拗一个强势,两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一场艰苦异常的拉锯战。

  “不行,我要过去看看。”

  那个“小朋友”向这边转过脸的同时,沈思突然想到一个名字,他对肖羽抛下一句话,拔腿就走。

  “喂,等等我啊!”肖羽甚至还来不及责怪沈思,赶快掏出一张钞票放到桌子上,跟在沈思后面走出咖啡馆。

  广场附近那两个人还在纠缠中,不过看起来马上就要分出胜负了。

  “你放手!我不回家!你放开我听见没有!”聂小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拼命挣扎,想从那个男人手里挣脱出来。

  讨厌!为什么总是逃不掉!他已经很努力了。

  “小雨!别胡闹!跟我回去!”

  林清影哑着嗓子跟聂小雨讲道理……要是换了别人,他才没这个耐心呢!现在他的太阳穴正在突突突地乱跳,满腔怒火早就到了濒临爆发的边缘。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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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回家!就不回!就不!就不!”聂小雨还在尖叫,林清影一咬牙,用一只手把他两只胳膊拧到背后去,就像是一把铁钳子,牢牢地把聂小雨束缚住,任凭他怎么乱踢乱扭都不管用。

  可聂小雨就是不甘心,不甘心啊!

  无论如何,这次就算是打死他,他也绝对不肯乖乖地回家了。

  “走开!我不要你管!走开!你让我死在外面算了!你再不放开我我要喊救命啦!”

  林清影不怒反笑。冷笑。那张俊脸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

  “你喊啊!喊啊!大声地喊,使劲地喊!我告诉你,聂小雨,这是最后一次了!绝对不会再有下次了!为了找你,我把所有的地方都跑遍了,一切能够利用的关系都用上了!你倒好,躲在这里逍遥快活!好啊,你就使劲嚷嚷吧,看我回去以后怎么收拾你!”

  他已经被气得口不择言了,恨不能一拳打到那张原本很可爱,不过现在却扭成了麻花的脸上去。

  沈思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要出面干涉。

  “我说这位先生,你有点过分了吧?他还只是一个孩子,就算是犯了什么错误,你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啊!”

  对于从天而降的沈大侠客,林清影只是用眼角瞟了他一下,当然有这一下就足够了,他连站在沈思后边的肖羽也看到了。不过林清影显然是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一只有力的手仍旧牢牢握住聂小雨的胳膊,丝毫也不放松。

  虽然平时聂小雨的确有点迷迷糊糊,可是他对于比较漂亮的人,尤其是长得比较对他胃口的帅哥,还是很在意的;他只用一分半钟就把沈思认出来了,足以证明印象深刻。

  “沈,咳咳,沈大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说起来,沈思之所以能够认识聂小雨,还是因为叶未明的缘故。

  那天叶未明第一次在沈思家里过夜,因为不放心和他同住的聂小雨,特意打电话回去关照他。沈思听见叶未明“小雨”长“小雨”短的,又想起了远在美国的肖羽,就忍不住问他:“这个‘小雨’到底是你什么人啊?”

  “是我从街上捡回来的小迷糊。”叶未明笑着说,“改天介绍给你认识一下,保证让你惊喜万分。”

  当时沈思对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太认真。不过后来某一天,叶未明主动提出要请沈思在外面吃饭;结果当他兴冲冲地赶到那里时,却发现叶未明正在和一个相貌清秀,看起来却还未成年的小家伙比赛吃冰淇淋。那少年第一眼看到沈思,二话不说,大叫一声就扑上来,流着口水乱发花痴,顺便把手上的奶油全都抹到沈思衣服上,吓得他差一点在水平如镜的地面上摔倒。幸好当时有叶未明在旁边,他还能勉强支撑得住。

  这次见面果然是“惊喜”万分,不过从那以后,沈思就记住了和叶未明住在一起的聂小雨。

  “小雨,你没事吧?”

  沈思先问了一句废话,然后才把视线转向林清影……这个男人长得不错,衣服也穿得很有品味,不太像是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沈思再回过头去看看聂小雨……他现在安安静静地呆着,既不吵也不闹,像只乖巧的小鸽子,刚才那股又倔又拧的劲头全都不见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连肖羽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林清影看出了他们的疑惑,主动解释道:“我是小雨的哥哥。前一阵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小雨突然从家里跑出来,一点消息也没有,害得大家都替他担心。”说到这里,林清影狠狠地瞪了聂小雨一眼,“我费了很大力气,好不容易才找到他,可是他却不肯跟我回去。”

  聂小雨在一旁大叫:“你根本就不关心我!我才不要你管!”

  这就等于间接地承认了林清影说的话全部都是事实。不过,沈思从遗传学的角度,认定这兄弟俩肯定不是一个妈生的,虽然看起来都很养眼,但是外形相差也太大了。

  “小雨!”林清影实在忍无可忍,抓住他胳膊的那只手暗地加了点劲,立刻就让聂小雨疼得眼泪汪汪,可他还是嘴硬,不停地跳着脚嚷:“我不回家!偏不!”

  沈思看着任性的聂小雨,开始后悔起来,觉得自己不应该趟混水,毕竟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外人不方便掺合。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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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羽觉得无聊,已经打算要走了。

  “沈思,你现在住什么地方?给我留个地址好吧?”

  “最近我可能会出去很长时间,房子马上就要退租了,你找不到的。具体什么时候回来,那可没准。”

  也许,也许他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充满记忆的城市了。沈思转过头去,发现聂小雨还在那里和林清影撕扯不清,不由得微微一笑,“小雨,别撒娇了,还是跟你哥哥回家吧。”

  沈思和肖羽就要离开广场的时候,背后传来聂小雨的声音。

  “沈大哥,你等等!”

  聂小雨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和林清影飞快地讲了几句话,就向沈思跑过去。一群正在悠闲觅食的鸽子顿时被惊起,在广场上空低低盘旋了几圈,又落回原处。

  “怎么了?”

  沈思停住脚步,发现林清影只是远远地站在广场那边,注视着聂小雨,却并没有追过来。

  “沈大哥,你真的要走?以后,以后再也不回来了?”聂小雨跑得有点气喘。

  “也许吧。”沈思看了一眼肖羽,“将来的事情,谁知道。”

  “那么,你,你不去看看未明吗?”聂小雨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他,他病得厉害,一个人,一个人在医院里很孤单。”

  有什么东西被刺穿了。

  这一切,老套得仿佛是电影里那句再熟悉不过的经典台词……

  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you never know what you will go toget。

  叶未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他看见童年的自己,跑着,笑着,穿梭在阳光之中,天空很高很蓝。

  他看见少年的自己,因为厌倦了书本的枯燥和乏味,立志要去学音乐,却遭到了家人的一致反对。A507色时荒外透天:)

  他质问身为数学家的父亲,你用10个数字创造出一个无限真的世界,但是我只用7个数字就能创造出一个无限美的世界;我的人生是我自己的,为什么要听从你的安排?父亲无奈,只好答应让他去学音乐。

  在音乐学校里,他成为最优秀的学生之一。每一个老师都对他赞誉有加,校长甚至认为他是自己一生中所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学生。“他对音乐的感觉,是溶化在血液里,天生就带来的。”校长这样评价道。

  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暗中为他倾倒,他不是不明白那些热切的目光包含了多少爱慕,可是他却偏偏喜欢上一个同样优秀的男生。

  他在午夜里徘徊,他用小刀割破自己的手心,他发现自己的鲜血竟然也是红的,是热的!

  原来他并不是一个怪物。

  于是他直接跑去找那个清秀的男生,对他说“我喜欢你!”

  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遭到耳光和唾弃,那个羞涩的男孩子反而轻轻地抱住了他。

  他们在午后的教室里亲吻,甜蜜中透着一丝丝青涩。也许是真的太幸福了,他们竟然没有发现别人的存在。

  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教务处长找他长谈了一次,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流言蜚语逼得那个男生不得不退学。学校决定把他开除。他不顾一切去找他,才知道他已经悄悄搬了家。父亲一怒之下,宣布和他断绝一切关系,“就当我从来没有生过你这个儿子!”

  在一个没有风雨也没有月亮的夜晚,他背起小提琴,悄悄地离开了家。

  光阴流转,岁月如梭,他只是默默地走着,不再回头。

  一颗露珠从-叶尖上滴落下来,那是星星的眼泪。

  有谁在轻轻地抚-他的脸。

  叶未明睁开了眼睛。

  “傻瓜!为什么要哭?看见我太高兴了吗?”

  沈思微笑地看着他,好像是在梦里一样。叶未明闭上眼睛,再用力睁开,发现沈思并没有消失掉,他真的就站在自己眼前。

  “你,你怎么会来?”

  现在这个时候,叶未明最不愿意看到的人就是沈思。

  聂小雨从沈思后面探出头来,嘻嘻地笑。

  “未明,我来看你,没想到半路上遇见一只小赖皮狗。它说它没有家了,我看着可怜,就干脆带它一起过来了。”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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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思两只手掐住聂小雨的脖子,用力摇晃着。

  “你说谁呢?臭小子,敢拐弯抹角地骂我,看我不揍你!”

  “啊!住手!快放开我!不然我就告诉我哥哥了!”聂小雨一边挣扎一边威胁道。

  “哼!你哥哥?我才不怕他,小白脸一个!”

  “我哥哥很厉害的!他打架从来没有输过!别怪我没警告过你哦!”

  沈思和聂小雨在床前嬉闹着,叶未明也不说什么,只是别过脸去,不再理会他们。

  沈思放开聂小雨,关切地看着他没有什么表情的脸。

  “未明,你怎么了?”

  我不想看见你,你走开!

  “未明,我真的没有和沈大哥说什么,是他硬要跟着我来的。”聂小雨脸不红气不喘,睁眼说瞎话。

  根本就是你告诉他的吧?不然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沈思指着病房的门下了逐客令。

  “聂小雨,你刚才不是要找你哥哥告状吗?怎么还不去?”

  聂小雨伸了伸舌头,“幸亏你提醒了我,不然我都忘了。那,未明,我先走了,你们两个好好聊吧。”他几乎是一溜烟地跑了出去,沈思刚想去关门,谁知聂小雨又从门外探进头来,对他挤挤眼睛,作了一个鬼脸。

  叶未明闭上眼睛。“你也走吧,我累了。”

  沈思本想去-一下他的头发,看到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犹豫了半天,勉强忍住了。

  “那好,明天我再来看你。”

  “不,以后你也不用来了。我们已经完了。”

  沈思刚刚走到门口,听到这句话,又站住了。

  “未明,为什么偏偏在最需要我的时候,说这种话?”

  叶未明神情木然,固执地拒绝他。“我不需要任何人,你也不用再来看我,就当我已经死了吧。”

  听到他的话,沈思反而不想走了。他关上病房的门,走回床前,弯腰把叶未明连同他身上盖着的棉被一起抱住了。

  “未明,我知道你从一开始就在骗我,我承认你的确很有演戏的天分,居然把我都给骗倒了。可是,到了现在,你还想继续把我蒙在鼓里吗?太小瞧我的智商了吧?别忘了我的名字叫‘深思’,我可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大好青年呢!就这样放弃我,你不觉得很可惜吗?”

  “我没有骗你。”叶未明冷冷地说,“我要去维也纳,要和你分手,全部都是真的。可是我没想到我会被检查出脑子里长了肿瘤,所以才没有走成。否则的话,现在我已经漫步在维也纳音乐学院了,而不是躺在这里。”他动手想要把沈思从身上推开,谁知反而让他搂得更紧了。

  “沈思,你这个人真的不坏,可是我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我也不想你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如果你心里还对我有那么一点点好的话,那么就算是我求你,现在立刻就出去,把在这里看到的一切全都忘掉。我宁愿你只记得我们的过去。”

  沈思听了他的话,一动也不动,还是把头赖在叶未明的胸口上。

  “傻瓜!连说谎都不会,你的心跳比刚才快多了!”沈思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丝几乎听不出来的笑意,“如果你真的要走,为什么后来还去找我?为什么把小提琴留给我?为什么要对我说I’

  m still loving you……你知道我最受不了这种-漫情调了,多恶心那!”

  他抬起头来看着叶未明,眼睛里有晶莹的液体在闪光,“都怪你不好,搞出这许多花样来……现在我已经爱上你了,以后再也离不开你了。”他在叶未明毫无血色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你想不负责吗?那可不行!”

  “沈思……”

  一切语言,在此时此刻都是那样苍白,因为我听见了你的心跳。

  沈思从病房出来,肖羽正在外面等他。

  “怎么样?”肖羽问道。他抱着胳膊斜倚在墙上,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这句话应该是我来问你才对。”沈思皱了一下眉头,“能不能出去再说,这里消毒水的气味实在是太难闻了。”

  “好。你跟我来。”

  肖羽在前面领路,带着沈思离开病房,来到医院附设的餐厅,那里有休息室。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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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坐下之后,肖羽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来,递给沈思一支。

  “刚才我已经看过病历了,他脑子里的肿瘤虽然不大,可是长得位置不好,动手术的话,危险系数很高。至于是良性还是恶性的,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除非拿出来做病理分析。”

  沈思皱着眉头问道:“一定要做手术吗?那岂不是要把整个头骨都打开?不能想想别的办法?”

  肖羽摇了摇头。“要拿出那个肿瘤,除了开颅没有别的选择。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来压迫到视神经,到时候他肯定要失明。而且,万一这个肿瘤是恶性的,你想,后果会是个什么样子,也不用我多说了。”

  “做手术的话,成功的机会有多少呢?”

  肖羽叹了一口气。

  “沈思,我实话跟你说了吧。这个手术风险太大,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所以才拖到现在,一直没有人敢做。也许……也许他会下不了手术台。”

  沈思直直地看着肖羽的眼睛,“如果是你来做呢?你有多少把握?”

  “我?”肖羽一扬眉,很有兴趣地微笑起来,“你居然这么相信我吗?把他交给我你放心?”

  沈思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我相信你。”他顿了一下,“我也只能相信你了。”

  肖羽右手托住下巴,用拇指摩擦着新长出来的胡子硬茬,认真考虑片刻,终于点了一下头。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也不用和你隐瞒什么了。我这次回来,原本是有一个技术交流项目,预定在这家医院呆上半年的。如果由我主动提出来做这个手术,医院方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不过,沈思,我只能告诉你,我会尽力而为;但是手术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无法预料的突发状况,我没有办法给你任何保证。”

  “就只是这样?”

  “是的,就这样而已。”肖羽简单地说道,“不做手术的话,他肯定要失明,今后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做手术的话,他可能会活下来,也可能……”

  “你不用说了,我明白。”沈思打断他的话,“这就好比是一场-,赢了,皆大欢喜;输了,血本无回。”

  “你能这么想,也就差不多了。”肖羽看着沈思微笑,“怎么样?愿不愿意参加这个赌局?”

  沈思用力一咬下唇,忽然想起来,这原本是叶未明的习惯动作,什么时候他也学会了。疼痛的感觉一瞬间就传递到大脑,沈思知道自己此刻还很清醒。他必须保持清醒,因为接下来他将要做出决定,这个决定关系到叶未明今后的命运……

  是生,还是死?

  “我没有别的选择了。”沈思看着肖羽嘴角刚毅的线条,暗中握紧了拳。“我相信你,还有你的技术。不过,我有一个请求。”说到这里,沈思有些犹豫起来,“肖羽,我想在手术之前带他出去一次,你能帮我办到吗?”

  “如果时间不长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于是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

  手术前一天下午,在肖羽医生签字担保之下,沈思从医院里借到一辆轮椅,好说歹说,总算让叶未明肯乖乖地坐在上面。

  “你放开我,让别人看见了成什么样子!”沈思去抱他的时候,叶未明一边挣扎一边说道,“我自己还能动,不用你管!”

  “这有什么关系!”沈思对叶未明的拒绝毫不在意,反正也习惯了,趁机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昨天我不是还抱着你去做检查的吗?那些--也看到啦,并没有怎么样嘛!对了,那个时候你怎么不推开我呢?好像还死死地抓着我的袖子不放呢!”

  如果沈思不提这件事情还好些,一提起来叶未明就要气得半死……

  昨天做手术前必要的检查,他刚刚被推进全封闭的检查室就浑身发抖,然后开始头晕,觉得整个地板和天花板都在旋转,接着就呼吸困难,差一点昏死过去……幸好当时沈思就守在外面,一看情况不对连忙跑进去,叶未明好像溺水的人捞到一根救命稻-,拼命抓住沈思再也不肯放手;而他的检查又不能不做,沈思只好呆在里面陪他一起被放-线扫描……聂小雨在外面捂着嘴笑得直不起腰来,直到检查做完了,沈思抱着叶未明从里面出来了他还没有停下来呢。甚至,就连在一旁看检查报告的肖羽也忍不住莞尔。


作者: luxiaoao    时间: 2011-11-22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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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不要你管!昨天那是意外!”叶未明坐在轮椅上,发现沈思正推着他停在电梯门口,又开始紧张起来,“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别害怕,好孩子,我不会把你卖掉的。”沈思故意逗他。

  “我不坐电梯。”

  “那你是想要我把你从七楼一直抱下去了?我是没有问题啦,反正你又不重;不过,这一路上肯定会遇见很多医生和--的,说不定还有很多病人和他们的家属,你是打算让所有人都看到这jing彩而又感人的一幕吗?”

  “闭嘴!”叶未明怒道,“你再罗嗦我就不和你出去了!”

  “好好好,小的再也不敢了。”沈思说着,电梯已经停在七楼。他把叶未明推进去,里面却还有三四个人。

  叶未明的脸色有点发白了。他咬紧牙关,强忍眩晕,却不能阻止那种感觉渐渐侵袭上来。

  一只有力的手掌悄悄伸过来,温柔地握住了他。

  叶未明抬起头,正看到沈思微笑的脸庞。

  忽然就平静下来了。

  即使世界将在下一秒钟毁灭,我也不必担心,因为有你在身旁。

  沈思推着轮椅在大街上晃,一点儿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虽然叶未明连续问了好几次“你带我出来难道就是为了兜圈子的吗”,他还是半点也不着急,继续悠哉游哉,于是叶未明也只好随他去。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回去太晚只怕肖大医生会发脾气,沈思用一只手轻轻捂住叶未明的眼睛,问:“现在跟我去最后一个地方,好不好?”

  叶未明撇撇嘴角,“我还以为你终于逛够了,打算回去了呢。”

  沈思也不说什么,推着轮椅在原地转了两圈,问叶未明:“现在你说说看,哪边是东?”

  “这边,嗯,不对,是这边,这边才对。”叶未明胡乱指了几个方向,“你挡着我的眼睛做什么?我看不见了。”

  “我就是想让你看不见。真好,刚才一个也没猜对,方向感太差了。”沈思一边取笑叶未明,一边推着轮椅穿过几条狭窄的街道,“现在你再猜猜看,我们是在什么地方?”

  这一次叶未明却毫不犹豫地回答道:“笨蛋,当然是在广场!因为我听见音乐了。”

  沈思把手从叶未明的眼睛上拿下来,装做很不高兴的样子。

  “你太聪明了,一点都不好玩。本来还想让你惊喜一下呢。”

  在黄昏的广场上,有音乐和-泉,有晚霞和鸽子,还有几个小孩子在追逐嬉戏。

  叶未明把沈思的手拉过来,贴在自己脸上,轻声说道:“你能带我来这里,我已经很高兴了。”

  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依旧悠扬浑厚,在晚风中传得很远很远。

  沈思坐在叶未明身边,陪着他一起看落日。

  “未明,你看那朵云彩,闪着金色的光芒,很像一架直达天堂的梯子吧?有些杂志最喜欢这种照片作封面了。”

  “为了使拍摄出来的水景有特殊效果,比如说我要拍这个-泉的话,就会采用高速快门来凝结运动的水,使它看起来像-珠溅玉一样。”

  “基督教吸收了新柏拉图主义,认为光是神不断放-出来的,而自然界的美又反-了神的光明,所以哥特式教堂的尖顶,就像是尘世中向苍穹伸出的双手,它在向上帝呼吁拯救,呼吁圣灵重归人间,使人类得到jing神上的复活。”

  沈思不停地和叶未明说话,他却只是坐在轮椅中,静静地倾听。

  一只银灰色的小鸽子,在他们脚边跳来跳去,啄食面包屑。偶尔停下来,用黑珍珠一般的眼睛看着他们,歪着脑袋,就像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正在思考。

  夕阳,渐渐地隐没在城市的楼群之中。

  最后一丝光芒也从地平线上消失了。

  “叔叔,叔叔你能帮我把那个气球拿下来吗?”

  一个穿粉红衣服的小女孩站在面前,啃着手指,看看沈思,又看看叶未明。

  沈思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一只大大的红气球挂在广场旁边的灌木丛上。

  “好。”沈思答应着,站身起来,对叶未明笑了一下,“你在这里等我。”他牵着那小女孩的手走过去,轻而易举就拿到了气球,弯腰塞在她胖胖的小手里,-了-她的头,“天不早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呢?”

  小女孩道了一声谢,沿着广场周围的石子小路跑远了。

  叶未明坐在轮椅中,看着沈思向自己走过来,脸上依旧带着熟悉的微笑,那么英俊,那么挺拔,那么迷人,路灯在他身后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

  突然涌上一股无可抑止的悲哀。

  “沈思,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想我?”

  突然听见叶未明这样问,沈思呆了一下。不过那仅仅发生在一秒钟之内,然后他用双手把叶未明冰冷的手指合在一起,用低柔动听的声音问道:“好好的,为什么要说死呢?”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想我?”叶未明坚持着,又重复了一遍。

  沈思回答:“你不会死的。”

  “你还没有回答我。”

  “你不会死。”

  “假如我真的死了呢?”

  “你不会死。”

  反反复复,沈思的回答只有这四个字。不知道是想让叶未明相信,还是想让自己相信。没有理由,仿佛说的次数多了,那个人真的不会离去。

  有时候,最简单的,往往也是最深刻的。甚至能够深入你的身体和思想。

  “可是,人总是要死的。”

  灯光下,叶未明清楚地看见,沈思的眼睛里全都是自己的影子,“沈思,总有一天我会死的。”那个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沈思握住他冰凉的手,放到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把它按在自己跳动的心脏上……

  “我答应,到时候我一定和你在一起。”

  永远永远的守着你。

  晚风中,是谁在低声歌唱,是谁在轻盈起舞,是谁拉起那悠扬的小提琴,好像来自一个不知名的,遥远而又神秘的时空。

  我就站在布拉格黄昏的广场,在许愿池投下了希望。那群白鸽背对着夕阳,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布拉格广场无人的走廊,我一个人跳着舞旋转。不远地方,你远远吟唱。没有我,你真的不习惯……在旁静静欣赏,在想你的-漫,在看是否多久都一样……

  那天他们在广场上一直待到将近凌晨。

  就在那个有许多回忆的广场,就在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叶未明对沈思说了最后一句话:

  “沈思,我爱你。”

  这就是故事最后的答案。

  (全文完)


作者: qzwsb1990    时间: 2011-12-4 21:14
城市中央,充满梦想与故事的地方!
作者: assong    时间: 2011-12-4 22: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200306057    时间: 2011-12-5 12:35
成为了整个城市的中心 也留不住他的心
作者: assong    时间: 2011-12-6 00: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ylin00    时间: 2011-12-29 23:08
有时做梦的感觉真的很真实,醒来的时候反倒觉得是梦,
作者: 我si神仙    时间: 2012-2-1 15:04
感觉真是好 支持下

作者: xznbb    时间: 2012-2-1 16:28
呵呵
都是这么段
作者: 虫虫的乙巴    时间: 2013-5-9 22:28
支持楼主发帖
作者: Daniel-777    时间: 2013-6-16 23:47
谢谢楼主分享,感觉还不错
作者: violin20    时间: 2013-6-17 19:57
嗯,很不错 谢谢
作者: 青烨    时间: 2015-11-28 22:02
好感人啊
作者: 梓清    时间: 2015-12-7 10:01
谢谢分享 好看好读
作者: najiuzhuceba    时间: 2015-12-16 20:44
都好长啊 喜欢看短篇的
作者: 45384223    时间: 2015-12-16 22:40
谢谢楼主大大的分享
作者: wsgwps    时间: 2015-12-17 09:50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weimeng520    时间: 2016-1-30 04:17
给个好评吧
作者: weimeng520    时间: 2016-1-30 04:21
还以为是歌词
作者: 墓前的蝶    时间: 2016-2-29 06:13
特别喜欢楼主写的文章,还是分享的也好。
作者: timn    时间: 2016-2-29 15:21
文笔很棒的
作者: bluepool    时间: 2016-2-29 19:36
留下一个美好的希望也好!
作者: zhaiyu    时间: 2016-2-29 20:43
也是一部长篇
作者: wwweeewwweee    时间: 2016-3-2 15:38
小说呀,不错
作者: wodeshijie    时间: 2016-3-3 08:48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melee    时间: 2016-3-5 12:30
沈思的沉稳你能做到吗?
作者: timn    时间: 2016-3-5 13:55
大城市没有归属感的
作者: qwertyqyt    时间: 2016-3-5 22:29
谢谢分享
作者: 加入了吃    时间: 2018-1-12 18:47
谢谢分享,楼主威武,超级喜欢,哈哈哈哈
作者: zhulei4201    时间: 2021-10-6 23:15
写的不错,感谢分享
作者: 西红柿    时间: 2021-12-25 19:56
感谢楼主,谢谢谢谢
作者: 136755    时间: 2022-1-9 12:42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作者: 136755    时间: 2022-1-9 12:44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作者: 136755    时间: 2022-4-18 15:29
败给的是自己
作者: 136755    时间: 2022-4-21 10:15

支持楼主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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